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情况下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11:45:10 221 人看过

下列情况下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二)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四)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情形的;

(五)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

(七)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情形

1.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2.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3.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4.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5.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

7.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哪些情况下不用承担责任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侵权行为主体要件。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被授予的职权只限于行政职权,不包括司法职权)。2、侵权行为要件。侵权行为的存在是构成国家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即国家侵权行为的主体的哪些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首先,致害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国家只对执行职务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之外与行使职权
    2023-06-25
    289人看过
  • 16种情况下责任全部由一方承担
    一般就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违反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未按规定让行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然是违规车辆全责。全责十六种情况如下:(1)追尾前车(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3)倒车、溜车发生交通事故(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撞刮擦;(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6)进入唤醒路口的车未让使出或在环形路口内行驶的车辆;(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隔离实线发生事故;(8)逆向行驶(逆向行驶本就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11)冲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区域即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13)
    2023-07-05
    328人看过
  • 在那种情况下驾驶员和车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1.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是属于租赁期间或者是承包期间。在这期间驾驶员发生了交通事故,需要驾驶员和车辆所有人共同承担赔偿的责任,这是因为租赁和承包是属于经营模式,虽然车辆的所有人没有发生改变,但是驾驶员在经营车辆的过程中,也是属于受益人。承租人,承包人在没有取得车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把车辆租给他人,而他人在行驶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车主,承包人,第三人需要共同承担赔偿的责任。2.车主委托他人进行购车,在购买好车辆回程的过程中,驾驶员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驾驶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在机动车发现问题之后,把车辆委托给车辆维修中心维修,而在维修的过程中,修理工为了测试机动车的性能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修理厂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驾驶员在在非工作时间,擅自驾驶单位的车辆而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司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车主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但是有一种情况下,驾驶员是需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的,那
    2024-01-26
    67人看过
  • 不同情况下责任承担方式有何不同
    一、不同情况下责任承担方式有何不同民事法律责任是民事主体对于自己因违反合同,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或者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人身权利所造成法律后果,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二、民事责任的免除情形民事责任的免除情形有:1.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水灾、战祸等。2.正当防卫。即为了保护国家、集体、他人或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的侵害,对侵害人进行必要限度的反击行为。3.紧急避险。即在发生了某种紧急危险时,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而不得不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一定的损害(见自力救助)。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区别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区别分别
    2023-09-28
    346人看过
  • 我国国家赔偿范围包括哪些,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情形
    一、我国国家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1.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2.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二、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情形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情形:1.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2.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3.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4.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5.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7.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
    2023-04-24
    16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国家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题目要求提取主要思想,即提取出文章或文本中的核心思想或主旨。接着,我们需要仔细阅读文本,理解其中的内容,并从中提取出主要思想。最后,我们需要将提取出的主要思想简洁明了地表达出来,并保持原意不变。在阅读文本后,我们可以发现,该文本主要讲述的是如何通过学习英语来提高自己的语言能力。因此,我们可以提取出主要思想为“学习英语,提高语言能力”。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在部分情况下可以减免赔偿责任。这些情况包括: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等。 国 家 在 哪 些 情 况 下 可 以 减 轻 赔 偿 责 任 ?根据素材,以下情况下可以要求国家赔偿:1.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2023-09-27
    375人看过
  • 销售方在何种情况下承担专利侵权责任
    在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获得授权之后,除了其他特定情况发生外,每一家企业或个人均须尊重专利权人的权利,除非经过专利权人的明确许可,否则不能以生产和经营为目的进行任何形式有关此专利产品的制造、使用、承诺销售、出售或进口行为,亦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基于该专利方法直接产出的产品。《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024-08-16
    283人看过
  • 2024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有几种情况
    一、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有几种情况1、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有下列几种情况:(1)在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的损失;(2)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的损失;(3)或者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等。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九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二、受托人的责任有哪几种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受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指令,因为受托人按指令所得理的事务是委托人的事务,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有关活动。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受托人接受委托人指令后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不得将受托
    2023-11-30
    409人看过
  •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人应承担保险索赔责任
    2003年10月29日,胡×芳到湖州市直隶信用社贷款(3万元)时,应信用社工作人员的要求,被保险人胡×芳在**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行取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份。,(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为人民币30000元。保险期限为2003年10月30日00:00至2004年10月29日24:00。信用社工作人员作为本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应提前在保险公司提供的小额贷款人身意外保险卡(加盖保险公司承保业务专用章)正面填写并签字。胡芳当场向信用社工作人员缴纳了60元保险费。保险公司提供的《小额贷款贷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卡》一式四份。第二联为客户联,背面印有保险条款第五条。第四条第五款的内容是“被保险人因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的机动车死亡或者致残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然而,办理完手续后,信用社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将客户的复印件交给胡×芳,而是在向保险公司交保费时将复印
    2023-05-31
    70人看过
  • 大家担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什么情况下不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不赔的情况:1、战争、公权力行为;2、违反保险合同约定的;3、被保险人故意或者放任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公司有证据证明的,才可以免责。一、借车出事故保险公司不赔不是以下两情况,都可以获得赔偿。1.未经车主同意2次转借保险不赔:在保险的免责条款当中,有一条明确规定: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赔。2.对方驾照不合法、驾照类型不符、酒驾保险不赔:跟前面的法律责任一样,如果在明知对方无驾照、过期、吊销,或者驾照类型不符合、酒驾醉驾的情况下把车借给对方。出了事故保险也是可以拒赔的,这个在保险的免责条款当中同样有明确的规定。二、货车超载保险公司给赔付吗如果是商业保险,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约定超载为免责条款,则保险公司尽到了告知义务的,则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反之没有约定为免责条款或者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则保险公司仍应当赔偿。如果是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则应当赔偿。三、保险公
    2023-03-25
    123人看过
  • 铁路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1)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三者同时具备,如地震、风灾、水灾、雹灾、战争等。(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如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3)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如货物包装的缺点;承运时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上标明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托运人自装的货物,加固材料不符合承运人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交接时无法发现的;押运人末采取保证货物安全的措施及其他责任。易碎物品运输注意要点(1)包装牢固,物品衬垫材料充实,不易晃动、挤压;对于无外包装的货物,须有夹板、紧绳紧固防护。(2)装载易碎货物原则上采用整批(车)运输,须拼装零星货物的,不得与怕湿怕热以及易燃、易吸收、易污染的物品混装;装载时小心轻放,注意标志严禁滚翻、重压。(3)行驶时要匀带,不得紧急制动,避免剧烈振动。
    2023-06-07
    404人看过
  • 合同违约情况下卖方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一、合同违约情况下卖方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合同买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合同违约怎么补救合同违约可以通过继续履行;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方式补救。《民法典》第
    2023-06-27
    87人看过
  • 了解担保人五种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五种情况如下:1、超过担保责任期;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违背真实意义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4、在担保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未经其同意,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5、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1、主合同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或者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义的情况下提供担保;2、超过保证期的;3、未经保
    2023-07-03
    248人看过
  • 夫妻双方在何种情况下承担共同债务责任
    一、夫妻双方在何种情况下承担共同债务责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如下所述: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债务协议一方承担如何写夫妻债务协议一方承担要写明如下内容
    2023-07-28
    33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国家在什么情况下不承担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责任,哪些情况不用赔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行政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刑事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
    •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哪些情况下不承担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16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当事人自身原因导致损害的时候不承担责任。另外,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公安机关也不承担国家赔偿。致害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国家只对执行职务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有几种情况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20
      受委托人在处置委托人委托事务时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1、办理有偿委托事务时因自己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无偿合同中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 3、超越权限处理事务造成损失的。
    • 何种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0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险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
    • 警察因公殉职,国家应承担何种赔偿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09
      若警察在公务中殉职,其遗属将获得相当于至上一年年度内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以及个人工资的40个月份数。对于荣获党中央和国务院所授予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烈士,他们将享受抚恤金的额外增加,即35%的比例。同样地,如果是由中央政法机关或省级党委、政府所授予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烈士,他们也将得到抚恤金的额外增加,即30%的比例。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相关规定。根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第十五条,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