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限制条件和适用对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20:01:44 319 人看过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下列人员不能判处死刑:

1、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

2、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

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贩毒超过多少克判处死刑

贩卖鸦片超过一千克可判处死刑。如果是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也就是冰毒,销售50克以上的,会判以死刑。如果符合上述数额的,不一定判处死刑。是否判处死刑,要视案件具体情况而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瘾的药物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上述两种不适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另外,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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