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是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08 06:27:12 131 人看过

一、虚假诉讼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是哪些?

虚假诉讼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是可能会涉嫌虚假诉讼罪,民事诉讼中虚假陈述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即涉嫌虚假诉讼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

(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

(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论。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二、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本罪并未规定行为人需具备特定的主观目的,所以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谋取利益,谋取利益的性质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具体而言,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虚假民事诉讼的行为。

4、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是人对民事诉讼活动的提出,可能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如果说是有真实的一些纠纷的情况之下的话,完全是可以选择人民法院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纠纷的,当然了,如果是捏造事实虚构诉讼的话,将有可能会构成虚假诉讼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2: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受到哪些影响
    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在庭审时作虚假陈述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民事案件的,是属于妨害司法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财产损害赔偿有案底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民事诉讼不同于治安或者刑事案件,结案后是没有案底的,不会影响到今后政审。但是,如果法院判决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对当事人司法拘留,这时就有了案底了。情节严重者,可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
    2023-06-20
    341人看过
  • 起诉状虚假陈述的后果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告欲要起诉被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里需要写明诉求、事实与理由。如果被告认为原告的诉状并没有陈述真实时间,被告可以在递交的答辩状的时候再答辩状内列举事实证明。同时,被告也可以在法院审理的辩论环节举证反驳原告提出的事实。写起诉状,起诉状要包括:原告,被告,案由,诉讼请求,起诉事实和理由等内容。起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在法院买诉讼表格,照要求填写。见意大家用法院的表格,原因就不多说了,你懂的。起诉状样本如下:(非唯一)注意事项:A:提交时同时要交起诉状复印件,有几个被告,就交几张复印件。B:诉讼请求项一定要分条填写清楚。C:有些时候,欠钱的跑了,我们没有他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这时我们就要多费点精力想一切办法去找他,找不到本人就找能联系到他的人,比如他的家人,同事,情人....只要能通过他们联系到欠债人就行。(为什么要找能联系到他的人,
    2023-06-30
    204人看过
  • 虚假诉讼是什么?虚假诉讼可能承担哪些责任
    虚假诉讼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30日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其中增加虚假诉讼罪在内的新罪名共20个。虚假诉讼可能承担哪些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规定的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规定: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
    2024-04-22
    55人看过
  • 民事诉讼被告虚假陈述的后果
    在进行诉讼过程中作为当事人是有权利阐述自己的观点,但是必须要做到真实述说,当事人在庭审时作虚假陈述的,如果是民事案件的,是属于妨害司法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恶意诉讼如何追究责任恶意诉讼是当事人出于非法动机,通过合法形式提起诉讼,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某种损害后果的行为。因此国家出台相关对其进行遏制。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
    2023-06-24
    401人看过
  • 法庭上虚假陈述应承担什么责任
    当事人在庭审时作虚假陈述的,如果是民事案件的,是属于妨害司法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作虚假陈述的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不仅严重侵害其他诉讼当事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体系,也扰乱正常的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必须依法予以惩处。律师补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场,就案件的有关事实接受询问。人民法院要求当事人到场接受询问的,应当通知当事人询问的时间、地点、拒不到场的后果等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宣读并进行说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拒不签署或宣读保证书或者拒不接受询问的
    2023-05-06
    410人看过
  • 关于律师虚假陈述的问题
    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主要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具体如下:1、民事赔偿责任。投资人,如股东、公司等,因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的,可以要求其赔偿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及相应的利息损失。2、行政责任。(1)证券服务机构,如券商做虚假陈述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吊销营业执照,并处罚款。对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于警告、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罚款。(2)对发行人、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虚假陈述的,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3、刑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活动做虚假陈述的,容易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或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一经查处属实的,就要受到刑罚的处罚,如坐牢、罚款等。因此,从事证券交易相关活动的人员,最好要实事求是,不要作虚假陈述,以免被追究法律责任。律师虚假陈述如何处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
    2023-07-22
    474人看过
  • 律师虚假陈述如何处罚
    一、律师虚假陈述如何处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伪造的意思是编造,捏造,以假乱真,利用不存在的事物来谋取利益,可见虚假陈述也属于伪造范围。法律规定了法庭上诉讼参与人的如实陈述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释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六十三条规定:“律师不得向司法
    2023-04-20
    105人看过
  • 虚假陈述与恶意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1)虚假陈述的参与主体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恶意诉讼的主体通常仅为一方当事人。(2)虚假陈述具有合谋性和非对抗性。虚假诉讼是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欺骗法院和法官,获取非法利益,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对抗性,即便有,也是“虚假”的对抗,已达到迷惑法院和法官的目的;恶意诉讼一般是单方的恶意诉讼行为,不存在双方合谋的情形,因而仍具有对抗性。(3)侵害的对象不同。虚假陈述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陈述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而恶意诉讼侵害的对象通常仅限于诉讼相对方,而不会是第三人。(4)虚假陈述的原、被告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为它起诉的主体、事实、证据纯粹是子虚乌有;而恶意诉讼原、被告之间可以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滥用诉讼权利的一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恶意诉讼和调解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
    2023-06-14
    417人看过
  • 虚假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虚假诉讼的法律特征
    一、虚假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二、虚假诉讼的法律特征1、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均具有违法性。2、行为人均以侵占他人财产或获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为追求目的。3、行为人都以民事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隐蔽性。4、行为人非法目的的实现都有赖于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诉讼的合法外衣被行
    2024-01-16
    284人看过
  • 在证券交易中的实施虚假陈述,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在证券交易市场中,或许很多投资人听说过“虚假陈述”,但上市公司股东、高管,乃至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虚假陈述要承担那些法律责任,往往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事情。什么是虚假陈述?那些人会构成虚假陈述呢?所谓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所谓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以下人员:(1)发起人、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2)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3)证券承销商;(4)证券上市推荐人;(5)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6)上述(二)、(三)、(四)项所涉单位中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五)项中直接责任人;(7)其他作出虚假陈述的机构或者自然人。虚假陈述要承担
    2023-04-30
    303人看过
  • 能否以虚假陈述驳回诉讼请求
    当事人虚假陈述的,不是驳回起诉请求的情形,当事人虚假陈述的,法院可不采集当事人的陈述,并且给予相应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当事人陈述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第一百一十一条妨害司法行为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
    2023-02-27
    217人看过
  • 验证虚假陈述的原则
    诉讼参加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虚假陈述:1、伪造、变造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的;2、在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已履行举证义务后,仍虚构法律关系及相应事实进行抗辩的;3、就案件事实的陈述前后不一、存在重大矛盾且无法作出合理说明的;4、在主张己方权利时,隐瞒对方已履行部分或者全部义务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5、回避陈述自己参与事实的行为或者对自己知道及应当知道的事实,以“不知道”、“不清楚”、“不记得”等进行回答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6、对自己签名、盖章书证的真实性拒不发表意见,经审判人员就法律后果进行释明后仍拒不发表意见的;7、对有其他充分证据相互印证真实性的书证仍申请鉴定阻碍诉讼的;8、对已经掌握或者应当掌握的证据仍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9、其他通过陈述、申请等方式阻碍民事诉讼活动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公司虚假陈述股民怎么索赔1、索赔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
    2023-07-05
    405人看过
  • 虚假陈述要受罚吗
    一、虚假陈述要受罚吗虚假陈述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下:(一)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对于证券市场中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诉讼作出了特别规定。其最大突破在于,对于证券虚假陈述的民事诉讼中的因果关系采取了推定的方式,极大地减少了受害投资者在这方面的举证责任。(1)因果推定。投资者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即推定投资者的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投资差额损失。A、在基准日及以前卖出证券的,投资人的投资差额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实际卖出证券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人所持证券的数量计算。B、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证券的,投资人的投资差额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虚假陈述揭
    2023-06-01
    253人看过
  • 虚假陈述如何认定?
    为促进诉讼诚信,打击虚假诉讼,中院出台了《关于在民事诉讼中规制虚假陈述的若干意见》,首次对九种情况认定为虚假陈述,并告知不利后果。诉讼参加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虚假陈述:1、伪造、变造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的;2、在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已履行举证义务后,仍虚构法律关系及相应事实进行抗辩的;3、就案件事实的陈述前后不一、存在重大矛盾且无法作出合理说明的;4、在主张己方权利时,隐瞒对方已履行部分或者全部义务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5、回避陈述自己参与事实的行为或者对自己知道及应当知道的事实,以“不知道”、“不清楚”、“不记得”等进行回答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6、对自己签名、盖章书证的真实性拒不发表意见,经审判人员就法律后果进行释明后仍拒不发表意见的;7、对有其他充分证据相互印证真实性的书证仍申请鉴定阻碍诉讼的;8、对已经掌握或者应当掌握的证据仍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9、其他通
    2023-06-03
    24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上诉虚假陈述是否为虚假诉讼罪?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1
      要看具体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
    • 实行虚假陈述是否构成虚假诉讼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7
      因为当事人虚假陈述会严重妨害民事诉讼有利于建立的社会诚信体系。对有虚假诉讼嫌疑的案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传唤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 (二)通知当事人提交原始证据; (三)要求证人出庭作证; (四)向利害关系人通报情况,并通知其参与诉讼; (五)依职权调查取证; (六)邀请有关部门、基层组织人员参与审查调解协议; (七)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的法律责任通过伪造
    • 连带责任虚假陈述有哪些法律法规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4
      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主要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1、民事赔偿责任。 投资人,如股东、公司等,因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的,可以要求其赔偿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及相应的利息损失。 2、行政责任。 (1)证券服务机构,如券商做虚假陈述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吊销营业执照,并处罚款。对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于警告、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罚款。 (2
    • 虚假陈述的构成要件是哪些(民事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8
      虚假陈述是指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也称不实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 虚假陈述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四种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1
      虚假陈述,有时法律在规范用语上也称之为虚假记载,是指上市公司在其公开的文件中将一些本身并不存在的,虚构的内容,以信息公开的格式和方式公布于众。其主要表现有两种:其一,编造本身并不存在的信息,欺骗投资者做出错误的判断;其二,故意掩盖某些已发生事实的真相,或者扭曲已发生的事实,以骗取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