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返还工程保证金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09:14:23 442 人看过

请求返还工程保证金管辖法院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一、请求返还工程保证金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请求返还工程保证金的起诉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工程保证金返还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6: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请求管辖是怎么确定的?
    (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一般而言,由于我国基层法院设在县一级行政区,因此,大量的案件由县级法院受理。(2)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地域管辖通常是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适用“被告就原告”的原则。(3)按照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特殊地域管辖主要适用于经济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票据纠纷,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等。(4)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具体规定是: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②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
    2023-04-16
    95人看过
  • 正确认定不当得利人返还要求的主管法院
    受益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可以是原物、原物所生的孳息、原物的价金、使用原物所取得的利益,也可以是其他利益。返还不当利益请求权的标的的范围,也就是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不同。1、受益人为善意的。若受损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即受益人返还的利益仅以现存利益为限。利益已不存在时,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受有的利益大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返还的利益范围以受损人受到的损失为准。2、受益人恶意的。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利益,即使其利益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若受益人所得到的利益少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除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实际利益外,还须就其损失与得利的差额另行赔偿。3、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是善意的而后为恶意的利益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怎么要求他人返还不当得利1、债权人只能请求对方返还其所得利益,不能超越这一限度,也不能要求对方赔偿自己
    2023-07-07
    436人看过
  • 房屋返还纠纷的管辖法院
    这是专属管辖,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法院会受理的房屋纠纷类型有哪些?1、以房子为标的物的房子确权、生意、租借、典当、典当等和以土地为标的物的土地出让、转让、租借、典当等及侵略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2、以房子和土地为标的物的建筑工程承包、开发联建、拆迁中的补偿安顿、联营、入股、署理等合同纠纷;3、与房子相关联的房子装修、装潢、规划、隶属设备的归属纠纷;4、以房子和土地为标的物的有奖销售或证书生意等纠纷。二、房屋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1、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在法律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互
    2023-02-13
    484人看过
  • 破产重整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一、破产重整的法院是怎么确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企业破产管辖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地域管辖:(1)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2、级别管辖(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3)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其他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自己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交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因特殊情况需对个别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作调整的,须经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二、破产
    2023-04-24
    123人看过
  • 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
    普通地域管辖是指根据当事人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一种管辖。我国对此的通行做法是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打民事官司应到被告所在地法院去起诉。那么何为被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对作为公民的个人被告而言,是指其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如果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对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被告而言,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主要营业地。如果被告是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或合伙型联营体,则由注册地法院管辖;没有注册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就被告不仅是我国普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也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中普遍采用的一个原则,这一原则适用于绝大多数民事案件。但在有些情况下,按照这一原则确定案件管辖时,可能并不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或者影响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因此,确立原告就被告这一普通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就显得十分必要。普通地域管辖的
    2023-06-08
    114人看过
  • 玩忽职守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玩忽职守的管辖法院一般是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
    2023-02-16
    58人看过
  • 怎么确定管辖的法院是哪个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八条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应再保险接受人的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将其自负责任及原保险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再保险接受人。第二十九条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再保险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原保险责任。第三十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2023-06-13
    275人看过
  • 公示催告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公示催告管辖法院是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申请条件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一、现金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吗?现金支票是不可以进行背书转让的,仅转账支票可以由所有人进行背书转让。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二、汇票的转让有哪几种方式汇票转让的形式有贴现、背书转让、汇票质押。采用背书转让时需注意: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如果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
    2023-06-21
    442人看过
  • 物业纠纷进法院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民事纠纷1、侵权纠纷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起侵权之诉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业主作为被告的,业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业所在地,又有在物业所在地之外的,并非业主购置了物业,物业所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物业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物业管理公司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而并非是实施物业管理的所在地,但由于物业管理合同是在物业所在地实施物业管理,因此,物业所在地应认为是合同履行地。(二)合同纠纷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1、因物业管理合同产生的合同纠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可以协议确定受诉法院(三)既侵权又违约的1、当事人一方违反
    2023-02-24
    439人看过
  •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争议法院的管辖权
    法律咨询:建筑纠纷法院管辖权如何确定?律师答: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建筑工程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承揽工程。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以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超出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或者承包工程。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利用其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第二十七条大型建设工程和结构复杂的建设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共同承包。共同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负连带责任。两个以上资质等级不同的单位实行联合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的营业执照范围进行承包。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人可以将部
    2023-05-07
    299人看过
  • 宣告失踪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宣告失踪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宣告失踪的案件一般由被宣告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失踪人住所地与居住地一致的,由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宣告失踪人最后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宣告失踪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6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公民失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离开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无联系,杳无音讯。认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应当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有间断,应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登报寻找失踪人的,从登报之日起计算。2、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与
    2023-06-15
    369人看过
  • 行使代位求偿权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一、行使代位求偿权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债权人依照《民法典》规定提出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不符合规定的,告知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另行起诉。受理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照规定中止代位权诉讼。债权人以次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为初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二、行使代位追偿权的条件有哪些(1)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于保险责任事故引起的;(2)保险事故由第三方的责任引起;(3)保险人必须在履行了赔偿责任之后才能取得代位求偿权。在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以后才能够具体的进行代位求偿,索要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三、代位求偿权所需材料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责任对方为机动车方)
    2023-06-08
    278人看过
  • 借条上注明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借条上注明管辖法院的,则由借条上约定的法院管辖。借条中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一、信托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判信托合同纠纷管辖的确定方式为约定优先,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若是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提起法律诉讼必须在甲方所在地么合同诉讼地必须在甲方所在地么,答案是不一定。民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首先在当事人合同诉讼地没有约定时,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都是有管辖权的,所以不一定是要在甲方所在地。其次,民诉法第三十四条还规定了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管辖法院,具体内容如下: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
    2023-06-20
    265人看过
  • 工程债务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工程债务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中的“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是指所有权确认、买卖、互易、赠与、租赁、征用拆迁、侵权损害等案件标的物与不动产有直接联系的诉讼案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其所完成的工作成果虽然构成不动产,但该类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与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之间有着本质区别,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将不动产纠纷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规列为两类不同的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欠款纠纷案件管辖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即表明对该类合同纠纷的处理,并未纳入专属管辖的范畴。因此,此类纠纷应当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施工行为地法院均有管辖权。我国
    2023-04-19
    42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07
      请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的管辖法院应该选择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跟经常居住的地址不一样,原告应该选择被告常住地的法院起诉,除了要选择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原告要跟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具体的诉求并满足其他条件的,法院才能立案。
    • 怎样确定工程劳务分包管辖法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30
      应从劳务分包合同本质确定管辖法院。劳务作业分包是将简单劳动从复杂劳动剥离出来单独进行承包施工的劳动。其自身具有特征既不是劳动合同,也不是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劳务关系的合同,更不是企业或单位内部的劳务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是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派生出来的合同关系,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部分,从性质上说其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
    • 2022年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怎么申请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20
      1.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能申请。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的规定:招标规则要求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所有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或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保证金按照投标金额的5%收取;待确定中标人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数退还,中标的投标人待签定正式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第十条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
    • 法院赔偿保证金返还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5
      一般的保证金是指履约保证金,那你是不是想问法院赔偿保证金返还规定是什么样子的。它是买卖双方确保履约的一种财力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担保形式。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
    • 返还投标保证金合同的诉讼管辖的保证金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06
      我的回答是,可以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的诉讼管辖定金合同是指当事人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而签订的合同。为了保证主合同的订立、履行等,签订的从合同约定了保证金或定金。定金具有担保性质,依照定金法律关系的要求,如果合同如期履行,定金可冲抵应付款的一部分;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一般不超过总价款的20%。定金合同与其他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