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否兼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0 08:35:36 62 人看过

律师解答:

不是。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协商解除或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两者不可以兼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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