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0:51:45 498 人看过

一、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

1、就业促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8.30)(2015.4.24修正)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2008.8.2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201021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0.4.2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2010519)

2、就业管理

残疾人就业条例(节录)(2007.2.25)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996.1.22)(2010.11.12修正)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2000.3.16)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2005.6.14)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01.9.11)(2015.4.30修订)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11.5)(2015.4.30修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01020)3.职业能力建设职业技能鉴定规定(199379)

职业资格证书规定(1994222)就业训练规定(1994129)企业职工培训规定(19961030)

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2000829)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5.8.13)

二、相关政策

1、《就业促进法》对国家实行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作了哪些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

2、我国积极的就业政策中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扶持政策?

国家为促进就业采取了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就业援助、免费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各项就业扶持政策。

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哪些公益性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的公益性就业服务是

(1)就业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2)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

(3)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4)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

(5)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6)人才评价服务;

(7)职业技能训练;

(8)创业服务

(9)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4、就业困难对象包括哪些人员?

就业困难对象包括:

(1)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2)残疾人;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成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5)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

(6)其他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人员。

5、就业援助的方式、途径有哪些?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优惠和减免、免费技能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岗位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通过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训练、定向培训和公益性岗位等多种途径,对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并积极求职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2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就业相关文章
  • 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有关部门不能查处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违反劳动保障规定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查处,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2年内没有发现或者举报违法行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查处劳动保障监督采取日常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规定提交的书面材料、受理举报、投诉等形式,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违法的行为进行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制度,需要查处的,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造成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督的组织应当及时立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第二十条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两年内没有发现、报告或者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连续或者持续的,从受理劳动监察案件结束之日起计算(2)填写登记表:投诉人(举报人)姓名、联系地址、电话号
    2023-05-07
    338人看过
  • 临时工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障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八条用人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第九条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在合同期限内按月发放工资和参照企业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一、5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劳
    2023-06-23
    179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卡涵盖业务范围有哪些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卡涵盖业务范围有哪些(一)基本数据文件包括:基本应用数据区、公共应用数据区、就业和失业数据区、社会保险数据区、医疗保险数据区;(二)不仅适用于就业与失业、社会保险应用外,也可扩充生命与健康、社会救助与优待抚恤等应用。二、社会保障卡是什么通常来说,社会保障卡指的就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三、社会保障卡是否可以当银行卡使用我们首先来看看社会保障卡有哪些功能社会保障卡功能:(一)金融功能:为持卡人提供银行借记卡金融功能,并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完成社会保险和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各项待遇支付。社保卡还具借记卡的存取款、转账(汇款)、银联消费、缴费、代收代付、一卡多账户、签约转账、投资理财等功能。由于社会保障卡具有银行卡的金融功能,为了保障个人资金安全,需要到其选定的服务银行激活
    2023-06-14
    342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对劳动关系的解除有何规定
    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
    2023-03-01
    119人看过
  • 白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行政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依法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规范行政行为,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行政暂行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依法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规范行政行为,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行政暂行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第三条局机关科室、局属具有劳动保障行政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行政事业管理单位),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行使劳动保障行政权力,管理劳动保障公共事务,不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局依法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组长由局长担任,副局长为副
    2023-06-09
    71人看过
  • 公民的劳动就业和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主要有哪些?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宪法对公民的社会保障权作了具体规定:①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③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帮助安排残疾人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2023-06-09
    87人看过
  • 关于下发《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库分类编码(LB502-1999)》的通知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发布文号:劳社信息函〔1999〕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实施“政府上网工程”,方便广大群众从网上快速查询劳动保障有关政策法规文件,拟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库,部信息中心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库分类编码(LB502-1999)》,现下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九日附件: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库分类编码(LB502-1999)01综合0101综合性政策法规0102规划计划0103统计工作0104信息管理0105财务管理0106组织机构0109其他02劳动保障法制工作0201行政执法监督0202劳动保障监察0209其他03劳动力市场与就业0301就业管理与就业服务0302外国人与台港澳人员就业管理0303境外就业管理0304再就业管理0305职业中
    2023-04-22
    304人看过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立法及实施
    一、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劳动法律体系为适应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构建以劳动法为主体的劳动法律体系已成为下世纪头十年的重要任务,初步设想的法律体系框架为:在促进就业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类二级法律之下,还有一系列的行政法规及规章,以此构成劳动法律的基本体系。二、劳动制度改革目标1.建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为平等主体的市场主体关系。2.建立公开招用、平等竞争的市场就业机制。3.变固定制为劳动合同制,建立企业自主用人的机制。4.建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群体的对话协商机制,推行集体合同制度。5.变行政办法解决劳动纠纷为依法处理劳动争议。6.建立劳动力市场标准体系。7.完善依法监察的工作制度。三、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目标1.变单位保险为社会保险,目标是均衡单位负担,分散风险。2.把社会保险覆盖面扩大到所有的城镇企业、事业组织、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劳动者。3.实行多渠道筹集资金,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2023-03-16
    205人看过
  •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保障行政事务办法(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总公司)及有关单位:为了规范劳动保障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保障行政事务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四年七月八日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保障行政事务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行为,实行政务公开,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效率,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劳动保障行政事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劳动保障行政事务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负责办理本办法规定的行政事务。第四条办理劳动保障行政事务应当坚持政务公开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坚持群众监督
    2023-06-09
    181人看过
  • 资料: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参考
    为方便广大读者进一步了解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现状,本刊资料室将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中,与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关的各种规定,按照工伤、医疗、养老等类别,归纳分类,供大家参考。工伤保险《劳动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未参保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条例》在附则中特别强调: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都在参保范围。《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023-06-06
    333人看过
  • 2023年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
    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居民参保登记应携带哪些有效证件?参保人登记时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认真填写《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对以下人员,还应附加提供以下有效证件:①属重度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②属独生子女的,需提供计生部门核发的独生子女证件;③属低保家庭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④属特困职工家庭的,需提供工会组织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困难职工生活帮扶证》;⑤属优抚对象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对象证件。上述证件如丢失,应由发证部门补发或出具证明。此前参保人可按一般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在年度缴费截止日前提供补发证件或有效证明的,可按相应人员类别变更登记并缴费;未及时提供补发证件或有效证明的,当年度只能按一般居民缴费并享受待遇。参保居民什么时间缴纳医疗保险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收缴一次,8月1日至9月30日为
    2023-05-08
    407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保障,劳动保障与社会保障的区别有哪些
    1、什么是劳动保障《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2、劳动保障的内容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劳动者要独立于国家、独立于资本、独立于其他任何人,成为能够自由支配自己劳动力、享有自主择业权的主人;用人单位要独立于国家、独立于其他单位,成为能够自主经营,拥有用工自主权的市场主体。劳动保障其次是要保障主体的物质利益。维护主体人格和法律地位的目
    2023-04-13
    196人看过
  •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问答
    1、哪些单位及其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2、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以及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吗?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其他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3、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什么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向试用期劳动者支付工资的下线是多少?答:根据《劳动合同法》
    2023-04-13
    288人看过
  • 电力自动化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从1996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目前,以《电力法》为基础,以《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为骨干,以相关配套的电力行政规章和地方性电力法规为补充的电力法规框架已经形成。电力工业初步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开始步入法制化轨道。(有关软件研制和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工信部发布的《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
    2023-06-07
    37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某种具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并且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的权利,指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 更多>

    #劳动就业
    相关咨询
    • 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4
      〔1〕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动者贯彻执行;〔2〕对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动者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制止、纠正和处罚;〔3〕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4〕对下级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5〕对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进行培训、任命、考核、监察和管理
    • 劳动法所说的社保及保障是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3
      劳动法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1、退休; 2、患病、负伤; 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4、失业; 5、生育。
    •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1
      根据劳动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劳社部令第5号)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包括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作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劳动保障和行政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许可证、资格证等行政许可手续,劳动保障行
    •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法具体概念及申请形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30
      在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法是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具有行政职能的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 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有哪些,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5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如下:1。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导致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2、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严重后果的;3、非法使用或者介绍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等严重后果的;4、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或者导致劳动者死亡的;5、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造成严重身心损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