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6:42:06 236 人看过

广义的信用卡是指银行、金融机构向信用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签发的、可以在指定的商店和场所进行直接消费,并可在发卡银行及联营机构的营业网点存取款、办理转账结算的一种信用凭证和支付工具。狭义的信用卡即银行卡。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1999年1月5日颁布)的规定,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两种。其中,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又可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种。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必须先按发卡银行的要求交存一定数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借记卡按照不同功能分为转账卡、专用卡、储值卡。信用卡和借记卡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具有透支功能,后者没有透支功能。

信用卡诈骗罪是否包含借记卡,在刑法理论界存在否定说和肯定说。支持否定说的学者认为:第一,信用卡是商业银行业务中的一个专业术语,刑法应当根据银行法的规定以及银行业务习惯来确定其含义和范围。当专业领域的法律概念发生变化时,刑法理解应当同步,以新的法律规定为依据。第二,借记卡不具有透支功能,因此不包含在信用卡内。持肯定说的学者则认为,首先,我国发行的信用卡大多是准贷记卡和借记卡,贷记卡业务还处于启动阶段,从我国的信用卡业务发展的实际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角度分析,借记卡应当包含在信用卡之中。其次,在实际生活中使用最广泛的主要是借记卡,借记卡在实际数量和使用频率上要远远大于贷记卡,实践中发生借记卡诈骗的可能性要比贷记卡诈骗的可能性大的多。可见,我国现行的刑法规定实际上已经考虑到借记卡与贷记卡在功能上具有相同之处,在立法时已经将借记卡纳入到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制范围之内。

笔者认为,在现行刑法未对有关信用卡诈骗罪的具体内容作出修正之前,该罪中的信用卡应包含借记卡。

第一,从刑法的立法原意上理解,应将借记卡纳入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制范围内。在我国现行刑法制定时,银行业务管理活动中的借记卡就已经包含在信用卡的范围内。我国刑法中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定是以银行业务管理活动中的相应行政法规为依据的,其立法原意是要将借记卡归入信用卡诈骗罪规制的范围之内。虽然银行业务管理活动中对信用卡的含义作了调整,但实际上只是在名称上对信用卡进行了规范,而并没有改变其实质的内涵。行政法规中对定义的变化固然有其管理工作的需要,对于今后我们对刑法规定进行完善和修正也存在一定的借鉴作用。但是,这种变化不能也不应该成为影响或改变刑法立法原意的理由。

第二,从刑法的规定角度理解,应将借记卡纳入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制范围内。我国刑法规定了具体的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方式,其中只有恶意透支不能适用借记卡使用范围,而其他如使用伪造的借记卡、使用作废的借记卡、冒用他人借记卡等行为均适用于借记卡,因此借记卡诈骗可能造成与贷记卡诈骗一样的社会危害性。考虑到借记卡与贷记卡在功能上存在许多相同之处,立法时已经把借记卡纳入信用卡诈骗罪规制的范围之内。

第三,从刑法理论上理解,应将借记卡纳入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制范围内。借记卡和贷记卡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透支功能,借记卡和贷记卡在其他功能上并没有实质的区别。因此,除在恶意透支这一信用卡诈骗形式上有所不同外,利用借记卡进行诈骗和利用贷记卡进行诈骗不应该有实质的区别。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18: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信用卡相关文章
  • 信用卡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问题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本罪,行为人必须利用信用卡诈骗了数额较大的财物。因而,利用信用卡诈骗财物是否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是区别信用卡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数额不是较大的信用卡诈骗行为,不能以犯罪论处。区别信用卡诈骗罪与非罪的另一标志是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例如,借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购物消费,也是一种冒用信用卡的欺诈行为,但由于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因而只能在有关当事人之间形成民事法律关系,而不能构成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诈骗犯罪与信用卡善意透支的欠款纠纷容易混淆。因为两者都表现为行为人透支后没有及时向发卡银行归还本息的行为,区别的基本标准就是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判断:(1)行为人是否虚构或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凡是行为人虚构身份进行透支的,就可以说明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是恶意透支
    2023-05-31
    343人看过
  • 怎么处罚信用卡诈骗罪,怎么认定信用卡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
    2023-08-15
    262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如何处罚,信用卡诈骗罪有哪些行为方式
    二、信用卡诈骗罪有哪些行为方式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这里“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本法第l77条规定的伪造的信用卡,即使用各种非法方法制造的信用卡。对伪造的信用卡,有的是伪造者自己使用进行诈骗活动,也有的是伪造者将伪造的信用卡出售给他人或者送给他人,由他人使用,进行诈骗活动。无论是自己使用或者是由他人使用,对使用者来说,都属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情形。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无论是进行购物或者接受各种有偿性的服务,在性质上都属于诈骗行为。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据有关规定,作废的信用卡主要有以下几种:(1)信用卡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动失效。根据发卡银行和信用卡种类不同、信用卡的有效使用期限也有所不同,有一年、二年、三年或更长时
    2023-02-28
    241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的法院管辖范围
    以窃取、收买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后在异地使用的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持卡人信用卡申领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各级法院依据本级管辖范围和案情复杂程度确定管辖。一、本罪的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
    2023-03-05
    386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算不算刑事范围吗
    信用卡诈骗属于刑事范围。构成犯罪的,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立案管辖地的范围是哪里信用卡诈骗罪在案发地公安局立案侦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管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以窃取、收买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后在异地使用的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持卡人信用卡申领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2023-08-09
    167人看过
  • 诈骗的信用卡如何处理
    犯信用卡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法院对有价证券诈骗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信用卡诈骗罪判刑多长时间信用卡诈骗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
    2023-04-11
    414人看过
  • 如何认定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信用卡诈骗罪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哪些情形1、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2)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3)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
    2023-08-03
    291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金额,关于信用卡诈骗罪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金额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2、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信用卡诈骗罪;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二、关于信用卡诈骗罪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伪造信用卡主要有两种行为表现,一是完全模仿真实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非法制造信用卡;二是在真实信用卡基础上进行伪造,如在空白信用卡上输入其他用
    2023-06-17
    428人看过
  • 怎样防范信用卡诈骗?单位构成信用卡诈骗吗
    一、怎样防范信用卡诈骗1、制定统一法规,严格信用卡业务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录用标准与监督管理机制,信用卡诈骗罪作为金融领域的犯罪,已成为信用卡发展的公害。其犯罪的主体,主要是来自于社会上违法犯罪分子。他们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财物之所以能得逞,主要是由犯罪分子本身的主观恶性和危害社会的行径决定的。但是,有的犯罪得逞往往是与信用卡管理人员或其他从业人员的渎职行为有关,也有的是内处勾结,结成共犯,这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2、信用卡诈骗罪的防范要着手犯罪源头的预防,所谓犯罪源头的预防,是指对犯罪分子非法获取持有假信用卡或申领卡人的资信审查上预先采取严格紧密的防备措施和方法以减少为信用卡诈骗罪提供可能的机会和社会环境。利用信用卡诈骗财物有一个活动过程,其诈骗行为的实行大都要有两个阶段方能实行终了。二、单位构成信用卡诈骗吗单位能不能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学界存有分歧。否定说认为,信用卡存在使用额的
    2023-03-27
    113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伪造信用卡行为是怎样的
    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种服务等。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过期的信用卡、无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布作废的信用卡和持卡人在信用卡的有效期内中途停止使用,并将其交回发卡银行的信用卡,以及因挂失而失效的信用卡。此外,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还包括使用涂改卡。所谓涂改卡是指被涂改过卡号的无效信用卡。这些信用卡本身因挂失或取消而被列入止付名单,但卡上某一个号码被压平后再压上另一个新号码用于逃避黑名单的检索。因此,涂改卡也是伪卡的一个种类。一、本罪的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四种形式: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是信用卡诈骗罪的重要表现形式。伪造信用卡主要有两种行为
    2023-03-07
    237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什么是信用卡诈骗
    信用卡诈骗的定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信用卡诈骗的犯罪构成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
    2023-07-29
    213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的信用卡包括储蓄卡吗?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信用卡与储蓄卡是不同的,信用卡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信用卡管理制度和持卡人的财产权利,所以是不包括储蓄卡的。信用卡诈骗罪能缓刑吗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5、有悔罪表现,包括自首、立功、全部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交纳罚金等,都可能成为缓刑考虑的情节。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
    2023-08-04
    267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的法律责任范围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主要分为四种类型:伪造信用卡、作废信用卡、盗用信用卡和恶意透支。这些类型的诈骗行为会给银行和信用卡持有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如加强信用卡的安全性、定期检查信用卡的使用情况等。信用卡诈骗种类包括:1.伪造信用卡: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来进行消费、转账等行为;2.作废信用卡:指因法定原因而失去效用的信用卡,如信用卡到期、被银行吊销等;3.盗用信用卡:指非持卡人未经持卡人同意或者授权,擅自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进行信用卡业务内的购物、消费、提取现金等诈骗行为;4.恶意透支:指持卡人故意透支信用卡,逃避还款或者恶意透支额度,导致信用卡欠款。 信 用 卡 诈 骗 行 为 及 其 法 律 责 任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信用卡诈骗行为的鉴定需要关注四个方面: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其中,“恶意透支”是
    2023-10-08
    365人看过
  • 盗窃信用卡再使用应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为盗窃罪处罚。”笔者认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处罚,理由如下:首先,从客观方面来看,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客观上的表现。我们知道,信用卡作为一种无记名的有价证券,有其特殊的操作机制。行为人在盗窃了信用卡之后,不同于取得了有些不需挂失的票据,如: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可以直接去支取。行为人盗得信用卡后,要想使用,就需要通过伪造持卡人的签名、伪造身份证等虚构合法身份、隐瞒客观事实的方法来完成。否则,它只是一张普通的卡,握在手中却无法得到物质利益。因此,从整体行为来看,盗窃信用卡只是使用并构成犯罪的一个前提,只有行为人采取欺骗手段获得钱财的行为才是构成犯罪的关键部分。其次,从社会危害性角度看,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
    2023-04-22
    29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信用卡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诈骗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31
      认定信用卡诈骗罪的标准为: 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对象为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4、客观方面,信用卡诈骗罪客观表现为行为人利用信用卡诈骗公私财产,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
    • 如何认定恶意透支信用卡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中的诈骗数额?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在信用卡诈骗罪中,诈骗数额的认定直接影响到犯罪嫌疑人的量刑轻重。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
    • 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罪行范围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20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
    • 诈骗罪和信用卡信用卡恶意透支如何认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13
      按照《刑法》第196条的规定,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拒不归还的行为。而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透支作了更具体、更明确的规定,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一、“恶意”,必须是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要区别
    • 信用卡诈骗罪如何量刑,信用卡诈骗多少钱,信用卡诈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2
      我国规定信用卡诈骗的罚款金额为: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