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确认期间的解释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20:35:18 235 人看过

债权确定期间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向管理人依法申报登记债权的期间。如果债权人逾期不予登记债权,将视为债权人放弃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债权,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加速到期,同时也应当停止利息的计算。债权申报的期间,最少不少于30日,最长不超过3个月。

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实践中,当事人可能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即使有约定,但约定的期间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决定最高额抵押所担保债权确定时间对这个问题.国外的做法主要有两种:一是规定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可以随时要求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一是规定一个债权确定的法定期间,如日本民法典规定,最高额抵押人白最高额抵押权设定时起经过三年,可以请求确定债权原本。本法采纳了第二种做法,明确规定,没有约定确定债权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5: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申报相关文章
  • 债权人确认债权的期限
    一、债权人确认债权的期限民法典规定,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时效是3年,所以债权债务有效期是3年,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个人债务纠纷要哪些证据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
    2023-04-23
    101人看过
  • 债权债务确认收入确认条件是什么
    债权债务转让条件: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一、债务转移要取得债权人同意吗债务转移要取得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债务转让成立的条件包括:1、必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2、被转移承担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3、债务承担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4、第三人必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二、债务转让需要有债权人同意的吗债务转让需要债权人同意
    2023-02-20
    457人看过
  • 债权人确认债权的期限
    民法典规定,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时效是3年,所以债权债务有效期是3年,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个人债务纠纷要哪些证据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
    2023-02-19
    394人看过
  • 债务重新确认的解释与应用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债权,那么如何重新确认原债权呢。因此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依法应当通过签订债务安排协议、贷款重组等方式恢复诉讼时效,或者更新债权关系,降低资产的诉讼时效风险。综上所述,债务人在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的,视为对原债务的再确认。民法典债务重新确认抵押人是否担责债务重新确认后,如果主债权债务有效的,抵押人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主债权债务无效的,抵押人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
    2023-07-01
    64人看过
  • 担保债权确定的期间是什么意思
    债权确定期间是指债权人登记债权的时间,债权申报的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一、申报债权的范围是什么,债权申报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申报债权的范围是: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等等。二、公司破产有抵押债务怎么办?如果保证人承担是连带保证责任,在债务人破产后,根据法律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
    2023-06-29
    206人看过
  • 债权确定期间和债务履行期限是什么
    债务履行的期限,即债务人应履行债务的期限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期限。保证责任的期限是要求债权人必须要在期限届满前,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同一般的合同履行责任不同,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的履行期限必须是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向对方主张权利。一、给人家担保人家不还钱应该怎么办给人家担保,人家不还钱处理方法如下:1、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2、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一般来说,如果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会有部分免责的情况。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
    2023-06-22
    7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债权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 更多>

    #债权申报
    相关咨询
    • 确认合同无效期间的解释是什么,是如何理解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31
      自始无效需要法院确认。部分条款无效也需要法院确认,需要起诉到法院认定无效才属于无效。这样有个除斥期间的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是永远无效,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不受时效限制。
    • 期间债权债务司法解释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5
      用期间资金的行息。请问:1、法院判决有理吗?答:有理。2、C有理要求银行给付AB所欠的本息吗?答:没有理,应该向AB要。3、D不能住所购的房屋,要银行返还购屋款,并承担占用资金期间的行息合适吗?答:不合适,应该向AB要。4、城乡个人用集体土地修建的房屋在办理抵押时,土地使用权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吗?答:需要登记。
    • 土地使用权确认名词解释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回答“土地使用权确认名词解释是什么呢”的答案如下: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但是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而言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1、主体的特定性2、交易的禁止性3、权属的稳定性4、权能的分离性。
    • 该怎么解释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6
      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是指对于职工债权是够存在、数额多少等事实予以确认的纠纷。对于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应注意这类债权无须进行债权申报,管理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通过调查列出清单,职工作为原告,对于清单所列事项可以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 债权确定期间是什么意思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10
      债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是法人企业的,法人企业破产的时候,债权人就需要进行债权的登记,如果不登记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那么债权确定期间是什么意思,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债权确定期间是指债权人登记债权的时间,债权申报的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是法人企业的,法人企业破产的时候,债权人就需要进行债权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