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5 15:10:50 214 人看过

代位权诉讼存在的问题: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要以其债权为限;次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可以主张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但不能主张对代位权人的抗辩;以及次债务人一般不能提起反诉。

一、代位权判决的八条裁判规则是什么

1、次债务人应对所欠债务人债务是否清偿负举证责任。

2、次债务的代物清偿约定未履行,不影响代位权行使。

3、次债务数额是否确定,不影响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

4、代位诉讼开始后,债务人无权再处分次债务人债权。

5、次债务人拒不提供相关证据时,次债务额如何认定。

6、代位权人有权诉请确认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合同无效。

7、代位权行使,以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为前提。

8、债务人享有确定到期债权,是代位权诉讼成立前提。

二、债权人的代位权如何行使?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均可以行使代位权。这些债权人作共同原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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