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不是从合同进行转化。赠与合同不是合同的,主从合同划分的关键在于是否独立存在。从合同来看,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不依赖其他合同独立存在的合同。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其财产免费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可以独立存在,不需要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因此不是从合同开始的。
赠与合同能有附条件吗
赠与合同能附条件,赠与合同中所附义务是应该是非法定义务,因为法定义务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义务,赠与人约定与否,受赠方都必须履行,所附义务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如果所附义务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所导致赠与合同无效。而且所附义务是在合同形成时就可以履行的义务,而不是合同生效后形成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附条件赠与合同与其他赠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373人看过
-
父母赠予房产合同属哪种赠与合同的类型
159人看过
-
赠与合同是否为要物合同,如何理解赠与合同
409人看过
-
其他合同纠纷一般有哪些类型
423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的其他几种类型
171人看过
-
行纪合同是否归类为有偿合同类型
494人看过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开始产生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此处所说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不可能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当... 更多>
-
赠与合同属于哪种类型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8根据赠与合同的特征,它可以被划分为以下类型的合同。 1、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 赠与合同是典型的单务、无偿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不负有任何义务。 2、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 3、赠与合同原则上为不要式合同,但在当事人有特约以及不动产赠与中,赠与合同为要式合同。
-
赠与合同的定义特征及类型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0t一、赠与合同的定义t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亦即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移转给另一方所有的合同。将财产无偿给予对方的人称为赠与人,无偿接受他人财产的人称为受赠人,赠与的财产为赠与物或受赠物。t二、赠与合同具的特征t1、赠与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t2、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t3、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在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只享有权利
-
哪些类型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5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其他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是?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0建立赠与合同的基本条件: 赠与人有权处分赠与物。 2、赠与合同双方就赠与达成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免费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在承诺生效时成立。 第四百八十四条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适用于通知作出的承诺。 不需要通知承诺的,按照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生效。
-
能够赠与他人吗,赠与合同能够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3土地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明文规定了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