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业代理人的特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0:50:17 104 人看过

一、兼业代理人的特点

1、主体多,分布广

由于保险兼业代理人这一角色从主体上讲不是独立法人,经营管理风险低,这使其较保险代理公司(专业代理人,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更易获得经营保险业务的许可证。按照现行规定,只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即可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一是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二是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三是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四是具有在其营业场所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这就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发展创造了比较宽松的环境,以深圳市为例,目前全市经保监会批准成立的保险代理公司只有2家;但获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机构则有1320家。2001年兼业代理保费收入近8亿元,占全市保费收入的14.75%;而代理公司保费收入仅为0.5亿元,约占全市保费收入的1%。在兼业代理业务中,既有行业代理(如铁路部门代理铁路货运险),又有企业代理(如集团公司财务部门为各子公司统一代理保险业务);既有单一险种代理(如社区物业管理部门通常只代理家财险),又有多险种代理(如银行机构的代理范围基本覆盖了各主要险种)。

2、联系主业,发展空间大

由于兼业代理机构在主(兼)业产品的销售场所、销售对象、销售时间上具有一致性,因此能更好地为客户投保提供便利。同时,由于是兼业,其业务场地、人员、设备等具有通用性、共享性,因此其营业成本是最低廉的。这些优越条件使兼业代理业务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从而也成为保险机构进行市场竞争的一个重点。

3、单位有转移风险的客观要求

通过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单位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代理费,这一点与专业代理机构是相同的。但不同之处在于兼业代理单位往往有转移风险的客观要求,即:如果不向服务对象提供某些保险保障,则自身可能面临极大的经营风险、赔偿风险。因此,其主管部门对通过保险转移风险十分重视,甚至通过立法或政府法规予以推广。如:1998年5月,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个人贷款以房产为抵押的必须办理房屋保险。1990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十七条规定: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可以向保险公司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2001年5月,国家旅游局颁发了《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明令从9月1日起,中国境内的旅行社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同时在第二十四条规定:旅行社在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时,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4、监管比较复杂

一是兼业代理机构数量多、分布广、行业复杂,日常管理工作由所代理的保险公司履行,监管部门难以实施经常性,覆盖面广的动态监管。二是兼业代理机构的许多违规问题是以主业的财务、业务渠道作掩护的,但监管机关的稽查只能监管代理保险部分,不能涉及主业,这就形成了监管真空。

二、兼业代理人的业务范围

1、代理推销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3、规定兼业保险代理人只能代理与本行业直接相关,且能为投保人提供便利的保险业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表见代理的特点与发生的情况有哪些
    表见代理的特点(一)行为人的行为对相对人必须具有有权代理的全部要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知,有权代理三要件为:1.代理人必须具有代理权。表见代理的代理人虽然不具有相应的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原因使相对人相信其具有代理权。2.代理人须以本人即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3.代理人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二)本人的行为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表见代理的这一特征是区别狭义无权代理的显著特征。表见代理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因本人的行为使相对人相信其存在,并且是有效的。因此表见代理的效力,不必要本人追认,本人就应当承担其法律后果。这样规定的意义在于:狭义无权代理所实施的代理行为对本人有利时,本人可能予以追认,否则,本人可以否认或者不进行追认;表见代理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善意且无过失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当表见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对相对人有益时,该相对人可以请求本人承担民事责任,否则,相对人可以
    2023-06-14
    139人看过
  • 兼业代理人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2、具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专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3、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4、必须持有《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兼业)》,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由于兼业代理机构在主(兼)业产品的销售场所、销售对象、销售时间上具有一致性,因此能更好地为客户投保提供便利。同时,由于是兼业,其业务场地、人员、设备等具有通用性、共享性,因此其营业成本是最低廉的。这些优越条件使兼业代理业务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从而也成为保险机构进行市场竞争的一个重点。兼业代理人形式是什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0年8月4日颁布的《保险兼业代理暂行管理办法》中,对保险兼业代理人作了如下明确定义:保险兼业代理人是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目前,中国保险兼业代理人的形式主要有四种:1、金融机构兼业代理即利用银行、邮政储蓄机构、信用社、证券等金融机构与各
    2023-08-17
    196人看过
  • 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的特点及被害人权利有哪些
    刑事诉讼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是指律师或其他公民接受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由此可见,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具有如下特点:(1)公诉案件被害人委托代理人,可以由被害人本人委托,也可以由他的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委托,其他人无权为被害人委托代理人。(2)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委托的代理人是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而不是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代理人。(3)被害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是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开始的,也就是说,公诉案件在侦查阶段,被害人不能委托代理人。案件移送起诉之后,包括一审、二审都可以
    2023-06-14
    199人看过
  • 企业兼并的形式特点是什么?
    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二)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三)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四)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它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典型的企业组织的形式有什么典型的企业组织形式有三种: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2.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3.公司制企业。任何依据《公司法》登记的机构都被称为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证券法》第七十八条,上市公司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
    2023-07-10
    193人看过
  • 兼业代理人制度是怎样的
    一、兼业代理人制度是怎样的保险兼业代理问题主要表现在兼业代理人身上,但直接原因是保险公司管理不力,因为保险公司是建立兼业代理契约的重要一方,而且兼业代理承揽的保险业务最终要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始终是控制风险的主要源头。首先,保险公司现行销售模式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存在制度性缺陷。当前,中国保险销售体制的主要特点是,保险公司直接销售和个人营销员制度同时并存,并逐步向中介制(包括兼业代理和专业代理、经纪公司)转化。由于中国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作用还远没有发挥出来,保险公司的产品销售只能依赖直销、保险营销员和兼业代理这三种保险销售渠道。近年来,部分保险公司为调动营销员和兼业代理的积极性、扩大市场份额,实施了一司两制的管理模式,即允许部分营销员和从事兼业代理的人员对外声称是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对内则采取以业务量为主要考核手段并按业务量提取手续费的管理方式。这种销
    2023-04-23
    229人看过
  • 企业风险管理都有哪些特点
    (一)全面性风险管理的目标不仅仅是使公司免遭损失,而且包括能在风险中抓住发展机遇。全面性可归纳为三个“确保”,一是确保企业风险管理目标与业务发展目标相一致;二是确保企业风险管理能够涵盖所有业务和所有环节中的风险;三是确保能够识别企业所面临的各类风险。(二)一致性风险管理有道亦有术。风险管理的“道”根植于企业的价值观与社会责任感。风险管理的“术”是具体的操作技术与方法。风险管理的“道”是“术”之纲,“术”是“道”的集中体现,二者高度一致。(三)关联性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是一个由不同的子系统组成的有机体系,如信息系统、沟通系统、决策系统、指挥系统、后勤保障系统、财物支持系统等。因而,企业风险管理的有效与否,除了取决于风险管理体系本身外,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它所包含的各个子系统是否健全和有效。任何一个子系统的失灵都有可能导致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失效。(四)集权性集权的实质就是要在企业内部建立起职责清
    2023-04-21
    169人看过
  • 代位请求权有哪些显著的特点
    我国债权人的代位权有如下法律特征: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随债权的产生,转移和消灭而产生、转移和消灭。债权人代位权不能独立产生,也没有独立存在的可能,只能依附于合同债权以及其他债权而存在。债务人没有到期债权,债权人就无代位权可言。债权转移,其随同转移,债权消灭,其随同消灭。2、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债权人代位权不是代理权,不适用代理权的规定,区别在于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权利。3、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目的是直接得到清偿债务。债权人代债务人行使其权利,就收取的财产有直接得到清偿的权利,就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增大了债权的一般担保资力,为实现债权人的债权提供保障。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使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4、债权人代位权不是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请求权,也不是纯粹的形成权,而是以行使他人权利为内容的管理权。《
    2023-04-21
    403人看过
  • 法人独资企业有什么特点?优点有哪些?
    一、法人独资企业是国企吗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企业形式,是指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它是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因此,法人独资企业不是国企。二、法人独资企业的特点是什么(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3)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投资者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偿付企业债务。独资企业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4)企业的规模有限。独资企业有限的经营所得、投资者有限的个人财产、投资者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5)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在现代经济社会中
    2023-06-23
    104人看过
  • 表见代理的特点
    表见代理是一种法律制度,指的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尽管无实际代理权。其保护善意无过失相对人的法律规定,要求被代理人对代理人行为承担责任。表见代理具备无代理权、相对人相信代理权、善意无过失、民事行为有效要件等条件。它是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外表上使人相信代理人具有代表权,并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表见代理是一种法律制度,它指的是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多数学者认为,表见代理属于广义范畴上的无权代理,具体是指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由于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的某种密切关系,在客观上足以使相对人确信代理人有代理权,因此法律上为保护善意无过失的相对人而要求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须行为人无代理权,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须相对
    2024-01-05
    326人看过
  • 被代理人的追认权有哪些特征?
    被代理人的追认权具有如下特征:(1)追认是被代理人事后承认无权代理行为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因此,追认须以行为人无代理权为前提。无权代理在被追认前对被代理人并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行为人原本就有代理权,就失去了追认的法律前提。赋予被代理人以追认的权利,正是为了使这种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得以确定,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和交易安全。(2)追认权是一种形成权。形成权是当事人一方可以依自己的意志使原法律关系发生变化,即引起某种民事权利义务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而无权代理行为在被带列宁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之前,其效力处于悬而未定状态,被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转化为有权代理,若拒绝追认,成为确定的无权代理。(3)追认是单方法律行为,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是否追认,完全取决于被代理人的单方意志,勿需征得无权代理人或者第三人的同意。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一经追认,就发生应有的法
    2023-06-08
    341人看过
  • 保险兼业代理人多家代理问题的批复
    华泰财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兼业代理人多家代理问题的批复,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为了规范保险中介市场,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我会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险中介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人的管理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兼业代理人代理保险业务的特殊性,目前规定兼业代理人只能同时为四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是适当的。在尚不成熟的条件下,将对被代理保险公司家数的限制完全放开,极容易导致管理失控,增加经营风险。因此保险兼业代理人只能同时为四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其中只能为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代理的规定目前不宜放宽。此复。
    2023-04-23
    91人看过
  • 违章作业有哪些特点
    违章作业:是指不按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所规定的操作顺序和方法所进行的作业。违章作业即是指违反安全规程进行的生产或施工活动,它具有以下特点:(1)违章是职工的习惯动作,具有顽固性、多发性,一些职工不重视技术业务和安全知识的学习,盲目地凭着经验和习惯作业。(2)违章作业行为是一些职工潜在的陋习,对一些文化和技术素质较低的违章者,很容易缺乏警惕。(3)无论是工程技术人员、区队干部或是普通职工,老职工的违章行为常常传习到新职工身上,并难以纠正。(4)部分煤矿企业重视生产效益,而忽视了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导致了管理性违章作业。(5)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忽视了轻微的违章作业现象,助长了违章作业的放任和扩大。一、违章作业的危害性有什么1、极易发生工伤事故。带来人身伤害和财产、设备的损失,甚至与付出生命。2、破坏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3、造成自己和其他员工的心理恐慌
    2023-02-24
    296人看过
  •  证人污点的特征有哪些?
    污点证人具有了解案件情况和犯有符合刑事法规定的罪行但未实施刑罚的特点。在控方承诺减轻其指控或免除其刑事责任的前提下,他们充当证人,指证他人。这种人通常为了换取免受刑事起诉或者减轻或者从轻指控的待遇而成为污点证人。污点证人具有以下特点:首先,他们了解案件的情况;其次,他们犯有符合刑事法规定的罪行,但并未实际上实施刑罚;最后,在控方承诺减轻其指控或免除其刑事责任的前提下,他们充当证人,指证他人。也就是说,该人为国家公诉机关作证,以换取免受刑事起诉或者减轻或者从轻指控的待遇。 污点证人:了解案件、犯罪未遂、免受起诉污点证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通过提供与案件事实相关的信息,协助司法机关查证案件真实情况,并揭露案件真相的人。在审判过程中,污点证人具有重要的地位。首先,污点证人可以帮助司法机关了解案件的情况,从而更好地查证案件的真实性。例如,在一起盗窃案中,如果有污点证人提供被偷物品的使用情况、来源等信
    2023-08-31
    448人看过
  • 监护人代理的差异与特点
    监护和代理的区别: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监督保护的人为被监护人。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民事权益与他人发生法律纠纷时,监护人可以直接处理。代理关系分是法律规定的结果。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专业代理机构区别1、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是指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例如银行、汽车经销商、汽修厂都是保险兼业代理的主要群体。2、专业代理机构就是指保险代理公司,是固定的存在的。3、保险兼业代理兼业或专业代理都是有经营区域限制的,不能不同地区使用同一个代理证;专业代理公司如果在外地展业必须设置专门的机构,需要报保险监管部门审批;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兼业代理资格,但是这种机构费
    2023-08-03
    26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股东代表诉讼的特点有哪些,股东代表诉讼有哪些特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是指公司利益受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侵害,而公司拒绝或者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的法律责任的,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股东代表诉讼的特点有哪些,股东代表诉讼有哪些特点?
    • 房屋租赁代理有哪些特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什么是房屋租赁代理房屋租赁代理,也是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一种经营活动,包括房屋出租代理和房屋承租代理。前者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房屋出租人的委托,以出租人的名义代理出租房屋,并在出租人授权范围内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出租人授权范围内所实施的一切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均由出租人承担;后者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房屋承租人的委托,以承租人的名义代理承租房屋,并在承租人授权范围内与出租人签
    • 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人有哪些特点?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是指律师或其他公民接受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具有如下特点:(1)公诉案件被害人委托代理人,可以由被害人本人委托,也可以由他的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委托,其他人无权为被害
    • 税务代理的特点到底是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5
      税务代理的特点应该是确定性而不是法定性。税务代理是有确定性的特点的,但由于未有相关的立法,因此这里的法定性的描述是不准确的。在参加会从考试时,应当以教材为准。
    • 企业可以兼任法定代表人的人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8
      1、根据《公司法》第13条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2、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5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