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21:02:42 267 人看过

担保合同的成立条件有以下几种:

1、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

2、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

3、保证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

4、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

一、担保证明如何写范本

担保证明的范本内容,具体如下:

1、担保人、被担保人;

2、担保人愿意为作经济担保;

3、被担保人在公司聘用期版间,若出现贪污、盗窃、挪用公款或货款不还,劳动合同违约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人无力偿还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并负责偿还;

4、担保人概况、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5、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

6、担保人签字盖章;

7、请担保人工作单位证明其担保资格的真实性,担保人工作。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责任的免除包括哪些情形?

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包括:

(一)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的。

(二)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五)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六)保证人在被欺诈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

三、其他保证人无力承担应怎么免责

保证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免责:

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5、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6、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9: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合同相关文章
  • 担保未成立主合同是否成立
    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未成立的不代表主合同不成立,但主合同未成立的,担保合同是不成立。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债务担保方式有哪些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的权利:(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的,保证人只能在主要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保证人求偿权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从保证人承担保
    2023-02-23
    150人看过
  • 附条件合同条件未成就合同不成立吗
    附条件合同条件未成就合同成立,但是合同所附条件为生效条件的,条件未成就,合同不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附条件合同的种类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
    2023-08-14
    112人看过
  • 合同中无条件担保
    有条件保函简述有条件保函要求担保公司的赔付必须基于承包商的违约责任。它体现了保证担保的本来含义。它的特点是:.保额高,采用有条件保证担保的美国,其保额为100%投标保函和100%履约保函承包商违约后,保证人在保函规定的总担保额的范围内对承包商尚未履行的合同责任负责,但同时也继承了承包商的合同权利。保证人有权选择履行合同义务的方式,包括:对原承包商提供支持使其继续履约;引入新的承包商;将尚未完工的工程另外发包并向业主支付因此增加的合同金额;向业主直接支付一笔业主能接受的赔偿金以买回保函。由于有条件保函的赔付必须有承包商的书面同意,或者是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认定承包商违约,并规定赔偿额度。同时有条件保函的赔付以承包商的合同责任为限,如果业主不履约,担保公司就可以免除担保责任,这迫使业主也要严格履行合同责任。所以有条件保函被认为是更加公平的保证担保形式。同时,与无条件担保那种“兑票”式的风险处理
    2023-02-16
    148人看过
  • 反担保合同不成立的原因
    1、除反担保合同无效非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否则反担保合同因担保合同的无效而无效。2、反担保合同亦可因为自身违反《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而无效。反担保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反担保人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必须区分不同情形来分析。反担保的成立需具备的条件1、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由于反担保依附于担保而存在,反担保合同也不能脱离于担保合同而单独存在。如果第三人没有向债权人提供担保,那么第三人也就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担保是反担保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反担保是担保的发展。2、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后,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人再向第三人提供担保,才能称之为反担保。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的反担保既可以是保证担保,也可以是抵押担保或者质押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
    2023-06-15
    94人看过
  •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法律关系,合同成立的条件
    一、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法律关系合同生效和合同成立的法律关系体现二者往往是承继的关系,合同成立后如果符合生效条件,便会发生合同生效的效果,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成立并不一定会使合同生效,其生效的条件如下: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如下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注意,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
    2023-06-20
    130人看过
  • 租赁合同成立条件如何划分,租赁合同成立条件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
    2023-03-12
    36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合同是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 更多>

    #担保合同
    相关咨询
    • 2023年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15
      一.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我国实际生活办理保险的程序是这样的:保险公司口头告知投保人保险相关事项后,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投保人填写投保申请书并签字。保险公司接受投保申请书后进行审核,再向投保人签发盖有本公司印章的正式保险单,该正式保险单无须投保人签字。 二、实际生活中的这种程序,其法律依据是我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
    • 反担保的成立条件和程序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20
      反担保的成立须具备下列几个条件: 1、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因反担保依附于担保而存在。因此,只有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能成立;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
    • 保管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保管合同成立的条件与效力是怎样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30
      成立的条件有:(1)当事人的约定应当表现为文字或其他可以确认的书面形式。当事人同意合同于交付以外的时间成立,保管合同仍于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2)保管物的交付,是指你爷爷将对画的占有移转至保管人 (3)如你爷爷与你朋友事前仅有口头约定,其后,在合同履行前他们俩无论谁改变主意,不接受画或不交付画,因为保管同尚未成立,则改变主意的一方并不构成违约,对方当然无权请求强制履行,也无权请求法院追究其责任。
    • 借款合同不成立担保合同是否成立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1
      借款合同不成立担保合同不成立,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我国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附条件合同条件未成就合同不成立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02
      不一定要看附带条件的具体条件。同时,如果一方已经开始履行合同,另一方也在相应履行,则应认定合同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