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营销的特点与表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4:40:42 275 人看过

网络可以说是人们开辟的另一个奇妙世界,即连载着亿万万大众,又承载着社会万象,它打破了传统的地缘政治、地缘经济、地缘文化的概念,形成了虚拟的以信息为主的跨国界、跨文化、跨语言的全新空间。现今不仅它的范围在迅速扩展,同时,它的功能正快速拓宽,而且它的影响也在不断深化,不仅影响着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而且深入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

现在借势网络可谓是一种风尚更是一种智慧,正所谓网络一开,想不火都难,名人们炒作、商家们倒腾就不用说了,就连人家美国总统奥巴马的当选,也离不开网络这个“大功臣”。从当下瞬间串红网络的‘经典名人’**姐姐、凤-姐、犀*哥就可见一斑,人们在津津乐道的同时,后台的操盘手也早已赚的个盆满钵满。

2008年中国网民数已增至2.21亿人,网民人数位于世界第一。中国网民人均上网时间3.28个小时,而电视平均的使用时间才只有1.21小时。庞大的用户数量和如此高的用户接触度已经使互联网彻底跃升成为与传统四大媒体并驾齐驱的,甚至是超过了传统媒体的重要媒体。因此,网络营销绝对是大势所趋。谭*芳表示,网络营销的特点如下:

特点一:通道众多、费用低廉

特点二:高效传播、爆炸影响

特点三:自愿接收、互动交流

特点四:功利性低、越趋隐蔽

媒介是通过掌控传播渠道实现传播效果的。网络媒体具有亲和力强、快速、互动、受众年轻化、低廉等特点。随着网络越来越普及,网络对于社会舆论的影响越来越大——总之,网络公关对于企业品牌来说,有放大的效应。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表现:

1、受众广泛,传播速度迅速。传统媒体的信息来源渠道相对狭窄,受众范围不确定,受时间、空间的限制较大。据相关机构估算,投入传统媒体广告的资金约70%是浪费的。而且,传统媒体受运作模式限制,企业选择在影响力大的传统媒体上进行宣传成本较高,且可以选择的传播方式较为单一。网络媒体的受众较为广泛,而且多为主动获取信息。从CNNIC2007年的互联网数据统计情况来看,国内网民基本以40岁以下的青年人为主,高中以上学历占80%,大学以上学历占40%。网民的年龄结构偏小,思维活跃,且消费欲望较强,是消费者中当前或潜在的主体力量。

2、在人际传播上更具亲和性,兼具时效性、互动性的优势。网络传播类似于口碑传播,信息迅速在各大论坛、即时信息群落间主动在第一事件主动传播。其影响力是巨大。从万-科的博客门事件来看,王-石的博文发表后的两天内,点击量超过30万。对于万-科的怨言迅速在网络上发酵、蔓延,秋风扫落叶似的舆论攻击导致万-科的楼盘滞售,万-科A股三天内跌12%。由此可以看出,网络在充当着信息集散地和放大器的角色。网络上流通的各种信息,迅速转化为传统媒体的报道和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主要议题。纸面传媒塑造一个百年老店的口碑,需要漫长的时间累积;网络上的口碑传播可以在几个小时内塑造一个品牌神话。“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想法,在这个资讯时代,已经完全不合时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2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网络消费者侵权的表现
    一、虚假宣传在网络交易中,消费者选择商品,基本上是根据商家提供的网页广告自行进行选购,消费者无法知道产品本身的质量、性能,商家在对商品的宣传中采用虚构交易记录、盗用宣传图片、夸大性能优势等手段,使消费者受骗上当。二、订约、履约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网络交易中,商家凭借网络交易跨地域互不见面的特点,不按照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要求订立合同,消费者收到商品发现问题后,商家或极力推诿、或延长履行合同时间、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等,使消费者尽显弱势。三、隐私权得不到保障在网络消费中,个别商家利用网络交易虚拟性、开放性、数字化、传播快等特点,当交易纠纷发生时,不仅不积极解决纠纷,反而泄露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或未经消费者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电话号码,或以其他方式破坏消费者的居住安宁。四、物流配送问题频出物流包括运输、仓储、包装、搬运装卸、配送以及使用和发布相关的物流信息等环节。消费者网上购买的商品在运输
    2023-06-26
    462人看过
  • 家庭暴力的特点表现是什么
    家庭暴力具体表现规定在《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中: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家庭暴力犯罪具有哪些特点家庭暴力具有普遍性和严重性,反复性发作,形式多样,暴力发生隐蔽,反复受伤等特点。家庭暴力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是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
    2023-07-28
    421人看过
  • 网络消费者的特点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消费者首先是网民,他们不但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易于接受新鲜事物,而且具有一定的上网经历及经验,能比较熟练地操作计算机,研究也显示,拥有较多计算机和网络知识的消费者将比较容易接受网上购物。再次,网络消费者在购物的过程中主动性增强,无论其信息需求是否明确,他们都会主动地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搜索相关的信息进行查看,如浏览购物网站等;当需求明确后,他们又会主动地查看详细的相关信息,并主动与网站商家联系最终决定是否购买。网络消费者更看重网上购物的便利性、休闲性和乐趣性;消费者的可选择的范围增加,不仅可以选择本地的商品而且可以选择本地所没有的商品,因此,消费者的忠诚度降低。价格仍是影响消费者行为的重要因素一、也可要求间接侵权人网络服务商承担责任间接侵权人是指那些并没有直接参与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具体交易中而是为该交易提供网络支撑平台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商,比如淘宝网、易趣网等。基于中介经营模
    2023-06-20
    321人看过
  • 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的相同点
    1、借助的工具是一样的。网络营销是以互联网为营销环境,传递营销信息;而电子商务是在因特网等网络上进行的,通过网络完成核心业务,改善售后服务,缩短周期,从有限的资源获得更大的收益。二者均需借助于互联网,产生的网络基础都是互联网络的崛起。2、网络营销与电子商务都具有无形化的特点。(1)书写电子化,传递数据化。营销双方无论身在何处,都可在世界各地进行交流、订货、交易,实现快速准确、双向式数据的信息交流。(2)经营规模不受场地限制。网络可使经营者在"网络店铺"中摆放任意多的商品,而且可以方便地在全世界范围内采购、销售形形色色的商品。(3)支付手段高度电子化。现已使用的形式主要有信用卡、电子现金、智能卡等等。3、网络营销与电子商务都能实现低成本。(1)距离越远,在网络上进行信息传递的成本相对于信件、电话、传真而言就越低。此外,时间的缩短与减少重复的数据录入也降低了信息成本。(2)没有库存压力。互联网
    2023-02-20
    205人看过
  • 倾销行为的表现特征
    第一,倾销是一种人为的低价销售措施。它是由出口商根据不同的市场,以低于有关商品在出口国的市场价格对同一商品进行差价销售。第二,倾销的动机和目的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销售过剩产品,有的是为了争夺国外市场,扩大出口,但只要对进口国某一工业的建立和发展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威胁或实质性阻碍,就会招致反倾销措施的惩罚。第三,倾销是一种不公平竞争行为。在政府奖励出口的政策下,生产者为获得政府出口补贴,往往以低廉价格销售产品;同时,生产者将产品以倾销的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从而获得在另一国市场的竞争优势并进而消灭竞争对手,再提高价格以获取垄断高额利润。第四,倾销的结果往往给进口方的经济或生产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特别是掠夺性倾销扰乱了进口方的市场经济秩序,给进口方经济带来毁灭性打击。事例:公司进行不计成本损失的某时间段内大规模销售,使其竞争对手失去对该地区市场的控制力,降低其所拥有的市场比率,达到垄断,以
    2023-04-03
    363人看过
  • 厦门:代表与选民实现网络沟通
    从现在起,厦门选民找人大代表说说心里话、议议身边事,只要通过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在网上公开的人大代表资料和邮箱,就可以很方便地查询到代表的情况,并直接写电子邮件给代表。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郑庆勋介绍说:曾几何时,我们向代表提供人大代表专用信纸、信封。现在,大家信写得越来越少,我们早已不再发专用信纸、信封。旧的沟通方式不用了,新的方式又没有找到,所以,我们一直很苦恼。2003年,我们为所有市级以上人大代表统一开设了电子邮箱,现在要尝试将这些电子邮箱充分利用起来。郑庆勋说,目前,市人大已将市级以上人大代表的信息交换方式分为两种:电子邮件和邮寄双轨,有条件的代表使用电子邮件来交换信息。这样一来,不仅省时省力,还大大拓宽了代表日常即时提意见、建议的渠道。我们可以及时将代表的意见Fw(转发)给政府,然后再将政府的反馈Re(回复)给代表。郑庆勋说,在沟通社情民意时,电子邮件比电话更合适,不受时间、条件的
    2023-04-24
    98人看过
  • 网络营销的优势
    1、网络媒介具有传播范围广、速度快、无时间地域限制、无时间约束、内容详尽、多媒体传送、形象生动、双向交流、反馈迅速等特点,可以有效降低企业营销信息传播的成本。2、网络销售无店面租金成本。且有实现产品直销功能,能帮助企业减轻库存压力,降低运营成本。3、国际互联网覆盖全球市场,通过它,企业可方便快捷地进入任何一国市场。尤其是世贸组织第二次部长会议决定在下次部长会议之前不对网络贸易征收关税,网络营销更为企业架起了一座通向国际市场的绿色通道。4、网络营销具有交互性和纵深性,它不同于传统媒体的信息单向传播,而是信息互动传播。通过链接,用户只需简单地点击鼠标,就可以从厂商的相关站点中得到更多、更详尽的信息。另外,用户可以通过广告位直接填写并提交在线表单信息,厂商可以随时得到宝贵的用户反馈信息,进一步减少了用户和企业、品牌之间的距离。同时,网络营销可以提供进一步的产品查询需求。5、成本低、速度快、更改灵
    2023-08-17
    384人看过
  • 空壳公司的特点及其表现
    空壳公司的特点具体如下:1、从未任命董事;2、已做好公章、股票书等法律要求的文件;3、从未开始经营业务,因此,买方只需提供所需文件即可立即使用,不必担心隐患。空壳公司是一个中性的名字,这取决于持有人的意图。例如,它被用来欺骗股票。据说有大生意,结果是零;或者开一家空壳公司招聘,向求职者收取费用,然后毕业以骗取金钱;这样的空壳不是公司的罪。如何注册空壳公司?1、核名核名检查要注册的空壳公司名称是否有与其他企业重名,可以提前找代办机构核名,避免工商核名浪费太多的时间。2、公司地址任何公司注册都要有注册地址,空壳公司不办理业务,去租个地址价格太昂贵,可以考虑虚拟地址,但是虚拟地址也要确保自己能收到工商局或税务局下发的文件。3、办理营业执照带上相关材料,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工商局会核查资料,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左右,没有任何问题会下发营业执照。4、刻公章带上营业执照去公安局备案,然后到指定的刻章
    2023-07-05
    79人看过
  • 骗婚的表现形式及其特点
    当事人主张骗婚的表现形式主要有:1、婚前隐瞒疾病,精神病;2、婚前隐瞒个人真实情况;3、故意隐瞒婚史;4、婚后携款失踪,离家出走;5、婚后与他人同居,转移夫妻财产;6、获得彩礼后,无共同生活;7、以要钱为条件进行婚姻登记;8、索取巨额财产后,拒绝结婚等。骗婚的含义是什么骗,不难理解为“隐瞒真相捏造事实”,骗婚,我们也叫婚姻诈骗,以婚姻为幌子和诱饵来骗取财产,然后一走了之。什么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刑法上的虚构事实,就是指捏造并不存在的事实,骗取他人信任,可以是虚构全部的事实,也可以是虚构部分事实。隐瞒真相则是指掩盖客观存在的某种事实,这种事实如果为他人知道,便不会将财物交给犯罪分子。现在很多人都是以真实的身份,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程序进行婚姻诈骗的,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并没有针对“合法”的婚姻诈骗作出详细的规定,因此,这种形式很难认定、很难打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023-07-04
    72人看过
  •  网络诈骗的特点研究
    该犯罪团伙利用高科技工具,不涉及接触作案目标,资金流向复杂,依托网络技术实施犯罪,隐蔽性强,作案时间短。此外,该团伙涉及跨省市、跨区域流动作案,呈现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的新类型。以下内容改写为:具有以下特点:1.犯罪手段采用高科技工具,犯罪过程不涉及接触。2.作案目标具有不特定性,资金流向具有复杂性。3.作案依托网络技术为实施犯罪提供支持,手段呈现智能化。4.作案过程具有隐蔽性,作案时间短。5.跨省市、跨区域流动作案,新类型有组织犯罪呈公司化专业化管理。网络诈骗特点网络诈骗已成为现代社会面临的严重问题之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网络诈骗是指利用互联网、短信、电话等网络通讯工具,以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诱骗他人或者企业财物,并从中获取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的特点包括:1. 隐蔽性高。网络诈骗通常是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很难被发现。2. 欺骗性强。网络诈骗者通常会以虚假的事
    2023-11-03
    358人看过
  • 论网络安全法的特点
    (1)机密性。是指信息不泄露给非授权的个人、实体和过程,或供其使用的特性。在网络系统的各个层次上都有不同的机密性及相应的防范措施。(2)完整性。是指信息未经授权不能被修改、不被破坏、不被插入、不延迟、不乱序和不丢失的特性。(3)可用性。是指合法用户访问并能按要求顺序使用信息的特性,即保证合法用户在需要时可以访问到信息及相关资料。《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有哪些内容?1、《网络安全法》作出专门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并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2、除严防个人信息泄露,《网络安全法》针对层出不穷的新型网络诈骗犯罪还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
    2023-07-03
    416人看过
  • 网络贷款骗局的特点
    1、公司名头比较大,所谓的诚信集团xx贷款集团xx贷款集团公司等,这类公司根本不可能存在,工商部门也不可能允许此类公司名称注册。2、有的会假冒银行或知名公司的名义,但是均没有办公地址,也无法提供真实的公司营业执照和个人身份证。3、广告信息中一般只提供手机号及联系人,通过手机号码查询可看出发布者集中位于国内少数几个省份。4、放贷条件容易,不需抵押也不需查看收入情况,基本上是一个身份证就可以贷款。5、当求贷者动心后,骗子们会利用各种理由要求先收取费用,比如利息、律师费、核实费、保险费、手续费、保证金等等。6、当求贷者先付费后,发现骗子的手机再也拨打不通,甚至某些求贷者不知道对方的公司、个人姓名,身份证,甚至连对方身处何地都不知道就已经上当受骗。一、公司注册资本多少有什么关系公司注册资本多少的关系如下:1、公司在完成实收注册资本时,注册资本越高,需要缴纳的税费就越多通常公司注册时,手续会随着注册
    2023-03-14
    188人看过
  • 从表现特点看传销属于非法集资么?
    近几年啦,非法集资和传销的案例都可以在媒体上偶尔见到,同样是打着股权、债权投资或者产品销售的旗号骗取群众钱财,同样因受骗导致损失的受害者人数多、范围广、金额大,同样对社会经济金融秩序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危害,那么,从表现特点看传销属于非法集资吗?总的来说,非法集资和传销不同。一、非法集资和传销的含义1、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2、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二、传销的六大特点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
    2023-04-28
    360人看过
  • 网络犯罪的主要类型有哪些特征和表现?
    网络犯罪的主要类型一般有侵犯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贩卖违禁物品、管制物品。而这几类案件如果细化进行分析的话,那么最常见的一类是通过非法手段,针对网络漏洞对网络进行技术入侵,侵入网络后,主要以偷窥、窃取、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为目的的犯罪。而在各种犯罪中,还有一种是比较常见的,即是利用现代网络实施色情影视资料、淫秽物品的传播犯罪。大学生网络犯罪的主要类型1、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网上欺诈交易,网购在人们现在的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2、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盗窃等侵害他人财产的犯罪网络自身并不是无懈可击的,他也存在着各种漏洞和缺陷。3、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淫秽网站,传播淫秽信息,首先,网络上关于淫秽、色情的信息有很多,4、利用互联网散布反动言论,危害国家安全网络信息量巨大,但是其中内容良莠不齐,5、制造网络病毒,造成社会恐慌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出于炫耀自己的目的。
    2023-06-30
    283人看过
  • 网络消费者侵权的表现
    一、虚假宣传在网络交易中,消费者选择商品,基本上是根据商家提供的网页广告自行进行选购,消费者无法知道产品本身的质量、性能,商家在对商品的宣传中采用虚构交易记录、盗用宣传图片、夸大性能优势等手段,使消费者受骗上当。二、订约、履约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网络交易中,商家凭借网络交易跨地域互不见面的特点,不按照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要求订立合同,消费者收到商品发现问题后,商家或极力推诿、或延长履行合同时间、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等,使消费者尽显弱势。三、隐私权得不到保障在网络消费中,个别商家利用网络交易虚拟性、开放性、数字化、传播快等特点,当交易纠纷发生时,不仅不积极解决纠纷,反而泄露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或未经消费者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电话号码,或以其他方式破坏消费者的居住安宁。四、物流配送问题频出物流包括运输、仓储、包装、搬运装卸、配送以及使用和发布相关的物流信息等环节。消费者网上购买的商品在运输
    2023-06-26
    462人看过
  • 家庭暴力的特点表现是什么
    家庭暴力具体表现规定在《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中: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家庭暴力犯罪具有哪些特点家庭暴力具有普遍性和严重性,反复性发作,形式多样,暴力发生隐蔽,反复受伤等特点。家庭暴力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是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
    2023-07-28
    421人看过
  • 网络消费者的特点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消费者首先是网民,他们不但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易于接受新鲜事物,而且具有一定的上网经历及经验,能比较熟练地操作计算机,研究也显示,拥有较多计算机和网络知识的消费者将比较容易接受网上购物。再次,网络消费者在购物的过程中主动性增强,无论其信息需求是否明确,他们都会主动地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搜索相关的信息进行查看,如浏览购物网站等;当需求明确后,他们又会主动地查看详细的相关信息,并主动与网站商家联系最终决定是否购买。网络消费者更看重网上购物的便利性、休闲性和乐趣性;消费者的可选择的范围增加,不仅可以选择本地的商品而且可以选择本地所没有的商品,因此,消费者的忠诚度降低。价格仍是影响消费者行为的重要因素一、也可要求间接侵权人网络服务商承担责任间接侵权人是指那些并没有直接参与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具体交易中而是为该交易提供网络支撑平台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商,比如淘宝网、易趣网等。基于中介经营模
    2023-06-20
    321人看过
  • 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的相同点
    1、借助的工具是一样的。网络营销是以互联网为营销环境,传递营销信息;而电子商务是在因特网等网络上进行的,通过网络完成核心业务,改善售后服务,缩短周期,从有限的资源获得更大的收益。二者均需借助于互联网,产生的网络基础都是互联网络的崛起。2、网络营销与电子商务都具有无形化的特点。(1)书写电子化,传递数据化。营销双方无论身在何处,都可在世界各地进行交流、订货、交易,实现快速准确、双向式数据的信息交流。(2)经营规模不受场地限制。网络可使经营者在"网络店铺"中摆放任意多的商品,而且可以方便地在全世界范围内采购、销售形形色色的商品。(3)支付手段高度电子化。现已使用的形式主要有信用卡、电子现金、智能卡等等。3、网络营销与电子商务都能实现低成本。(1)距离越远,在网络上进行信息传递的成本相对于信件、电话、传真而言就越低。此外,时间的缩短与减少重复的数据录入也降低了信息成本。(2)没有库存压力。互联网
    2023-02-20
    205人看过
  • 倾销行为的表现特征
    第一,倾销是一种人为的低价销售措施。它是由出口商根据不同的市场,以低于有关商品在出口国的市场价格对同一商品进行差价销售。第二,倾销的动机和目的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销售过剩产品,有的是为了争夺国外市场,扩大出口,但只要对进口国某一工业的建立和发展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威胁或实质性阻碍,就会招致反倾销措施的惩罚。第三,倾销是一种不公平竞争行为。在政府奖励出口的政策下,生产者为获得政府出口补贴,往往以低廉价格销售产品;同时,生产者将产品以倾销的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从而获得在另一国市场的竞争优势并进而消灭竞争对手,再提高价格以获取垄断高额利润。第四,倾销的结果往往给进口方的经济或生产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特别是掠夺性倾销扰乱了进口方的市场经济秩序,给进口方经济带来毁灭性打击。事例:公司进行不计成本损失的某时间段内大规模销售,使其竞争对手失去对该地区市场的控制力,降低其所拥有的市场比率,达到垄断,以
    2023-04-03
    363人看过
  • 厦门:代表与选民实现网络沟通
    从现在起,厦门选民找人大代表说说心里话、议议身边事,只要通过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在网上公开的人大代表资料和邮箱,就可以很方便地查询到代表的情况,并直接写电子邮件给代表。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郑庆勋介绍说:曾几何时,我们向代表提供人大代表专用信纸、信封。现在,大家信写得越来越少,我们早已不再发专用信纸、信封。旧的沟通方式不用了,新的方式又没有找到,所以,我们一直很苦恼。2003年,我们为所有市级以上人大代表统一开设了电子邮箱,现在要尝试将这些电子邮箱充分利用起来。郑庆勋说,目前,市人大已将市级以上人大代表的信息交换方式分为两种:电子邮件和邮寄双轨,有条件的代表使用电子邮件来交换信息。这样一来,不仅省时省力,还大大拓宽了代表日常即时提意见、建议的渠道。我们可以及时将代表的意见Fw(转发)给政府,然后再将政府的反馈Re(回复)给代表。郑庆勋说,在沟通社情民意时,电子邮件比电话更合适,不受时间、条件的
    2023-04-24
    98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p2p网络借贷的特点与优点各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2
      P2P网络借贷有八大优势: 1、信息处理和风险评估通过网络化方式进行; 2、资金供求的期限和数量匹配,不需要通过银行或券商等中介,供求方直接交易; 3、超级集中支付系统和个体移动支付的统一; 4、产品简单化,操作简单; 5、金融市场运行完全互联网化,交易成本极少。 6、年复合收益高 普通银行的存款年利率只有3%,理财产品、信托投资等,也一般在10%以下,与网贷产品动辄20%以上的年利率是没法相比的
    • 立功的特点和表现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4-13
      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在归案以后,不仅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因此是一种立功表现。(2)提供重要线索,指犯罪人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各种犯罪线索,例如证明犯罪行为的重要事实或有关证人等。除上述刑法列举的两种立功表现以外,下述情形也应视为立功:(1)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
    • 招摇撞骗的特点和表现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8-11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
    • 从表现特点看传销属于非法集资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5
      传销属于非法集资的说法是不准确的,虽然这两者具有一定的相同点,但前者是通过产品销售直接进行非法牟利,后者是通过投资理财骗取受害人资金,传销具体有组织性、欺骗性、受害人范围集中、商品道具化、虚假利润等特点。
    • 罪有哪些独特的特点公务员网络与信息安全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网络诈骗犯罪的构成特征现实社会的种种复杂关系都能在网络得到体现,就网络诈骗犯罪所侵犯的一般客体而言,自然是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人所侵犯的一切社会关系。但是应当看到互联网是靠电脑的连接关系而形成的一个虚拟空间,它实际并不存在。就互联网来说,这种联接关系是靠两个支柱来维系的,一个是技术上的TCP/IP。另一个是用户方面资源共享原则。正是这两个支柱,才使得国界,洲界全都烟消云散,才使得虚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