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各家企业开始实施新一年的招聘计划,大批外来人员进沪求职,许多劳动者纷纷开始寻找新的“婆家”……求职热潮中,一个很现实的话题悄然出现——劳动者如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这一看似简单的求职程序,却包含着多项劳动维权问题,有些问题如不加注意可能就会有意或无意地损害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在上周的12333热电咨询中,有关“劳动合同政策”的咨询共有4850件,劳动者咨询较为具体的问题是:试用期内,职工享有哪些权益?
以下的典型案例,可以给广大求职者以启示。
[典型案例]
徐先生春节后在沪上某私营企业找到一份销售工作,公司老板与徐先生作了口头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规定底薪500元,另外根据业绩提取业务提成;待3个月满后,单位有意继续使用的,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将底薪调整到1000元,然后再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这份合同,徐先生颇有异议:自己在此之前从事销售工作多年,社会阅历丰富,业务能力也相当强,单位再与他约定试用3个月是否真的是政策规定?更为重要的是3个月后,一旦公司对其表现不满、不愿留用,企业主是否有权不履行在此期间的“缴金”义务?如果有1个月自己的业绩不佳,吃了“白板”提成“泡汤”,500元的收入岂不是连最低工资也未达到?
[专家点评]
徐先生的事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利用试用期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近年来一些用人单位颇为普遍的做法,在12333来电中咨询这样的问题占了相当数量。可以肯定的是,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徐先生的担忧并非没有根据,这家企业的做法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违反了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
[案例分析]
这份合同错在何处?
●单位不能只签“试用合同”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而约定的考核期限,许多用人单位为了对员工有个比较全面的考察,会与劳动者共同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但必须提醒劳动者的是:试用期不是口头约定就可以的,可以由双方共同约定。单位更不能不签订劳动合同而只约定试用期。该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规定,即用人单位首先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其中合同期限的长短必须由双方明确下来,这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然后才可以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双方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内不能不缴社保金
该单位要在试用期满后才考虑承担缴纳“社保金”义务是不对的。这一做法违反了本市的相关法规。《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单位录用在职人员时,应在一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手续”;《关于改进本市单位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意见》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向本市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所办妥招工登记备案手续”。由于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的,因此,无论是试用期还是“正式期”,无论单位有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单位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这具体表现在劳动者即使在试用期内,单位也必须及时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试用期劳动报酬不能太低
用人单位必须遵守《上海市企业最低工资规定》中关于“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所在企业必须支付最低劳动报酬”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现行标准每月635元。
为此,12333热线发出维权提示:
试用期的约定必须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作为前提,试用期可根据合同期限长短具体设定。
试用期内企业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必须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和履行缴费义务。
试用期期间劳动者的报酬也必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
如何约定试用期以保障劳动者权益
420人看过
-
了解劳动合同试用期,保障双方权益
418人看过
-
"劳动法试用期条款:劳动者权益保障"
221人看过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合法权益法律有保障
421人看过
-
如何保障试用期间的权利?
131人看过
-
试用期也别忘签劳动合同
127人看过
-
企业试用期员工利益保障香港在线咨询 2021-03-23《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和程序都相对简单,只要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一经证实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既无须提前通知,也不必给予经济补偿。那么员工的利益该如何保障呢?我们建议,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员工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是否已经与自己签订了劳动
-
员工的试用期利益该如何保障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1员工的试用期利益该如何保障呢?员工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是否已经与自己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只是口头上说有试用期,实际上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成立。没有试用期这个前题,用人单位就不能引用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解雇员工。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只能按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 2.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
-
试用期辞退孕妇有哪些规定保障权益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6一、试用期辞退孕妇职工是可以,但是辞退理由必须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予以辞退。这种辞退不需要提前通知,没有经济补偿金。但是企业必须证明员工确实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这个要求是对所有员工的统一要求,对于试用期内怀孕的女职工也不例外。二、试用期内女职工怀孕,能否以怀孕本身作为辞退理由?这就是一个较为可笑的问题了。在劳动关系里,无论是在试用期内,还是在正常的劳动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如何保障其合法权益?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11试用期间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方法有:全面了解企业的品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掌控好具体试用期限等。通过走访劳动保障局等相关单位,掌握企业近年来的投诉记录,通过这一信息,可以直观地反映出自己选择企业在原来职工心目中的印象,评定出该企业在自己心目中的等级,优、良、好、差,进而决定自己选择还是放弃该企业。
-
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如何保障?如何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负有?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4在药品临床试验的过程中,研究单位必须对患者的个人权益给予充分的保障,并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伦理委员会与知情同意书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规定,为确保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并为之提供公众保证,应在参加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内成立伦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应有从事非医药相关专业的工作者、法律专家及来自其他单位的委员,至少由五人组成,并有不同性别的委员。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