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职员怀孕后被解雇,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者维权途径有:
1.双方协商。
2.协商不成申请仲裁。双方协商不了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再向法院起诉的裁决结果应当服从。
3.向法院进行起诉。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试用期被解雇须表明理由
刘先生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间,他认真踏实,业务能力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却收到了公司的辞退通知,没有注明辞退的理由。
公司说试用期内有权随时辞退员工,请问公司的回答有法律依据吗?
律师解答: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遵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方式。
用人单位毫无理由辞退刘先生是违法的,应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他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公司要在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说明解除理由。如果你认为理由不成立的话,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劳动部门反映,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女职员怀孕被解雇后怎样进行上岗?
478人看过
-
女职工违反政策被解雇
382人看过
-
女职工产假返岗后拒绝调岗遭解雇,违法!
164人看过
-
孕期被解雇后,女性职员的维权方法
411人看过
-
员工与雇主之间的矛盾与解决
281人看过
-
我能解雇女职员吗?
309人看过
-
下岗人员退休新政策下岗人员退休新政策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12国家法定公司工人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以上,女性50岁以上,女干部55岁以上。从事地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健康工作(以下简称特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性55岁以上,女性45岁以上;因疾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经劳动判断委员会确认,退休年龄为男性50岁以上,女性45岁以上。
-
国企下岗职工的政策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71、税收减免政策。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符合规定免税项目范围的。 2、工商登记优惠政策。下岗职工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私营企业的,在开业一年内,减免工商管理行政性收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三年内可免收工商管理行政性收费等。 3、行政性收费优惠政策。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3年内可免收行政性收费。
-
雇主与雇员之间的责任划分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51、雇员因从事雇佣活动造成他人受伤,则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员有重大过错或故意,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2(1)、《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
-
女职工因为怀孕调整工作岗位后的相关政策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3调整妊娠女职工的职场有两种情况:(1)女职工妊娠前从事的工作属于妊娠期禁忌的劳动范围,妊娠后必须从原职场调整为妊娠期禁忌的劳动(2)可调整的情况,即女职工妊娠期从事的工作不属于禁忌的劳动范围,但妊娠女职工本人无法适应妊娠前的工作,使用者必须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书,减轻劳动量,安排其他可适应的劳动范围。
-
下岗职工退休政策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0具体政策是: 一、从2020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 二、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