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后为何失信人的信息仍在传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0 14:00:09 167 人看过

结案了但是失信人信息还在可能是由于系统暂未获取到结案信息。可以提起信用修复功能,针对一些真诚告别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希望获得重新得到社会信任的机会,对失信行为进行改正,未至科技公信力平台提供信用修复申请功能,失信单位或企业,通过上传代理人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身份信息,并填写信用修复信息申请表,可以发起信用修复申请。

被治安拘留算结案了吗

治安拘留是否为结案

在一般情况下,对于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被治安拘留算结案了。

治安拘留也属于行政拘留范畴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

治安拘留的期限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的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

(一)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三)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8: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拘役相关文章
  • 如何认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行为
    一、关于帮助侵权行为的认定信息网络传播权领域中的帮助侵权行为,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虽未直接实施侵权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但其为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提供特定的帮助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或应知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未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或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帮助侵权行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过错,确定其是否承担帮助侵权责任,该过错包括对于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明知或应知。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构成应知的综合考虑因素包括了传播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类型、知名度及侵权信息的明显程度,以及其他可以明显感知相关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为未经许可提供的情形。二、关于不同帮助侵权行为人间的责任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
    2023-06-13
    300人看过
  • 传播他人信息怎么判刑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3-05-02
    456人看过
  • 传播债务人信息合法吗
    对债务人信息进行传播是不是合法的,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债务人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开债务人信息是合法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第七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
    2023-06-01
    226人看过
  • 宁夏:24件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审结
    2009年6月30日、7月13日,银川晚报连续两次报道了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银川市24家网吧(公司)侵犯著作财产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一事。记者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这一系列案件已于近日全部审结。记者了解到,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属新类型的知识产权案件,系宁夏自治区区法院首次受理。经初步审查,所受理的24案中有3案系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作为被告,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主体资格;部分网吧(公司)存在隐名投资人及股份私下转让但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形,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民事责任承担主体不易确定,案件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为做到既体现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又有利于网吧的规范经营、健康发展,在案件审理中,办案人员按照调解优先、全程调解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步骤,在当庭调解暂未奏效的情况下,继续开展调解工作,重点做被诉侵权网吧(公司)业主情绪的稳定和法律认知工作。经过不懈的努力,办案人员先后调解并执
    2023-06-05
    300人看过
  • 如何认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行为
    一、关于帮助侵权行为的认定信息网络传播权领域中的帮助侵权行为,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虽未直接实施侵权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但其为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提供特定的帮助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或应知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未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或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帮助侵权行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过错,确定其是否承担帮助侵权责任,该过错包括对于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明知或应知。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构成应知的综合考虑因素包括了传播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类型、知名度及侵权信息的明显程度,以及其他可以明显感知相关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为未经许可提供的情形。二、关于不同帮助侵权行为人间的责任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
    2023-04-13
    108人看过
  • 如何处理隐私信息在互联网上的传播
    1、如何处理隐私信息在互联网上的传播隐私是一种私人空间、私人活动和私人信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是平和的,不想被他人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书写威胁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调查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威胁、侮辱、殴打、打击报复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性信息的,(六)窥视、偷拍、窃听、传播他人隐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答复(七)未经他人同意,以书面、口头形式发布他人隐私资料或者公开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视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视为侵犯他人名誉权。在审判实践
    2023-05-02
    48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拘役
    词条

    拘役是刑罚中的主刑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拘役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 更多>

    #拘役
    相关咨询
    • 传播他人信息如何量刑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26
      传播他人信息判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 传播他人信息如何判刑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02
      传播他人信息判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 传播虚假信息的立案标准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18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立案标准是:编造或故意传播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本罪。其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标准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一)致使机场、车站、码
    • 传播他人信息要如何量刑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9
      传播他人信息判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 传播虚假信息罪的立案标准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04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