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中的义务人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19:23:53 473 人看过

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该条明确规定了交强险的赔偿责任范围,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而在限额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及管理人是谁

所有在中华共和国境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的管理人和所有人都要投保交强险,所有人或者是机动车的管理人未按照规定办理交强险的,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机动车进行扣留,并通知机动车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按照规定办理保险,并处以应缴保险费一倍的罚款。机动车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应与保险公司签订交强险的合同,并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保险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1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保险合同中谁可起诉保险人
    一、保险合同中谁可起诉保险人在处理保险合同纠纷事务之时,涉及到的诉讼主体主要包括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四类。当保险合同出现争议后,各方当事人均有权自由选择向被告方的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点的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第十二条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保险合同中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该如何处理关于保险合同
    2024-07-10
    226人看过
  •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包括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指定或者变更受益人的权利等,其义务有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和保险事故发生通知义务等。一、交强险投保人的权利是什么除了按照交强险条款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获得理赔以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还享有以下权利:1、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3、保险公司不得解除交强险合同(除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外)。4、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5、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
    2023-06-20
    362人看过
  • 投保人对保险合同履行的义务
    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义务:一、给付保险费;二、通知义务;三、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合同传真过来有法律效力吗合同传真过来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
    2023-03-11
    288人看过
  • 保险人在保险活动中的保密义务
    第三十二条保险人或者再保险接受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再保险分出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条文释义】本条是关于保险人和再保险人接受人在保险活动中的保密义务的规定。(一)设定保险人和再保险接受人的保密义务的必要性投保人、保险人或者再保险分出人的业务、财产状况和个人隐私属于其商业秘密及隐私权的范畴。当今社会以尊重个人隐私和经济活动主体的商业秘密为原则,体现对人格权和商业秘密权的重视。投保人为了使保险人决定承保,告知保险人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业务和财产状况,甚至个人隐私,是为了求得保险保障。再保险分出人和再保险接受人情况也属于类似情况。保险人了解到的这些情况应当予以保密也就是法律要求的应有之义了。(二)保险人和再保险接受人必须遵守保密义务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
    2023-04-23
    445人看过
  • 海上保险合同中的"明确说明"义务
    保险合同时由保险人,通常是保险公司预先拟制的格式条款,其中有很多保险人免责的事由,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往往以保险合同的免责事由拒赔,对于此类免责事由,需要保险人在签订合同时尽到明确说明义务,否则无效。明确说明,是指在与投保人签保险合同之前或签订保险合同之时,对于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免责条款,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之外,还应当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做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其范围应包括下列条款:1、除外责任条款。我国各类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条款主要体现在除外责任条款。除外责任条款是免除保险人未来所负的赔偿责任的条款,其目的在于明确合同责任,防止不必要的纠纷。这种除外责任条款一般分为原因除外和损失除外。原因除外责任条款是约定保险人对特定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例如,《国内船舶保险条款》第八条中将战争、军事
    2023-06-06
    77人看过
  • 缴纳工伤保险是谁的义务
    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的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一、非全日制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由谁缴费非全日制员工工伤保险缴费与全日制员工是一致,都是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追偿偿。二、工伤保险费应由谁来付费工伤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负担。单位需缴纳该费用,而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
    2023-06-27
    396人看过
  • 保险合同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义务是怎样规定的?
    ①投保人负有缴付保险费的义务;②投保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③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危险通知义务;④减灾防损的义务。
    2022-04-30
    412人看过
  • 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是谁
    合同的主体是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民法典》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据此,只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均能成为相应的合同的主体。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具体而言,在我国,合同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特殊情况下,集体所有制组织和国家也可以成为合同的主体。在这里,我们要把从事订立合同行为的主体与合同的主体相区别。从事订立合同行为的主体需要具备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合同的主体并不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在刑法中规定了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但是在民法中却不存在民事责任年龄和民事责任能力,只要是民事主体,即使并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仍然可以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权利的主体自不待言,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所订
    2023-06-14
    209人看过
  • 合同纠纷:保险人应对保险合同尽说明义务
    【裁判要旨】原、被告对格式合同发生争议,保险人对格式合同未尽到说明义务,致投保人投保概念不明而进行投保,在诉讼中产生分歧,按照法律规定,应作出有利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解释。【案情】2005年3月25日,原告甲与被告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以其妻为被保险人的康-宁终身保险合同,保险金为10000元。该合同的形式属保险公司制作的填空式格式合同,合同第四条保险责任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责任:一、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在合同第二十三条释义后又注释为:1、心脏病(心肌梗塞)指因冠状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
    2023-04-30
    332人看过
  • 海上保险合同之被保险人义务及保险人责任
    ------被保险人义务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应当在合同订立后立即支付保险费;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前,保险人可以拒绝签发保险单证。被保险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保证条款时,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通知后,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修改承保条件、增加保险费。一旦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应当立即通知保险人,并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被保险人收到保险人发出的有关采取防止或者减少损失的合理措施的特别通知的,应当按照保险人通知的要求处理。对于被保险人违反前款规定所造成的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保险人责任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保险人赔偿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在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负赔偿责任。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发生几次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即使损失金额的总
    2023-04-23
    397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
    在买卖合同中,如果买受人支付了价款,出卖人没有交付货物的情况下,出卖人是债务人,买受人是债权人。如果买受人没有支付价款,出卖人交付了货物的情况下,出卖人是债权人,买受人是债务人。买卖合同是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一、买卖合同的特征主要有哪些1.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买卖,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出卖人不仅需将标的物交付于买受人,并且需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在于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法律性质,2.买卖合同是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出卖人转移标的物以取得价款为目的,买受人须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方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支付价款是转移所有权的对待给付,买卖合同这一特征区别于其他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如赠与合同、互易合同。3.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是指依据合同的规定,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一定
    2023-03-13
    135人看过
  • 财产所有人、保险合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被保险人的权利:。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和认可,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和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2。受益人的任命或变更。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有权指定或者变更受益人,投保人在指定或者变更受益人前必须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3。在某些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从保险中受益。例如,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只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保险金将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保险公司将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义务:被保险人未指明受益人;受益人死亡受益人在被保险人之前死亡的,不指定其他受益人;受益人在被保险人之前死亡的,不指定其他受益人;受益人依法丧失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被保险人的义务:与投保人一样,被保险人也有义务告知险情的增加、保险事故的发生、灾害的预防和损失的预防和救援,并有义务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2023-05-02
    318人看过
  • 中介合同中的中介人的义务权利
    一、中介合同中的中介人的义务权利《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报告义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必要费用请求权】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中介人负有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是提供订立合同媒介服务的义务,而委托人的主要义务则为支付相应的报酬,
    2023-05-06
    110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中担保人的偿还义务
    合同诈骗罪担保人也要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后期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如果对诈骗行为知情的话,不仅要承担民事债务偿还责任,还属于共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担保人不知情的话,或者不存在过错的话,虽然是受害者,但不能免除连带偿还责任。借条有还款曰期担保人有责任吗借条有还款日期,担保人要不要承担担保责任,要看是否超过担保期限,没有超过的,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
    2023-07-15
    13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受益人、被保险人、交强险投保义务人是谁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9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
    • 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8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即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由于保险合同保障的对象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被保险人对其财产或者生命、健康所享有的利益,即保险利益,所以,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法》第十二条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
    • 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及管理人是谁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0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的被保险人不是车辆,也不单单只是机动车辆的所有权人,而是:“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其中交强险的投保人也不仅仅只有机动车的车主,而且还包括机动车的管理人。 根据该规定,车主所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意指持有合法有效的、能驾驶相应车型的驾照),也是交强险的被保险人。当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注:该车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被保险人)过程中发生交通事
    • 保险合同中责任保险合同是怎么定义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予以保险
    • 合同附随义务中的保密义务是指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3
      合同附随义务中的保密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负有相互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