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带有欺骗性的商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10:56:09 296 人看过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误认的。”从文义上来看,其中“欺骗”是指用虚假的言语或行动来掩盖事实真相,使人上当;“误认”是指错误的认识。总体可以理解为:商标标志故意曲解商品或服务在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方面的真相,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产地产生错误的认识。关于该条规定前后的逻辑关系大致有以下观点:一是同义解释关系,即“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误认”是对“欺骗性”的解释说明;二是并列适用关系,即商标标志要同时具有“欺骗性”和“误认”的情形才能适用该条款;三是选择适用关系,即商标标志只要满足“欺骗性”或“误认”其中一项便可以适用该条款。

二、“带有欺骗性”的主要情形

“欺骗性”系对第二次修正的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概括归纳,“误认”是对“欺骗性”的解释说明。条文中除明确质量与产地两种具体的误认情形外还用一个“等”字来概括与质量特点相类似的误认情形。实践中商标标志“带有欺骗性”主要有以下情形:

第一,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

质量即为商品或服务的优劣程度,系中性词,本身并无优劣之分。商标标志中如果涉及对商品或服务质量进行描述的文字,往往是积极方面的词汇。如果商品或服务本身不具有商标标志描述的质量特点,就容易使公众将商品或服务与这种质量特点相联系,并可能使公众误认商品或服务具有这种质量特点。实践中,商标标志不仅会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特点进行描述,同时还会对商品或服务其他特点进行描述。其他的特点包括:原料、内容、种类、功能、用途、型号、重量、数量、价格、生产时间、技术特点等。这种情况下,要在理解商标标志含义的基础上结合具体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判断。例如,针对指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帽等商品上的“健康棉彩”商标,商评委认为申请商标“健康棉彩”在指定使用商品上使用,易使消费者理解为有利于人体健康、对皮肤无刺激等作用的棉织物,从而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原料等特点产生误认,构成第二次修正的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第二,易使公众对商品产地产生误认。

对商标标志中含有地名的审查或审理可能会涉及我国商标法中的多个条款。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与第(二)项分别规定了我国国名和外国国名(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了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对商品产地的误认是对“明确排除标志属于国名、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地理标志以后,或者显然不适用上述条款”的情形进行判定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中规定:商标由本条以外的公众熟知的我国地名构成或者含有此类地名,使用在其指定使用的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对商品产地产生误认的,判定为具有不良影响,适用第二次修正的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予以驳回。商标所含地名与申请人所在地不一致,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的,判定为具有不良影响,适用第二次修正的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予以驳回。由于《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是在我国现行商标法施行前公布的,所以规定适用了第二次修正的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而现应纳入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对产地误认的情形之中。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是否对产地产生误认应考虑商标标识中含有的地名与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之间的关联性,如果二者具有某种特定联系易使公众对商品产地产生误认则构成上述规定的情形;如果商标标识中含有的地名与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之间没有特定联系,则不构成对商品产地的误认。例如,“嫩江NENJIANG及图”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0类大米、玉米(磨过的)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产地产生误认。嫩江流域系我国小麦、大豆主产区,重要的粮食基地。如将含有“嫩江”的商标标志指定在粮食类商品上使用,容易使消费者联想到粮食产地,从而产生误认的后果。

第三,易使公众对商品生产者产生误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11: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欺骗罪的处罚有什么标准
    欺骗罪的处罚标准如下:(1)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体为一般的主体;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吸毒人员教唆欺骗罪处罚标准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的;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使他人形成毒瘾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等。从重处罚事由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是本罪的从重处罚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023-08-14
    459人看过
  • 合同带有欺骗行为的怎么办
    1、任何含有欺诈条款和内容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并由欺骗方承担责任;2、任何违背法律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可以通过法院裁定。二、签了合同发现被骗了怎么办签署的合同无效,必要时可以向警方报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部分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如另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和拟订劳动合同条款时,应当遵循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劳动关系的一方违背其真实意愿。用人单位免除法律责任和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性。三、合同生效后恶意更改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合同生效后恶意更改法律效力是无效的。在协商变更合同的情况下,变更合同的协议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的方式来欺骗或强制他方当事人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2023-03-14
    434人看过
  • 商标的标志性特征是什么
    证明商标的特点是:1、证明商标首先是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2、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必须具备检测和监督商品或服务的能力;3、证明商标注册人不能使用证明商标,要求用户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证明商标使用要求的,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使用;4、证明商标的主要作用是证明商品或服务的起源、原材料、精度、制造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主要有:1.证明商标注册后,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证明商标规定条件的,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其使用。2.注册人对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任何修改,均应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查核准,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3.证明商标注册人应当在他人办理证明商标使用手续后一个月内。4.但必须经商标局审查核准,公告之日起生效。
    2023-07-04
    186人看过
  • 盗窃罪带有诈骗性质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对于盗窃犯罪而言,其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主体要求来看,本罪适用于一般的自然人,不存在身份上的限制;其次,在主观心态方面,本罪必须是基于直接故意而实施,同时还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明确意图;再次,从侵犯的客体看,本罪所侵犯的对象为公共财产以及私人合法拥有的财产的所有权;最后,从客观方面分析,本罪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通过秘密手段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实施此类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5-12
    278人看过
  • 商标保护有什么作用,商标保护的重要性是什么
    商标保护的作用及重要性如下:1、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志,也可以说是一个企业文化的表现形式。代表的是一个企业的形象。对商标的保护可以让企业信誉、企业形象得到保护。2、商标是专有使用权的,受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注册一个商标和购买一个商标都是要花一定金钱的。保护商标不为他人所用其实也是保护了个人财产的表现。3、每个著名品牌的确立,商标都是同时成了一个升值的商品。当你的公司成为大公司的时候,你的商标同时也是升值的。这是商标的预期价值。4、现在说下假如商标没有保护人家侵害了,生产一些其他的商品,假如有一些人违法去做一些法律上禁止生产的,或者专有生产的一些物品的时候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什么是商标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显著标志。图形?常用来表示某个商标经过注册,并受法律保护。图形?表示某个标志是作为商标进行使用。商标的起源可追溯至古代,当时工匠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艺术品或实用
    2023-12-04
    167人看过
  • 具有欺骗性质的盗窃罪怎么判
    涉及到欺诈性质的盗窃罪在法律领域中的判定过程相对更为繁复,需要根据具体的欺骗手法与盗窃行为进行全面评估。通常情况下,若行为人借助欺骗手段使得受害者陷入误解,进而自愿交出财物,然而行为人获取财物的主要途径并非源于受害者因误解而做出的自愿交付,则应当将其归类为盗窃罪。在量刑方面,需依据盗窃金额、犯罪情节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对于盗窃公共或私人财物,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或者实施了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也可能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2024-07-31
    431人看过
  • 什么是商标注册/商标注册的必要性是什么
    一、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二、商标注册的必要性是:1.有利于品牌驰名,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2.纵贯世界上各大品牌壮大的经验,要打造一个驰名品牌,经营一个好的品牌,首先要全类注册自己的商标。3.如果自己不去全类申请注册商标,别人不仅会在各类别、各行业纷纷抢注您的品牌。4.有些企业自认为目前规模不大,品牌知名度不高,不会去考虑什么全类注册,但一等到把企业的品牌强做大后,再想回头去全类注册时,发现自己的品牌在各行业上已被别人抢注完了。5.集团化企业、著名品牌、股份上市公司、实业公司往往名声在外,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且往往会进行多元化投资和进行不同行业的发展。这些企业如果不全类注册,别人为了利用公司的名气马上会想到在其它类别抢注你的品牌,沾您的光,搭你的便车。6.企业名称、企业简称直接代表了企业的形象,商标和字号一致这是完全正确的。但进
    2023-07-25
    315人看过
  • 欺诈和诈骗有什么区别,欺诈的后果是什么
    一、欺诈和诈骗有什么区别1.欺诈是指故意制造假象或隐瞒真相,从而有可能使他人产生误解的行为。这种行为的构成不以受害人是否上当受骗为标准,其社会危害性在于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2.诈骗则通常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虚假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其构成以是否造成受害者财产损失为标准。二、欺诈的后果是什么欺诈的法律后果多元,涉及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欺诈行为可能导致民事行为的撤销,要求行为人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此外,欺诈行为可能触犯不同法律部门的规定,导致行为人承担更为严重的责任。三、构成欺诈的要件构成欺诈的要件分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两部分。1.客观要件包括欺诈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具有可能性,即可能导致误解上当,形式上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2.主观要件则要求行为人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他人上当受骗,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无论是直接故意还
    2024-02-10
    146人看过
  • 了解保险欺诈:欺骗性和合法性的区别
    欺诈骗保行为包括:1.定点医疗机构为医保参保人员提供虚假的发票。2.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虚构的医药服务,帮助他人伪造医疗票据,骗取医保。3.定点药店法工作人员盗刷社保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购买药店的生活用品、非医疗用品、非药物。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有哪些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如下:1、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2、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3、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4、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5、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
    2023-07-12
    118人看过
  • 什么是欺骗罪?
    法律综合知识
    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2、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2024-04-20
    289人看过
  • 虚假宣传与欺骗性交易有什么区别
    一、虚假宣传与欺骗性交易有什么区别?两者虽然都属欺诈行为,但很明显两者强调的重点不同,虚假宣传强调的是宣传,而欺骗性交易侧重的是交易的过程,或者说两者在商业行为过程中的顺序不同,虚假宣传在前,交易在后。一般情况下,虚假宣传定罪较低,因为虚假宣传不等于已造成严重后果,算是属于违章,而欺骗性交易本身就是一种既定事实,属于违法,另外,欺骗性一般涉及到金融犯罪,罪过较大。二、欺骗性交易行为有哪些表现?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这种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所有权人的许可而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既侵犯了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2.与知名商品相混淆的行为。它是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相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知名商标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的行为。注:将知名商品商标用作名称也不行。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同商品的商标一起构成商品的品牌,知名商品的品
    2023-06-07
    394人看过
  • 欺骗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欺骗罪的立案标准
    1、一般诈骗罪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诈骗公私财物《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2018年诈骗罪如何认定?立案标准是什么?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2023-02-19
    304人看过
  • 商标的单义性是什么意思
    所谓商标的单义性,就是指作为一个排他性质的法律符号,消费者对商标所代表意义理解歧义性。商标的歧义性越高,选择成本耶就越高,因为消费者需要从多个意义中选择一个。例如,大家一提到长城,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一个古老的建筑。如果把长城作为一个啤酒的商标,则很难将长城与啤酒产生出直接的联想。因此,任何商标,是作为品牌的载体符号,一旦出现意义理解上的偏差,就降低了该符号的排他性,从而增加选择成本。商标的主要特征包括了哪些1、显著性。商标为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具有特别显著性的区别功能,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2、独占性。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到法律的保护,未经商标权所有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价值性。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
    2023-04-17
    333人看过
  • 什么是商标权利的地域性
    商标权利的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依照其本国的商标法或本地区的商标条约所授予的商标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对他国或该地区以外的国家没有约束力。换句话说就是,每个国家对他国授予的商标权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举例来说,一商标在日本注册了而未在我国注册,那么这个商标尽管在日本是受法律保护的,在我国却不受保护。这个商标若在我国使用的话就视为未注册商标,如果同在我国注册的商标构成相同近似的话,则将被禁止使用。反过来也一样,在我国注册的商标若不在其他国家注册的话,该商标在其他国家就得不到保护。所以企业若有志于将其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就应当及时在产品所出口的国家进行商标注册。
    2023-05-01
    56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商标有哪些欺骗性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27
      1,“欺骗性”系对第二次修正的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概括归纳,“误认”是对“欺骗性”的解释说明。条文中除明确质量与产地两种具体的误认情形外还用一个“等”字来概括与质量特点相类似的误认情形。 2,实践中商标标志“带有欺骗性”主要有以下情形: 第一: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 质量即为商品或服务的优劣程度,系中性词,本身并无优劣之分。商标标志中如果涉及对商品或服务质量进行描述的文字,往
    • 经济诈骗20万左右带有欺骗性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按照目前法律规定及当前审判实践,如您所讲,诉讼需要技巧和专业的策略,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建议委托一名优秀律师作为您的代理人予以必要协助以维护您的最大合法利益,具备多年法院实务经验的A定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专业法律服务!本人专业处理此类纠纷案件,视情况可以打赢官司再付费,像这种案件毕竟不是经济纠纷,我们收费优惠后肯定您能接受。
    • 欺骗性交易是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3
      所谓欺骗性交易,也称仿冒行为,是经营者采用假冒、仿冒或者其他虚假手段,使交易相对人产生混淆或误信,从而获得交易机会的行为。欺骗性交易的主体一般是商品或服务的推销者,客观上采用了欺骗手段,主观上存在使人误信的故意,损害后果双重性:交易相对人、相关经营者。
    • 有欺骗性的欠条怎么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06
      1、以欺骗的行为的欠条一般可以主张欠条无效。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如果侵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3、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经查确实存
    • 房屋漏水怎么办啊对方用的材料带有欺骗性!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