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认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08:04:29 186 人看过

1.医疗机构举证不能,如病历丢失,被证明病历虚假(病例部分造假的仅仅部分无效),超过举证期限不举证等;

2.医疗机构对重要的医疗风险不履行告知义务;患者复印病历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检查在医院所有签字的东西都要复印,律师要严格审查,这个方面经常是律师进攻的最后绝招。

3.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如无上级医师指导的实习医师独立诊治病人造成损害后果;

4.提供不合格的药品或医疗器械;

5.医疗过错非常明显的,如超药典剂量用药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做药物过敏实验而未做的,护理人员打错针或发错药的,开错手术部位的等。

推定医疗机构过错的情形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对于属于这三种情形的,也不必通过司法鉴定,法院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医疗机构欲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需提供反证。当然,证明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以及伪造、篡改病历资料的事实需要患者进行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法官可以直接认定的医疗过错存在的情形有哪些?
    一、法官可以直接认定的医疗过错存在的情形有哪些?1)医疗机构举证不能,如病历丢失,被证明病历虚假(病例部分造假的仅仅部分无效),超过举证期限不举证等;2)医疗机构对重要的医疗风险不履行告知义务;患者复印病历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检查在医院所有签字的东西都要复印,律师要严格审查,这个方面经常是律师进攻的最后绝招。3)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如无上级医师指导的实习医师独立诊治病人造成损害后果;4)提供不合格的药品或医疗器械;5)医疗过错非常明显的,如超药典剂量用药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做药物过敏实验而未做的,护理人员打错针或发错药的,开错手术部位的等;6)其他。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远远没有患者家属想的那么多。不要看新闻里说几十万的事情。一般死人了才5万。有残疾的才有精神损害赔偿,每个残疾等级5000元。不过每个法官有权在一定范围能增减。如果认为精神损失费判的太少而上诉,绝大多数都驳回而维持原判。二、
    2024-01-07
    348人看过
  • 推定医疗机构过错一般都包括什么情形
    一、推定医疗机构过错一般都包括什么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等行为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什么情形下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如果受到损害存在下列情形的,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但是遇有抢救危急患者等特殊情况,医务人员可能采取不太规范的行为,但如果证明在当时情况下该行为是合理的,就可以认
    2024-01-16
    390人看过
  • 医疗过错不构成损害并且医院免责的情形
    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1、属于医疗意外的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4、患者一方的过错基于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这两个方面来确定其双方的法律责任。一、医疗纠纷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承受精神创伤而
    2023-04-06
    126人看过
  • 医院过错责任推定的情形
    1、教育机构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了人身损害,推定教育机构存在过错。2、动物园内饲养的动物导致他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存在过错。3、堆放的物品倒塌了造成他人损害的,推动堆放人存在过错。4、底下施工导致人员损害,推动施工人存在过错。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等。民法典规定医疗事故医院过错情形有哪些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
    2023-07-11
    318人看过
  • 医疗机构的错误情况
    损坏患者健康、生命或财产的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还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也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哪些医疗机构实施按照《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规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使用比例,具体使用比例由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也就是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但这是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的医疗机构,2010年,不少于60%的县(市、区)都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
    2023-07-02
    235人看过
  • 患者有损害,因哪些情形能够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呀?
    一、患者有损害,因哪些情形能够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呀?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二、医疗过错因果关系推定存在过错包括哪一些情形过错推定原则,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致物损失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在医疗纠纷中,实行过错推定原则。在过错责任的认定上,如果患者能够初步证明医疗机构
    2024-01-25
    116人看过
  •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包括哪些情形,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一、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具体内容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相关规定有哪些《民法典》对医疗损害责任采用了过错推定原则。(一)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是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表面证据,并且是一种很强的表面证据,因此,本条规定这种情形下推定存在过错。但医务人员有过错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诊疗规范的规定毕竟不是一个概念。例如,遇有抢救危机患者等特殊情况,医务人员可能采取不太规范的行为,但如果证明在当时情况下该行为是合理的,就可以认为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但医疗机构有对此合
    2023-06-25
    246人看过
  • 医疗机构承担责任或过错的情况
    民法典进一步明确患者在接受诊疗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赔偿责任将由医疗机构承担。告知形式不再限定于书面告知,医务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口头、录音录像等形式,只要取得患方的明确同意,既符合法律规定。之前临床的知情同意书都是打印好的,患者家属秩序签字即可,这种告知方式流于形式,容易引发医疗纠纷。民法典要求“明确同意”指不仅要求签字同意,还要求对治疗内容的了解,实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法典中对于病历管理新增“遗失、违法”扩大过错责任的使用范围,这也要求医疗机构对病历资料的加强管理。民法典要求“及时”是对现实中存在的医疗机构拖延提供病例所做的限制规定,可以有效避免医疗纠纷。一、什么是医疗事故侵权责任医疗事故侵权责任包括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以及医疗产品责任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等情况而未予说明,或者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时,应当向
    2023-03-14
    432人看过
  • 推定医院存在过错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推定医院存在过错的情形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医院存在过错的,需要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这些费用的金额远超于医疗费,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n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024-01-12
    448人看过
  • 推定医疗机构过错有什么影响
    一、推定医疗机构过错有什么影响推定医疗机构过错影响有: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医疗过错会赔偿多少医疗过错会赔偿的标准如下:1.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2.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三、医疗过错的举证责
    2023-05-22
    7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医疗机构会被推定为有过错
    一、什么情况下医疗机构会被推定为有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血液的侵权责任】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二、医疗机构免责事由有哪些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
    2023-08-01
    184人看过
  • 查询医疗过错鉴定机构的技巧
    鉴定机构要这样确定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机构若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的情形的,就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北京医疗过错鉴定机构有哪些?(一)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地址:兴光二街7号(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北京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址:北三环中路2号甲1号(三)北京市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地址:北三环中路2号甲1号(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地址: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座(五)国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大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址:中关村南大街22号(六)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临床技能培训考核中心地址:永安路95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
    2023-07-08
    164人看过
  • 医疗过错鉴定机构都是医生吗?
    一、医疗过错鉴定机构都是医生吗?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不一定都是医生。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成为专家库候选人:(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三)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符合前款(一)、(三)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成为专家库候选人:(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三)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符合前款(一)、(三)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二、哪些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如果受到损害
    2024-01-22
    172人看过
  • 医院漏诊构成医疗过错
    [案情介绍]2006年12月,王某因右下肢疼痛麻木一年、腰痛二月至当地某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症、右足丹毒、右足癣,2007年2月,王某因右足疼痛伴皮肤潮红、发凉三月再次至该医院治疗,诊断为右下肢闭塞性脉管炎、右第五趾部分坏死,予以抗感染治疗、止痛等处理。半月后,王某主动出院前往另一所医院,诊断为下肢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随后分别行右足小趾截肢术、行右下肢静脉动脉化、行右膝下截肢术。王某认为当初在第一所医院诊治时,医生遗漏了诊治,属于医疗过错,便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45000余元。审理中,经王某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所对医院对王某的诊治过程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若存在过错、该过错与王某截肢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其参与程度进行司法鉴定。结论为:1、医院对椎间盘突出的诊治无医疗过失;2、右下肢血管疾病为右下肢截肢的主要原因;但医院对王某右下肢疼痛麻木一年的检查及
    2023-06-08
    132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机构的过错如何认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3
      1、医疗机构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的,应当对患者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2、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3、违反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 医疗机构有哪些情形可以推定承担过错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30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有哪些,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20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推定医疗机构过错一般都包括哪些情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3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般都包括以下这些情形: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民法典规定医疗事故医院过错情形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7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