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和承诺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21:06:43 442 人看过

承诺是针对要约而言,针对要约发出承诺,则表明双方达成合意,合同成立。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一、父亲去世前有一笔担保该怎么处理

担保人死亡后,担保人留有遗产的,则继承人应在其继承的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因为这个担保合同仍然是需要继续履行完毕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二、主合同义务未履行保证合同成立吗

只要主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义务未履行不影响保证合同成立。因为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因此,若债务到期不履行,则保证人需按保证合同约定承担责任。若主合同无效,则保证合同也无效。

三、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有哪几种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有如下几种:

1、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以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移交债权人控制,以动产或者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将占有的债务人财产留置,直至债务人所欠债务全部还清;

5、定金,是指合同一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提前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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