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方案是谁拟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4 18:11:43 328 人看过

1、征地补偿方案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定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需要进行公示。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不管承包的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若是在承包期间土地被征收了,那么承包方通常都是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的。具体的补偿数额,需要结合已经公布的征收补偿方案确定。根据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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