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一个是什么概念有什么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20:52:43 392 人看过

法人的概念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其主要有下列责任:

1、依法设立的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的债务承担责任;

2、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3、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一、如何区分非法人企业和法人企业?

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区别:1、债务承担不同。法人企业只以企业的资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人企业资不抵债,投资人负连带责任;2、概念不同。非法人企业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区别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如下:

1、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活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支机构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直接控制,而是间接控制;但分公司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由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子公司是独立的。立法人以子公司自身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负责。由于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在经济上与隶属公司统一核算,其经营活动中的债务由公司负责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合伙企业有没有法人资格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称其为非法人组织。

法人资格,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而合伙企业的债务责任由合伙人承担,其并不独立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2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强制责任意外险的概念是什么
    强制保险的定义:所谓强制保险,是指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凡是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不管愿意与否都必须参加的保险。由于强制保险某种意义上表现为国家对个人意愿的干预,所以强制保险的范围是受严格限制的。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环保部门、环境专家、保险公司对事故进行鉴定,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任和损失支付赔付款,赔付款可用于环境修复和企业挽回损失。从2012年4月起,市环保部门在全市污染企业中推广环境责任险。经过近3年的推广,目前全市已经有300家企业成为绿色保险的保户,推进情况处于国内先进城市前列。媒体从环保部门获悉,我市将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这将成为交强险后又一项强制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方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险种。环保部门介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一种防范措施,对于企业来说,一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巨额赔付可能会让其倾家
    2023-07-03
    402人看过
  • 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一、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概念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例如,甲委托乙保管一台彩电.乙在保管期间借给丙使用,丙使用时不小心摔毁,这样,乙对甲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与丙对甲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即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二、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发生原因有哪些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发生原因具有偶然联系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不真正连带责任中数个债务发生的原因各不相同,由此产生数个各不相同的法律关系,各个原因和各个法律关系间互不依存,具有独立性。这里所说的各
    2023-04-12
    347人看过
  • 违约责任的概念和定义是什么?
    违约责任的定义,指的是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一般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一、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一方拒绝履行合同的,守约方可以要求其赔偿违约金,或者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二、违反承诺有什么法律后果违反承诺保证的法律后果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未违约方的损失、按照定金法承担定金责任和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
    2023-03-07
    194人看过
  • 按份责任的概念是什么,与连带责任有何区别?
    一、按份责任的概念是什么按份责任的概念是指两个以上责任人分别仅按各自份额向债权人承担清偿的民事责任。按份债务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以原债属于按份之债、责任人间不具连带关系且标的具可分性为构成前提。各按份责任人对共同承担的同一债务仅就规定或约定的份额承担清偿责任,不负担其他责任人的债务份额;债权人只能就各责任人应负的责任份额请求清偿;某一按份债务的履行只引起该特定份额责任的消灭,不影响其他责任人各自按份责任的存在。二、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有何区别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有:1.责任产生的要求不同,按份责任对产生的原因没有特殊的要求。2.责任的效力不同,在按份责任的效力中,只存在权利人与各责任人之间的效力,而且各责任人均只对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份额负责。3.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连带责任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型责任,它只能适用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两种责任形式。4.有无共同目的不同,设立连带责任的根本目的在于确保
    2023-07-12
    233人看过
  • 补充赔偿责任概念是什么,能解释一下吗
    补偿性赔偿责任,乃依据相关律例规定或者拥有合法权利和义务以确保他人之安全的相关主体未能履行法定职责;同时,若由于第三方侵权行为导致他人受到损害,且具体侵害人无法承担和支付足够的赔偿金额时,则该安全保护责任人有义务承担弥补其赔偿不足部分的相应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4-08-15
    447人看过
  • 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两个概念是一样的
    责任与举证责任两个概念是一样的原因如下:1、证明责任是指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2、举证责任包括两层含义,即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前者是指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出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也称行为责任;后者是指如果案件事实真伪不明,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也称结果责任。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别如下:1、作用条件不同。证明责任在任何案件中都适用,而举证责任仅在事实真伪不明的案件中起作用;2、法律后果不同。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败诉,另一方胜诉;3、主体不同。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或反驳意见都有证明的责任;而举证责任只能由原被告中的一方承担;4、可转移性不同。在同一案件审理中证明责任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转移,如原告提出主张并证明,被告反驳,证明责任就由原告转移到了被告。举证责任往往是法律事先规定好的,在同一案件中不可来回转移,否
    2023-08-11
    292人看过
  • 监护人有什么概念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遗嘱监护人,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一、孤寡老人的监护人的法律责任根据规定孤寡老人的监护人职责如下: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作为监护人主要有以下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2、管理和保护被
    2023-03-14
    127人看过
  • 离婚时,个人债务是什么概念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单独一方所负的债务。这种夫妻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既可以发生在夫妻登记之前,也可以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四类:一是按结婚时间划分;二是按双方是否达成共识为标准;三是按债务的性质为标准;四是按个人债务的内容和成因来划分。离婚时个人债务如何处理?离婚后个人债务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就需要由个人偿还。属于个人债务的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方婚前欠下的,并且债权人不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
    2023-08-05
    119人看过
  • 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概念是什么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强制保险”)。它是由各大保险公司为保障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给本车人员、被保险人和/或其他受损害方带来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实施的一种强制性的、有限度的赔偿责任险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其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要求,进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024-07-29
    109人看过
  • 补充赔偿赔偿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补充赔偿责任就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基于合法约定具有保障他人安全的主体没有尽到法定义务,并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他人损害(含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在具体侵害人不能承担赔偿责任或数额不足的情形下,由安全义务保障人承担“补足差额”的法律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补充赔偿责任是什么所谓补充赔偿责任,是指多个行为人基于各自不同的发生原因而产生数个责任,造成直接损害的直接责任人按照第一顺序承担全部责任,承担补充责任的责任人在第一顺序的责任人无力赔偿、赔偿不足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在能够防止或减少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且可以向第一顺序的直接责任人请求追偿的侵权责任形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3-07-25
    388人看过
  •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概念是什么?
    一、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概念是什么?过错推定原则,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致物损失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过错推定原则不是由受害人举证证明,而是从损害事实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加害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被害人不必举证对方的主观过错,而是直接从损害事实的客观要件及它与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中,推定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如果行为人认为自己在主观上无过错,则须自己举证。证明成立则推翻过错推定,否认侵权责任。反之则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从另一角度说,过错推定案件中的损害事实已经表明了行为人违反了法律对其特殊的注意要求或是对一般人的注意要求,因而无需再加以证明。二、适用范围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
    2023-04-13
    118人看过
  • "一编三定"是什么概念?
    一编三定指的是:“一编”即编员进组,将认领相同岗位的党员编成一个组,每组选出一个组长,负责本组计划制定、活动开展、联络分包干部等工作;“三定”即定岗位、定责任、定奖惩,以此解决农村(社区)无职党员发挥作用难、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难的问题。三定方案是什么,具体都有哪些所谓的“三定方案”,即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因为政府机构的设立必须确定是干什么事情的,有哪些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职责是什么,部门有多少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三定其实是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由各级政府的编制委员会负责相关的工作:一、定机构,就是确定行使职责的部门,包括机构名称、机构性质、经费来源等。二、定职能,就是规定这个单位是干什么,有什么具体职能。三、定编制,是确定单位的编制数以及领导职数。《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按照全市财政供养系数控制目标的要求,核定市直和各县(市)区财政供养人
    2023-07-18
    84人看过
  • 公民和人民有区别公民是法律概念而人民是什么概念
    公民和人民在我国的区别主要有二:首先,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其次,公民比人民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人民不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依法被剥削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不属于人民。一、不享有宪法规定的选举权的是什么人不享有宪法规定的选举权的有:在中国境内居住但未取得中国国籍的;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选举权指的是公民依法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审议、代表候选人名单协商、参加投票选举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宪法知识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内容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
    2023-03-22
    72人看过
  • 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所负有的遵守法律,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的义务。一、法律责任包含哪些内容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承担何种责任要视违法情况而定。1、违反民事法律要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包括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民事责任的责任形式有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以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这些责任形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2、行政责任是指个人或者单位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对有隶属关系的下级违反纪律的行为或者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给予的纪律制裁。其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
    2023-03-27
    222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行人占次要责任,这个概念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6
      这个意义表示你在该次事故中有过错,在涉及到赔偿时,你的损失在交强险之外将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个比例在20-30%。如果损失额在交强险之内对方是全赔的。
    • 什么是刑法刑事责任的概念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21
      1、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且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并给予犯罪嫌疑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
    • 社保是一个什么概念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4
      社保是指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险 (Social Ins rance)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
    • 中的同等责任是什么概念?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交通事故中的同等责任是什么概念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如某物资运输公司的司机陈某,驾驶大货车以五、六十公里的速度从北向南行驶。行至这条公路19公里处时,在陈前方六、七十米处,某单位司机A驾驶130货车,以60多公里的时速相对驶来。陈某不顾会车危险,仍然强行超越车前右侧一行驶马车,结果在两车接近时,双方司机惊慌失措,加之车速快,躲让不及,造成两车相撞,130货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概念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10
      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