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为:
1、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2、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3、其他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情节严重的情形。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什么
客体方面。
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本罪主要是针对近年来一些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和对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职责的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弄虚作假,结果延误事故抢救,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的行为而设置的。
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安全事故不仅限于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还包括刑法分则第二章规定的所有于安全事故有关的犯罪,但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八条除外,因为这两条已经把不报告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之一。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负责生产经营管理的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主观方面有故意构成。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
100人看过
-
针对安全事故不报与谎报的定罪标准
497人看过
-
不报安全事故和谎报安全事故的刑罚规定
124人看过
-
谎报安全事故如何立案?
163人看过
-
谎报安全事故罪案件上诉的法律规定
120人看过
-
安全重大事故谎报不报怎么判
87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谎报事故罪立案标准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05谎报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责任的人员不报告或者谎报事故,延误事故抢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死亡人数增加1人以上,或者重伤人数增加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增加100万元以上时有效进行的。
-
不报安全事故罪立案必须有谎报事故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08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实施下列行为之 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
-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一般在哪儿立案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09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实施下列行为之 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
-
谎报安全事故罪不立案的刑事后果是怎样的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23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
谎报安全事故罪构成的标准刑事案件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10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责任的人不报告或谎报事故情况,错误的事故应急处理,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事故结果扩大,增加死亡1人以上,增加重伤3人以上,增加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情况(2)实施以下行为之一,不能及时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的情况:1、决定不报告、迟报、欺骗事故情况或指导、联系相关人员不报告、迟报、欺骗事故情况2、事故应急处理期间擅自离职或逃跑的情况3、伪造、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