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程序时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09:22:58 278 人看过

一、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7、湖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二、处罚程序

三、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依程序及时限

1、立案

土地管理部门对受理的案件,应当填写受理登记表,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情况在7日内作出如下处理:

(1)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查处。

(2)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告知交办、移送案件的部门或者举报人。

(3)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

(4)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司法机关。

当在立案之日起7日内,将立案呈批表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结案之日起14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分建议书和犯罪案件移送书等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调查取证

3、听证(非必经程序)

(1)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权利。

行政机关在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拟作出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应当履行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的义务。

(2)听证内容告知。

当事人在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举行7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主持人等事项。

4、审查和决定。

5、决定处罚

包括决定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

行政机关应当在宣布行政处罚决定后当场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

7、结案。

三、处罚时限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生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湖北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第12条规定:“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一般应当从立案之日起30日内结案,重大复杂案件在60日内结案。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案的,经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结案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1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程序相关文章
  • 怎样免于土地违法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
    一、怎样免于土地违法行政处罚免于土地违法行政处罚的方式是不做违反土地管理的违法行为。其次是实施违法行为后,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可以免于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2023-04-18
    168人看过
  • 土地管理部门如何执行土地违法案件处罚决定
    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第3号文《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第五章规定:《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土地侵权行为处理决定书》等作出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三日内送达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土地管理部门应当直接送交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签收。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签收;本人已向土地管理部门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交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收,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拒绝签收时,土地管理部门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送达的人员、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送达的文书留在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住所或者收发部门,即视为送达。《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土地侵权行为处理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后,作出决定的机关应当督促当事人履行,并将履行情况记入《土地违法案
    2023-06-05
    241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行政违法案件当场处罚有什么程序
    一、公安机关对行政违法案件当场处罚有什么程序1、当场处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1)向违法行为人表明执法身份;(2)收集证据;(3)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4)充分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5)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6)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交付被处罚人;未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告知被处罚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二、行政处罚的基本特征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
    2023-04-20
    56人看过
  • 行政处罚程序时限是多久?程序是怎样的?
    一、行政处罚程序时限是多久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在三个月内调查完毕,做出处理结果(不含调查过程中按程序需要的鉴别、检验时间)。特殊情况经处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具体延长时间视不同部门的具体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二、程序是怎样的一般程序也称普通程序有如下特征:一是适用范围广。二是较简易程序相对严格、复杂。一般程序的内容,包括立案、调查、处理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当事人陈述和申辩、送达处罚决定书。1、立案。应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于在两年以内未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追究。2、调查。调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证件。3、(写)处
    2023-06-28
    140人看过
  • 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处罚结果必须撤销
    一、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处罚结果必须撤销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所以法院应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处罚程序违法撤销后还能再处罚吗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撤销该行政处罚,撤销行政处罚后,行政机关可以再重新作出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
    2023-06-06
    81人看过
  • 责令进行行政处罚通知书(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法律文书格式)(1999)
    责令进行行政处罚通知书字()第号________:你局(厅)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违法行为,没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二条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现责令你局(厅)立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印章)年月日注:本通知一式四份
    2023-06-06
    457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应该如何走程序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认为行政机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对被告因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公告被告拒不出庭或者中途退庭,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其中,行政机关主管人是指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是指直接从事某项工作或具体行政行为的工作人员。相关材料是指能够证明行政机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有违法违纪或者犯罪行为的证据材料。机关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的违法违纪或者犯罪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主管人员在行政管理中的违法违纪或者犯罪行为,不包括行政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或者犯罪行为。行政机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妨碍诉讼的
    2023-08-08
    483人看过
  • 程序违法的行政处罚应怎么办
    一、程序违法的行政处罚应怎么办程序违法的行政处罚处理办法是,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确实违反法定程序的,就会撤销或部分撤销行政处罚,并要求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处罚决定。二、行政处罚处罚权的限定行政处罚的处罚权的限定划分如下: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4.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
    2023-04-25
    145人看过
  • 违法行政处罚程序的严重后果
    行政处罚程序违法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的法律规制1、行政处罚法。有权机关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有权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有权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行政许可法。对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3、行政强制法。
    2023-07-07
    101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程序违法如何进行判决?
    一、行政处罚的程序违法如何进行判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所以法院应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二、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一)发案与立案。1、发案案源一般有①上级部门交办②有关部门移交③群众举报④消费者或者受害人投诉、申诉⑤依据职权在日常监管、市场巡查中发现。2、发现案源并经初步核查、核实案源线索后认为依法应
    2023-04-17
    295人看过
  • 土地违法案件处理暂行办法[失效]
    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依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使土地违法案件处理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土地违法案件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必须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第三条土地违法案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第四条处理土地违法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五条处理土地违法案件,应与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协调和配合。第六条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下列案件:(一)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乡(镇)村集体非法占用土地的案件;(二)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非法占用土地的案件;(三)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案件;(四)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案件;(五)非法占用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案件;(六)临时使用土地,期满不归还的,或者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拒不交出土地的案件;(七)违反法律规定,在耕地上挖土、挖砂、采石、采矿等,
    2023-06-10
    176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听证时限及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行政处罚听证会有时间限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一、组织听证范围执法单位拟作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对公民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的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一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本程序组织听证。二、听证组织机关和听证人员(一)法规授权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
    2023-06-02
    109人看过
  • 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如何认定?
    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如何认定?具体行政行为是有法定程序的,这一法定程序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和时限等都会进行明确规定。因此,看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反法定程序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法定方式:包括程序的种类和外在表现形式两部分。程系种类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三种;外在表现形式分为要式和非要式两种。所谓要式行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行为。如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采用书面形式,不能采用口头形式;符合听证程序要求的,要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缺少书面决定或告知手续,即违反法定程序。二、法定步骤:指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必须分步进行的并影响到决定正确性的程序。即在一般程序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顺序步骤: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处理意见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作出处罚决定
    2023-06-02
    158人看过
  • 免于土地违法行政处罚的办法有哪些
    一、免于土地违法行政处罚的办法免于土地违法行政处罚的方式是不做违反土地管理的违法行为。其次是实施违法行为后,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可以免于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023-04-24
    46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指由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在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制度。... 更多>

    #行政处罚程序
    相关咨询
    • 处理哪些土地行政处罚案件需要经过听证程序?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听证程序仅适用于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土地违法案件都要经过听证程序。关于土地行政处罚的听证范围,至今有权机关尚未作出明确界定。有条件的地方,在处罚土地违法案件时,应尽可能地组织听证。
    • 行政处罚程序从立案到结案时限要多长时间?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1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 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 处理违法违纪的行政处罚程序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30
      违反行政处罚程序的处理办法:被处罚人可以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报告、投诉,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被处罚人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案件应该如何走程序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6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认为行政机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对被告因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公告被告拒不出庭或者中途退庭,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程序一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9
      根据最新发布的《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可知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程序是什么样的。 简易程序 第十六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七条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人员应当当场调查违法事实,收集必要的证据,制作现场检查或者询问笔录,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