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安乐死的怎样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8:14:05 456 人看过

实施安乐死的行为在满足法定的实体条件的前提下,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规则安乐死来操作。在程序设计上,有四个关键的内容需要规范:一是病人的申请;二是医师的诊断;三是病人与医师协议的达成;四是医师实施安乐死的行为。而贯穿始终的是法院的主持和监督以及公证机关的公证。法院和公证机关的“第三者”的中立姿态在此程序中必须得到充分的展现。

(1)病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当病人表达了选择安乐死的意愿以后,病人的亲属(无亲属时可由病人的朋友)告知医院所在地市的法院(即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及时派工作人员到病房或专门场所主持申请的书写活动。法院必须指定公证机关到场公证。

书写申请之前,法院须指定医师判断病人是否处于神志清醒的状态,神志不清醒的不得进行申请的书写活动。申请书为法定标准格式,病人需要书写的主要内容是表达自己难忍病痛、自愿选择死亡的意愿。病人有书写能力的,必须亲自书写;病人学术讨论无书写能力的,可自己口述申请内容,请亲属或朋友代书。代书时,公证机关必须认真公证,并制作视听资料;法院工作人员必须认真监督,以确保代书的内容与口述的内容相同。

申请书写完毕以后,由公证人员当场制作公证书,证明申请的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法院工作人员在监督书上签字。最后,申请书、公证书、监督书以及视听资料全部装入“安乐死案卷”(以下简称“案卷”),由法院保管。

(2)医师对病人情况作出书面诊断结论

法院立即指定病人所在医院的权威医师(至少一名)以及其他医院的权威医师(至少两名)对病人的病情分别独立的进行诊断,在7天之内作出书面结论。书面结论要有医师签字和其所在医院加盖公章。

书面结论的内容主要是明确判断:

1、病人是否确实患有当前医疗技术无法治愈的不治之症

2、该不治之症是否确实给病人带来了极端痛苦

3、病人是否已经处于临近死期的状态

4、是否确实是除了安乐死以外别无其他办法可使病人在一个较长的连续的时间内摆脱病痛。

书面结论须详细论证得出结论的医学根据。法院将几份书面结论进行比较,结论一致的,即当几份书面结论全部为肯定的时候,才能视为初步具有符合安乐死的法定条件。若有任意一份书面结论中的任一条结论为否定时,则法院裁定该病人不得申请安乐死。但病人可以要求复诊,复诊仍须按上述程序进行。复诊三次,还是不能达成一致结论的,法院裁定不得申请安乐死,亦不得再次要求复诊。

在诊断结论作出以前的“等待期”中,病人可随时撤回申请(授权即无效);也可单独撤回授权而另行授权。撤回须制作撤回书。撤回权正式行使之前,必须告知法院。法院工作人员和公证人员到场,由法院主持撤回意愿的表达活动,病人在撤回书中表达撤回的意愿。由公证机关制作公证书,以证明撤回的程序合法有效。最后,诊断的书面结论、裁定书、撤回书、公证书装入案卷,由法院保管。

(3)达成安乐死实施协议

对于初步达成安乐死实施条件的情况,法院必须及时组织进行达成实施安乐死协议的活动。

病人、病人将要授权的医师、病人的亲属和朋友、法院工作人员、公证人员必须全部到场。“实施安乐死协议”为标准格式,病人在协议书中书面表达其授权意愿(关于授权的书面表达的问题,按申请的书面表达的规定办理)。公证机关制作公证书,以证明授权行为合法有效。然后,协议书交给病人授权的医师,医师必须在7天内决定是否接受授权,无论接受与否都得在协议书中表达自己的决定。若决定不接受授权,应当及时通知法院,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病人,病人可以另外选择医师授权。决定接受授权的,应当及时通知法院,法院应当及时主持最后的达成协议的活动。病人、医师双方在协议书上作最后签字。

医师非有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撤回对授权的接受。撤回活动按前述程序进行。最后签字以后,由公证机关制作公证书,以证明协议的内容和达成协议的程序合法有效。法院监督人员在监督书上签字。协议书、公证书、监督书、撤回书装入案卷,由法院保管。

(4)进入“第二等待期”

病人撤回申请的,可以在自撤回申请之日起的7天之后再次申请,7天之内不得再次申请。撤回书、公证书、再次申请的申请书装入案卷,由法院保管。

医师没有撤回的,应当及时设计实施安乐死的方案,并制作计划书。计划书要确定具体的实施时间。计划书得有医师的签字和其所在医院加盖公章。制作计划书时,可以征求病人及其亲属或朋友的意见。计划书必须得到病人及其亲属或朋友的认可。认可活动由法院主持。认可的,在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的女孩想请求安乐死计划书上签字;有异议的,可当场与医师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字;当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医师必须在3天之内修改,若修改两次以后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裁定不得实施安乐死。认可活动也得由公证机关公证并制作公证书。计划书(附本)、公证书装入案卷,由法院保管。

(5)最后实施

在正式实施之前,病人仍然可以随时撤回申请或授权(协议即无效),撤回活动按前述程序进行,但医师非有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违反协议。

实施的全过程中,病人的亲属或朋友、法院工作人员、公证人员必须在场,任何一方中途不得随意离开。法院有义务确保整个实施过程的正常秩序。病人死亡后,医生当即在“安乐死实施情况纪要”(为标准格式)中填写有关内容。公证机关对此情况予以公证,并制作公证书。法院工作人员在监督书上签字。实施情况纪要、公证书、监督书装入案卷。最后,上述三方代表共同在“安乐死案卷”封面签字,至此,该安乐死案件进行完毕。法院将整个案卷密封、存档。若出现异常情况,医师必须作出紧急处理,公证机关、法院必须将此情况记录在“安乐死实施情况纪要”中。异常情况的出现若是由医师的故意造成的,必须依法追究医师的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1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海淀法院对一高新技术公司实施"安乐死"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诉北京科威傲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傲微公司)总经理王先生公司解散纠纷一案。经公开开庭审理,最后依法判令科威傲微公司解散。从目前海淀法院公司解散案件的审理情况来看,该案是首例对公司实施司法解散的案件。2001年12月,中科院半导体研究所、泰州丰达公司、王先生三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科威傲微公司。2004年4月,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向科威傲微公司颁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然而,根据科威傲微公司的年检报告、财务报表显示,该公司自2002年至2005年始终处于亏损状态。中科院半导体研究所和另一股东泰州丰达公司都认为,介于目前的状况,科威傲微公司继续存续,只会使其继续蒙受经营成本上的损失,他们无意维持公司。而被告王先生则认为,科威傲微公司经营亏损主要是其他两家股东对自己不断排斥、干扰经营所致。双方争执不下,中科院半导体所遂向海淀法院起诉,诉
    2023-06-09
    465人看过
  • 安乐死是否被允许实行?
    安乐死目前在我国是不合法的,当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安乐死,所以在我国帮助别人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会成立故意杀人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十二周岁的人皆可以构成;4、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二、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故意有以下情形:1、为了追求一个合法的目的而放任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2、为了追求一个非法的目的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3、在突发性案件中不计后果,动辄捅刀子的情形。总而言之,安乐死在我国目前是不合法的,如果帮助他人实施,则是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构成故意杀人罪,一般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安乐死是故意杀人罪吗不作为的安乐死不犯罪,但是作为方式的安乐死构成故意杀人罪,可判死刑。不
    2023-07-02
    480人看过
  • 安乐死是怎么个死法
    一、安乐死是怎么个死法安乐死(Ethanasia)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地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安乐的无痛苦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中国的定义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二、安乐死构成故意杀人罪吗对实施积极的安乐死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安乐死通常是指为免除患有不治之症、濒临死亡的患者的痛苦,受患者嘱托而使其无痛苦地死亡。安乐死分为不作为的安乐死与作为的安乐死。不作为的安乐死(消极的安乐死),是指对濒临死亡的患者,经其承诺,不采取治疗措施(包括撤除人工的生命维持装置)任其死亡的安乐死。这种行为不成立故意杀人罪。三、安乐死包括哪些情况1、是没有缩短患者生命的安乐死(本来的安乐死、真正的安乐死),这种行为不成立犯
    2023-06-08
    321人看过
  • 老人为重病妻子实施安乐死村民请愿获轻刑
    安乐死在我国安乐死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虽然上海等地有悄悄实施安乐死的案例,但安乐死在我国并未获得合法地位。据现行刑法解释,安乐死属故意杀人罪。对于其法律后果,一直有两种争论。一方认为,安乐死不能阻止行为的违法性,仍构成刑法上的杀人罪,但处罚可以从轻。另一方认为,安乐死虽然在形式上具备故意杀人罪的要件,但安乐死是在病人极度痛苦、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提前结束其生命的医疗行为,而医疗行为是正常行为,因而不构成杀人罪。从未对妻发过火何龙成是个苦命人,他7岁时母亲去世,10岁开始赚钱养活自己,只上过一年学的他不敢到外面闯荡,生活紧紧围绕着家乡勉县褒城镇红星村,在周边乡村打零工。再大些后,他买了匹马给造纸厂送原料27岁时,何龙成盖了房,认识了徐桂琴。第二年,他和22岁的徐桂琴结婚,育有一儿一女。他说感情一般,和普通人一样。村里人都说,两人感情不错,几乎没听过他们吵架,
    2023-06-11
    495人看过
  • 关于“安乐死”
    犯罪构成
    对实施积极的安乐死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所谓安乐死,通常是指为免除患有不治之症、濒临死亡的患者的痛苦,受患者嘱托而使其无痛苦地死亡。安乐死分为不作为的安乐死与作为的安乐死。不作为的安乐死(消极的安乐死),是指对濒临死亡的患者,经其承诺,不采取治疗措施(包括撤除人工的生命维持装置)任其死亡的安乐死。这种行为不成立故意杀人罪。作为的安乐死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没有缩短患者生命的安乐死(本来的安乐死、真正的安乐死),这种行为不成立犯罪;二、是具有缩短生命危险的安乐死(间接安乐死)。这种行为虽然具有缩短患者生命的危险,但事实上没有缩短患者生命,也不成立故意杀人罪;三、是作为缩短患者生命手段的安乐死(积极的安乐死),即为了免除患者的痛苦,而提前结束其生命的方法。现在,世界上只有个别国家对积极的安乐死实行了非犯罪化。在我国,救死扶伤是公民的道义责任,是医务人员的职业责任。对生命垂危、痛不欲生的患者
    2023-06-11
    226人看过
  • 外国大叔安乐死,安乐死在中国合法吗
    在中国,安乐死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
    2023-12-10
    252人看过
  • 解释安乐死的含义
    安乐死是让人无痛苦死去的一种方法。在中国的法律法规中,只有当病人处于极其痛苦的病痛中,经过医生和家人一致商议,决定通过安乐死结束病人的生命历程。在不同的国家对安乐死有不同的法律规定和要求,安乐死对于处于极其痛苦的病人来说是一件好事,同时,安乐死也有可能成为违反分子剥夺他人生命的借口。因此,我国法律法规中,对安乐死无明文规定,且依然存在极大争议。安乐死的种类包括了哪些安乐死分为不作为的安乐死与作为的安乐死。所谓安乐死,通常是指为免除患有不治之症、濒临死亡的患者的痛苦,受患者嘱托而使其无痛苦地死亡。不作为的安乐死(消极的安乐死),是指对濒临死亡的患者,经其承诺,不采取治疗措施(包括撤除人工的生命维持装置)任其死亡的安乐死。这种行为不成立故意杀人罪。作为的安乐死包括三种情况:1、是没有缩短患者生命的安乐死(本来的安乐死、真正的安乐死),这种行为不成立犯罪;2、是具有缩短生命危险的安乐死(间接安乐
    2023-07-02
    192人看过
  • 有关安乐死的争议
    安乐死(Ethanasia(2))一语源自于希腊语美丽的死,又称安乐术,或称怜杀(1)(Mercykilling)。他意指对于死期迫在眼前而有难忍的、剧烈的身体痛苦而又患有不治之症的病人,应其真挚而恳切的要求,为了使其摆脱痛苦而采取人道的方法让其安然死去的行为。根据一般的安乐死分类方法,安乐死可分为积极安乐死和消极安乐死,还可以分为自愿安乐死、非自愿安乐死和无法知悉本人意愿的安乐死(如病人为婴儿或植物人等)。积极安乐死是指采用积极的措施去结束垂危病人弥留在痛苦之中的生命,具体做法是给病人注射毒剂或给服毒性药品等。消极安乐死是指停止对垂危病人的治疗措施,停止对病人的营养支持,尤其是指停止使用现代医学设备和手段抢救病人,让病人自行死亡,这种做法往往被认为更不人道。通常所讲的安乐死,主要指积极安乐死。自安乐死出现始,其合法与否等问题就引起了极大的争论,理论上存在否认和赞成两种倾向。否认安乐死的观
    2023-06-11
    286人看过
  • 申请安乐死的流程
    申请安乐死需要像法院申请。严格来说,我国法律上不允许安乐死,安乐死会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在法律未允许实行积极安乐死的情况下,实行积极安乐死的行为,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既不能认为这种行为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也不宜以刑法第13条的但书为根据宣告无罪。当然,量刑时可以从宽处罚。安乐死是什么安乐死(Ethanasia)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地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安乐的无痛苦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中国的定义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安乐死(积极的安乐死),即为了免除患者的痛苦,而提前结束其生命的方法。现在,世界上只有个别国家对积极的安乐死实行了非犯罪化。在我国,特别是在法律对实行积极的安乐死的条件、方法
    2023-08-05
    214人看过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实施证据保全措施怎样处理
    一、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实施证据保全措施怎样处理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实施扣押、扣留、查封、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等证据保全措施时,按以下方式处理:(1)应当会同当事人查点清楚,制作并当场交付证据保全决定书。(2)必要时,应当对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证据进行拍照或者对采取证据保全的过程进行录像。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一条二、行政诉讼证据保全的条件有哪些行政诉讼证据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制作笔录、绘图、拍照、录音、录像、提取并保管有关证据等措施使证据价值保存下来的一种诉讼行为。行政诉讼证据保全条件需满足的条件如下:(1)申请保全的是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2)申请保全的证据需要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相当的关联性;(3)申请证据保全必须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4)如果法院认为需要提供担保的,当事人应当提供担保;(
    2024-03-19
    339人看过
  • 对娱乐场所实施处罚的警察行动
    警察进入娱乐场所需要予以禁闭,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隐瞒不报、包庇袒护,从严处理。构成犯罪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的三项纪律是,公安民警决不允许面对群众见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在我国警察见死不救怎么处罚警察见死不救会面临起诉。我国《警察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作为警察如果不尽到职责,其面临最严重的起诉就将是故意杀人。因为刑法中有明确规定,如果明知可能导致死亡的结果而放任不管属于间接或故意杀人。在以往各地审理类似案件时,曾有将普通公民见死不救按故意杀人罪判处的案例。放到警察见死不救的事件上,警察作为负有特定义务的群体,救人是他们的法定职责,因不履行职责导致他人死亡,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说,普通公民见死不救都能被法
    2023-07-03
    209人看过
  •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原则
    治安处罚的适用
    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性质、情节相当;公开、公正,尊重人权,保护人格尊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这保证了治安管理的公正、公平、公开,教育违法者改正错误,保护公民权益。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这些原则是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指导思想,旨在保证治安管理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同时教育违法行为者改正错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原则:确保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的平衡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原则旨在确保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的平衡。该法律的实施原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依法行政原则要求执法机关在处罚行为中必须依法行事,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其次,罚当其罪原则要求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相匹
    2024-01-05
    422人看过
  • 施工合同未实施,应该怎样处理?
    施工合同签订后若不施工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1、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2、当事人不愿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或者调解,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当事人未签订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实际施工合同与施工合同备案金额高低不一致怎么办实际施工合同与施工合同备案金额高低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
    2023-07-08
    144人看过
  • 安乐死的合法性分析
    安乐死没有合法化。如果实施该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具体规定是:1、在法理上,协助别人自杀有涉嫌故意杀人的嫌疑;2、在实践中,合理管理安乐死,而不是被安乐死,具备这个管理能力的国家不多;3、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安乐死行为分类(一)一般分为两大类:1、积极的(主动的)安乐死,指采取促使病人死亡的措施,结束其生命,如当病人无法忍受疾病终末期的折磨时。2、消极的(被动的)安乐死。即对抢救中的病人如垂危病人不给予或撤除治疗措施,任其死亡。(二)在安乐死的讨论中,还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1、垂危病人的安乐死。这里,安乐死只不过使死亡时间稍稍提前一些。2、非垂危病人的安乐死。若不进行安乐死,病人可以存活相当长时间,并且不一定自觉痛苦,但他的生活质量是低下的,对社会家庭是一个负担。例如畸形或发育不全的婴幼儿或患不治之症但尚未处于垂危阶段的
    2023-07-04
    263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对于 安乐死 应如何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安乐死,是指为免除患有不治之症、濒临死亡的患者的痛苦,受患者嘱托而使其无痛苦地死亡。安乐死分为不作为的安乐死与作为的安乐死。 不作为的安乐死(消极的安乐死),是指对濒临死亡的患者,经其承诺,不采取治疗措施(包括撤除人工的生命维持装置)任其死亡的安乐死。这种行为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对实施积极的安乐死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作为的安乐死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没有缩短患者生命的安乐死(真正的安乐死)
    • 死刑的实施方法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01
      在我国执行死刑方式两种,即枪决和注射。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死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 恩施农家乐安置怎样赔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29
      农家乐拆迁补偿包括: 一、农家乐房屋的补偿(根据房屋的市场价格计算)、 二、停产停业的损失,还包括征收拆迁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如因为搬迁导致增加的交通费用。装饰装修补偿则是按照实际投入和损失计算,停产停业的损失还包括过渡安置费以及人员的安置费、 三、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的费用。由于农家乐此类征收对象由于补偿项目繁杂,补偿标准不一等情况,造成被征收人搞不清楚补偿的内容和标准。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
    • 如何实施治安管理处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08
      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公平公正的实施治安管理处罚。
    • 公安局边控是怎样实施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25
      公安局边控是实施如下: 1、公安机关进行边控的对象主要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而人民通知进行边控的对象主要是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民事案件被告人; 2、边控即边境控制,它是为防止涉案的外国人或者中国公民因其借出境之机逃避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给境内的国家、集体或个人财产等带来重大损失,而通过法定程序在国边境口岸对之采取限制出镜的一种保全措施。 3、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