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破产程序会导致执行程序中止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9 05:28:50 283 人看过

破产程序会导致执行程序中止吗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由管理人接收债务的财产,而所有的保全和执行程序都会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受理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7: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执行程序转破产程序的制度设计
    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尚不具备立法条件,在此暂不予讨论。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的执行不能案件如何转破产程序问题,专家的建议是:建立以申请主义为主、职权主义为辅的执行程序转破产程序模式。关于执行不能案件的概念和依职权移送破产程序的范围问题。首先,应当明确转破产程序的执行不能案件的概念和范围。专家认为,执行不能案件是指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执行债权的执行案件。那么,人民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依申请对执行不能案件启动破产程序,什么情况下依职权对执行不能案件强制破产呢?专家认为,符合下列情形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移送破产程序:(一)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或者依法可以参照适用破产程序的组织;(二)经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执行债权;(三)经执行程序释明,申请执行人及其他债权人、被执行人均不提出破产申请。关于是否
    2023-04-24
    435人看过
  • 司法程序行政程序中止可以吗?
    一、司法程序行政程序中止可以吗?如果是同样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法院的司法程序必须是刑事程序,就可以中止,否则不能中止。司法程序的主要表现:1、程序是司法权运行的制度空间,程序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程序改革与司法改革的其他内容紧密联系,是决定司法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3、程序制度设计是绝大部分司法改革举措得以推行的归宿。司法程序按照案件性质可分民事和刑事两种程序,民事争议司法程序就是打官司的程序;刑事案件司法程序就是侦查、起诉、判决的程序。二、行政案件中终止调查和不予处罚适用范围的区别不予处罚。根据规定,a.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b.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c.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d.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三、犯罪中止构成要件犯罪中止必须具备
    2024-01-14
    134人看过
  • 破产程序终结,又称破产程序终止,是指
    1、终结裁定。有上述后三种事由即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或者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的,管理人有义务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如果管理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提请终结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裁定终结。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应当予以公告。破产宣告时的终结,通常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裁定。人民法院在破产宣告时,已经发现破产财产不足清偿破产费用的,应当同时裁定宣告破产和终结破产程序。这种情况称为“同时终结”。同时终结也可以由债务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2、终结后的有关事项。破产程序终结后的有关事项,按以下规则处理:(1)办理注销登记。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0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登记的意义是破产企业的法律人格归于消灭。管理人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应
    2023-03-05
    445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可以中止吗
    一、企业破产清算程序可以中止吗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二、公司破产清算程序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
    2023-06-06
    303人看过
  • 在破产程序中执行机关是哪个
    法律咨询:在破产程序中谁是执行机关人民法院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第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
    2023-05-04
    154人看过
  • 执行程序中怎么才能申请中止执行
    申请中止执行情形: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程序中止执行的原因一旦发生,人民法院即应依职权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当事人发现中止执行的原因存在时,应积极地将中止的原因告知法院或向法院提出中止执行的申请。中止执行的裁定,一旦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止执行的裁定书应当写明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执行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人民法院公章。执行中止是暂时性的,引起执行中止的原因一消失,即应恢复执行程序。恢复执行,一可由法院依职权进行,并通知执行当事人和其他参与执行人;二可由执行当事人申请恢复,经法院同意后继续进行。恢复执行是原执行机制的继续运行,不是执行程序的重新开始,执行中止前已为的执行仍继续有
    2023-08-09
    338人看过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中止执行
    (一)执行中止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引起中止执行的法定情形主要有4种: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具体包括4种情形:第一,发生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如海啸、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当事人不能如期履行义务;第二,当事人经济或者生活困难,除维持家庭基本生活以外,无力履行金钱给付等义务;第三,当事人由于突发疫病等身体健康原因暂不能履行义务;第四,其他原因。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第三人是指当事人以外的,法律上利益或者权利受到强制执行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内容主要是物权或者债权,如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抵押权、质权、所有权以及因租赁关系而享有使用权等。此种情况下,执行标的是有争议的标的,需要确定权属后才能执行;如果第三人确有理由的,应当中止执行。这是基于保护第三人利益的角度作出的规定
    2023-06-12
    318人看过
  • 申诉后能否中止执行程序
    申诉受理后是可以申请中止强制执行的。哪些情形可以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人对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有权进行处分,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暂缓履行义务,暂停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中止执行。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确有理由的,可能发生变更执行标的,或者对案件再审的情况,因此对原执行标的的执行应当中止。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在执行中,有时会出现一方甚至双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况。如果申请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继承权利;如果被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承担义务。无论哪种情况出现,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作为被继承人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仅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续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4
    2023-06-12
    371人看过
  • 破产法第21条执行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一、破产法第21条执行程序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程序如下:一、成立清算组。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二、清算组接管公司。三、公司财产分配。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四、清算终结,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二、企业破产的裁定在破产案件中,法院对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作出的裁判,一律采用裁定的形式。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中的裁定主要用于以下事项:受理或不受理破产申请;确认债权表记载的无异
    2021-12-02
    467人看过
  • 执行转破产程序有哪些
    1、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款规定破产原因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2、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应当自收到执行案件相关材料之日起30日内,将是否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告知执行法院。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措施;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3、不执行人住所地法院不予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不适用债权人参与分配规定。一、破产转执行程序申请书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
    2023-04-06
    116人看过
  • 进入破产后的执行程序
    一、进入破产后的执行程序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3、召开债权
    2023-06-09
    121人看过
  • 不同意执行转破产程序
    一、不同意执行转破产程序(一)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二)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执行案件相关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是否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告知执行法院。不予受理的,应当将相关案件材料退回执行法院。(三)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措施。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恢复执行。(四)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二
    2023-06-06
    306人看过
  • 什么是执行转破产程序
    一、什么是执行转破产程序(1)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款规定破产原因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2)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应当自收到执行案件相关材料之日起30日内,将是否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告知执行法院。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措施;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3)不执行人住所地法院不予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不适用债权人参与分配规定。二、破产程序的种类有几种破产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但不是唯一方法。我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
    2023-06-06
    457人看过
  • 怎么进行破产程序进行破产程序步骤
    公司破产必须经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定确认。未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本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1、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必须有破产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本人,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本人,主要是认为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债权人申请时,主要认为债务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资不抵债。虽然法律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在我国,绝大多数公司都是自己申请破产,很少有债权人申请破产。2、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需要指定破产管理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需要向人民法院报告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公司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通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最短为30天,最长为90天。对于公司账户中记载的已知债权人,人民法院应当书面通知其债权申报,通知可以邮寄或者转让,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和方式,以及申报债权时需要携带的
    2023-08-07
    45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破产和解可以中止执行破产程序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8
      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 (1)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债权人、债务人具体情况向双方提出和解建议。 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
    • 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是因为什么因素导致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3
      在同一财产之上不能同时并存两种性质冲突的执行程序,在破产程序启动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原因即破产界限的规定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 关于破产案件执行中止的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2
      在同一财产之上不能同时并存两种性质冲突的执行程序,在破产程序启动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原因即破产界限的规定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 破产程序被执行原因的中止程序是什么意思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A债务人、B债权人、C债权人、D债权人。B诉A,胜诉---执行阶段;A因资不抵债被C、D或A自己申请破产,受理后则终止之前的执行程序。不知道我有没有说清楚。
    • 如何认定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31
      破产程序启动后,应当暂停相关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执行程序。《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执行程序。《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原因是破产边界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还能力的,依照本法的规定清理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