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20:52:43 483 人看过

1、自带劳务承包

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在该形式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工人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工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劳务关系。

2、零散的劳务分包

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在该形式中,承包人的法律地位不应等同于分包人,而是根据受劳务作业方有无用工资格分别界定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即劳动者或劳务地位。理由为承包人仅仅是工费承包,并且一般从事的是工程中单一工种的作业,其个人收入与施工效益直接挂钩,但对工程项目的承建不进行独立管理,也不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仅对发包人承担合格的质量责任。承包人在提供劳务期间属临时性质的劳务人员,对施工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质量安全问题均不能承担责任。

3、建制的劳务分包

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在该形式中,毋须多言,该劳务承包实质属于工程分包性质,承包人地位等同于分包人地位。

一、劳务分包的税率是多少

我国法律规定,承建单位应交营业税5%,个税1%。但是具体地方由于经济水平不同,要交纳的税率可能也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

二、劳务分包的缺陷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的劳务分包并没有详尽的规定,仅有建设部的部门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建设部又发布了一个《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该意见指导思想意在以发展劳务企业为突破口,建设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调整全行业建筑队伍组织结构,提高劳务队伍的职业素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该意见的工作目标,从2005年7月1日起,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者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基本禁止,为此还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譬如简化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审批程序、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用工必须办理社会保险、加强对承包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管,加大农民工职业培训资金投入数额等,其目的就是规范建筑工程的劳务分包。但截至到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仍然存在诸多不完善的方面。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规范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建议在《建筑法》的修订上,充分肯定劳务分包的法律形式,明确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中的劳务用工制度,严格禁止包工头承包劳务工程。

2、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规范建筑工程劳务分包重视不够。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加强劳务的管理,重视劳务企业的发展,多渠道建立和发展劳务企业。

3、劳务分包制度尚不规范,从事建筑行业的劳务工人合法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建议加强劳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劳务工人的维权意识,从各个方面健全劳务分包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7: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分包相关文章
  • 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有哪些,劳务关系如何区分
    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有:1.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2.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3.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4.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等。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遵循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和等价有偿的原则,雇主与雇员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一、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哪些法律关系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法律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时,没有以临时工和正式工来加以划分和规范,而是规定双方都应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此来规范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
    2023-03-27
    440人看过
  • 有哪些属于劳务分包
    1、自带劳务承包。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2、零散的劳务承包。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一、施工总承包与劳务分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主要分包单位之间的区别在于,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母单位,主要分包单位是子单位,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下属多个主要分包单位。《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023-02-18
    388人看过
  • 分包劳务退场的情况有哪些
    劳务分包退场情况,按照分包方和承包方的意愿可归纳为:正常终止合同、承包人要求终止合同、中途退场、劳务分包队伍申请提前终止合同、业主清退出场一、总承包人要求劳务分包人提前退场怎么办分情况依法做事。劳务分包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自觉全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1、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1)合意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单方解除合同,即单方行使合同解除权。2、劳务分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总承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1)明确表示或以行动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和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和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二、包工头不按口头协议结算怎么办这个问题的重点是你们当时的口头协议时,当时是怎么约定结算条件的。但这里,有个小插曲就是,你中途撂
    2023-02-27
    228人看过
  • 遗嘱包括什么形式,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一、遗嘱包括什么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
    2023-03-02
    230人看过
  • 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有哪些,什么是劳务分包合同
    一、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有哪些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有以下几点:1.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根据《建筑法》和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从业资格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的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禁止施工企业向无质资或不具备相应质资的企业分包工程。2.因履约范围不清而产生的纠纷在施工实践中,总包单位与分包商之间因履约范围不清而发生纠纷的现象屡见不鲜。造成履约范围不清的主要原因是分包合同条款内容不规范、不具体。分包合同订立的质量完全取决于承包人和分包商的合同水平和法律意识。若承包人、分包商的合同水平和法律意识都比较低或差异大时,则订出的合同内容不全,权利义务不均衡。所有这些都在以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埋下伏笔。在订立分包合同时,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进行订立。3.因转包而产
    2023-03-04
    352人看过
  • 离婚形式的分类有哪些?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子女抚养或离婚后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法律制度,一方向人民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照诉讼程序调解或者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在怀孕期间起诉离婚有以下两种情况:1、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在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2、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接受男方离婚请求,则不受此限制。离婚有哪两种情况啊?离婚主要包括起诉和协议两种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不能协议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
    2023-07-04
    182人看过
  • 公司分立的形式主要包括哪些
    公司分立的法定形式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1.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是将被分立企业分设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被分立企业依法注销。①企业分家,股东不分家。被分立企业的全部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均衡地同时取得全部分立企业的股权,原持有的被分立企业的股票依法注销,被分立企业依公司法规定解散。②企业分家、股东也分家。被分立企业的不同部分股东取得不同分立企业的股票,同样,被分立企业依据公司法规定解散,股票依法注销。2.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
    2023-04-15
    131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有2种包括哪些
    一、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有2种包括哪些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有2种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及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一)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亦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三、劳动关系的存在形
    2023-06-15
    179人看过
  • 劳务分包结算方式
    住房公积金
    劳务分包费用的计取方式:(1)规费。(2)企业管理费和利润。(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4)人工费。(5)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备案,且不得签订“黑白合同”。(6)施工总包单位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的结算和取费标准(1)规费: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按照人工费一定比例计取。规费包括职工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职工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养老保险费(劳保基金)。其规费由承包人与施工作业分包人在合同中约定计取比例和支付办法,但计取比例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标准。(2)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组织施工作业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利润是指企业完成作业分包获得的盈利,按照人工费一定比例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由工程承包人与施工作业分包人在合同中约定比例和支付办法。但计取比例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标准。(3)安
    2023-07-31
    246人看过
  • 劳务分包含机械费算不算违法,劳务分包有哪些
    一、劳务分包含机械费算不算违法劳务分包作业,按照规定应该是只提供劳务作业,不包括材料也不包括机械,但现实中存在大量包辅材及机械的劳务分包。但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劳务分包保含小型机械费,不算分包;如果保含大型机械费或者周转性材料,可以认定为转包或者是分包。清包工不可以再次劳务分包。《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
    2023-06-15
    471人看过
  • 财务杠杆效应包含哪些形式
    财务杠杆效应的形式财务杠杆效应的三种形式:财务杠杆效应包含着以下三种形式:三种方式为:经营杠杆、财务杠杆和复合杠杆。1、经营杠杆经营杠杆的含义经营杠杆是指由于固定成本的存在而导致息税前利润变动大于产销业务量变动的杠杆效应。经营杠杆的计量对经营杠杆的计量最常用的指标是经营杠杆系数或经营杠杆度。经营杠杆系数,是指息税前利润变动率相当于产销业务量变动率的倍数。计算公式为:经营杠杆系数=息税前利润变动率/产销业务量变动率经营杠杆系数的简化公式为:报告期经营杠杆系数=基期边际贡献/基期息税前利润经营杠杆与经营风险的关系:经营杠杆系数、固定成本和经营风险三者呈同方向变化,即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情况下,固定成本越高,经营杠杆系数越大,企业经营风险也就越大。其关系可表示为:经营杠杆系数=基期边际贡献/(边际贡献-基期固定成本)2、财务杠杆财务杠杆的概念财务杠杆是指由于债务的存在而导致普通股每股利润变动大于息税
    2023-06-01
    497人看过
  • 劳务作业分包与专业分包的共同点有哪些
    两者承包人都必须自行完成承包的工程或者任务。同时,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及劳务作业承包人。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
    2023-06-14
    147人看过
  • 分包方式选择:劳务分包 vs 专业分包
    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如下:1、分包主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工程分包人持有的是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有61种;劳务分包人持有的是劳务作业企业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有13种。2、合同标的的指向不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指向的标的是分部分项的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包工包料;劳务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包工不包料。3、条件不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劳务分包合同无须发包人同意。4、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专业工程分包条件下,总分包双方要对分包工程及其质量向发包人负责;劳务分包条件下,劳务分包人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劳务分包与承揽合同的区别(一)目的不同:承揽合同的目的是希望承揽人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将工作成果得以利益实现化,劳务分包仅为一种实现其合同目的的手段或过程;(二)完成程度不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请求工作人支付劳务报酬的前提或基
    2023-07-05
    105人看过
  • 劳务分包合同承包方式
    1、木工作业合同2、砌工作业合同3、抹灰作业合同4、油漆作业合同5、钢筋作业合同6、混凝土作业合同7、脚手架作业合同8、模板作业合同9、焊接作业合同10、水暖电作业合同等一、什么是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人)完成的活动。建筑行业内,施工责任单位和负责招募工人施工的施工单位双方依法签订的一种关于劳务分包的合同。建筑行业内,甲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并购买材料,再请乙劳务施工单位负责承办招募工人施工,即为劳务分包。二、劳务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1、工程承包人的义务:(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2)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Ⅰ、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体本合
    2023-02-23
    197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行为,发包后,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而是与承包人就承包人完成的工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更多>

    #工程分包
    相关咨询
    • 劳务作业怎样分包,有哪些形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15
      分包形式:自带劳务承包。零散的劳务承包。成建制的劳务分包。
    • 劳务分包有哪些形式,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09
      劳务分包有以下的形式,零散的劳务承包,即企业临时用人;自带劳务承包,即由企业内部的正式职工招募人员来承包劳务;和成建制的劳务分包,即从总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的承包。
    • 劳务分包都有哪些形式,都是怎么挣钱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7
      劳务分包的形式:1、自带劳务承包。自带劳务承包是指企业内部正式员工通过企业培训审查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聘,人员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支付,工长编制工资支付表由企业直接支付。2、分散的劳务承包。零散的劳务承包是指企业的临时雇佣,多为工程项目临时雇佣劳动者。3、建设制的劳务分包。建设制劳务承包是指以企业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公司或单位工程
    • 劳务分包的分包形式是怎么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4
      劳务分包的形式: 1、自带劳务承包。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的劳务承包。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
    • 纯劳务分包税金是多少,形式是哪些的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9
      1、自带劳务承包 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在该形式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