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执行要求的原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21:33:35 472 人看过

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形,主要是针对执行依据为仲裁裁决和公证文书等其他非法院部门作出的法律文书,在执行立案以后,经审查发现有不应当执行的情形的,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这种情形,裁定直接生效,且没有救济途径,因为执行依据不是法院作出来的,所以,唯一的救济途径就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先明确执行依据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发明专利申请驳回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获得专利权的。

1、符合专利法第五条: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植物品种(“对其产品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3、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4、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

5、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清求保护的范围;

6、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7、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三、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或者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1、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2、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3、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四、申请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1、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2、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照本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公开的范围。

对于发明创造申请被驳回的情形,需要与发明专利被驳回的原因作一定的区分。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驳回发明专利申请的时候,往往是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了。在驳回决定发出之后,除要求更正因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失误而造成的专利文件中出现的错误和要求改正错别字的信函外,申请人的任何呈文、答复和修改均不再予以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8: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营业执照被驳回原因在哪里看?
    登陆掌上工商系统,就可以看到办理营业执照被驳回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于企业名称核名不通过、注册地址产权不清晰、工商资料不齐全等。如果涉及就需要上传资料,因各地办理执照需要的手续会有在国家标准之上有所增加。一、注册企业的流程有哪些注册企业的流程有:1、准备相关资料在打算注册一家公司之前,可以去相关工商部门咨询一下,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提前把相关资料准备好;2、企业名称核查注册一家新的公司首先得有公司名称,但是并不是所想要的公司名称就一定可以审核通过;3、提供相关资料企业名称核查通过后,就可以把事先已经准备好的,工商部门要求提供的资料都打包好交给工商部门,主要有公司章程、法人及股东身份证等等;4、申请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核查通过,提供的资料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开始办申请营业执照的流程了;5、营业执照的领取如果申请营业执照审核通过,就可以去工商部门领取新版的营业执照的正副本了,现在的营业执照都是五证合一的
    2023-06-21
    165人看过
  • 发生执行回转的原因
    执行回转是执行程序中的一种特殊现象,因为在一般情况下,执行完毕拍,执行权利人的利益得以实现,执行程序也宣告结束,不会产生回转问题,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执行回转的情况才有可能发生。在日常的司法实践中,发生执行回转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是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的裁定,在执行完毕后,被本院的生效判决或者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所撤销,因先予执行而取得财物的一方当事人应将执行所得返还给对方当事人。二是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裁定,在执行完毕后,该判决、裁定又被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经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后被依法撤销或变更,对因执行原判决、裁定而获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也应采取执行回转的措施。三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在执行完毕后,又因程序违法、或违背法律有关规定,被人民法院撤销的,也应由人民法院采取执行回转措施,责令一方当事人将执行所得返还给对方当事人。例如,仲裁裁决书,
    2023-06-27
    481人看过
  • 发生执行回转的原因
    关于执行回转制度,在日常执行工作中遇到的案子相对而言较少,因此对此的研究、探讨也相对少一些,关于执行回转的有关规定,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九条、一百一十条有明确规定。在此笔者关于执行回转制度的完善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一、执行回转的概念关于执行回转,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就执行回转作了原则性规定。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完毕后,因据以执行的依据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由执行人员采取措施,强制一方当事人将执行所得到的利益退还给原来被执行人,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一种制度。二、发生执行回转的原因执行回转是执行程序中的一种特殊现象,因为在一般情况下,执行完毕拍,执行权利人的利益得以实现,执行程序也宣告结束,不会产生回转问题,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执行回转的情况才有可能发生。在日常的司法实践中,发生执行回
    2023-06-06
    475人看过
  • 专利驳回原因主要有哪些
    1.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3.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4.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5.申请人不是就该项发明首先提出的专利申请人;6.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8.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专利被“驳回”是很常见的,被驳回意味着什么,很多个人会认为是政府不想“批”,但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审查员需要根据专利法来对发明中的技术方案来进行审查,而《专利法》已经是一部非常细的法律了,其中对驳回的理由也有非常详细规定。一、一旦被驳回时,
    2023-03-04
    110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行政诉讼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的情形有几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二、行政诉讼哪些情况下驳回原告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二)、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
    2023-06-02
    161人看过
  • 商标驳回的原因有哪些?
    1、他人已先申请注册商标局在对商标进行审查时,首先对该商标在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如果发现同一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被多人提起商标注册申请的话,就会根据“在先申请”原则,驳回后提出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2、侵犯了“在先权利”我国商标法规定:“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不得侵犯。”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如果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在先权利,商标也会被驳回。3、商标近似被驳回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商标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一般来说,在商标取名和商标设计时,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产生傍名牌的想法,则有非常大的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商标近似是最常见的驳回原因,也是最容易产生误判的地方,所以要谨慎对待。4、违反强制规定导致违反
    2023-04-05
    333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执行异议被驳回的原因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该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案外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同一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驳回行政复议请求的原因是如何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31
      经比较,笔者发现,我国行政复议制度中由法律规定的必备要件对客体的描述为“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而行政诉讼制度由法律规定的必备受理要件对客体的描述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笔者认为,单从字面上理解似乎“事实根据”不是“法定的起诉要件”,但实际上从行政复议制度的另一法定要件“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来看,没有“具体行政行为”谈何“有利害关系”?而“具体行政行为(诉讼制度称之为“
    • 行政复议申请驳回的原因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 第八条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第九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
    • 行政复议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1
      驳回行政复议的原因是(一)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条例》规定受理条件的。
    • 打官司被驳回原因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2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这种情况是可以主张异议 你何时开庭, 要早做准备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