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基本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20:22:25 350 人看过

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概念与认定的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一般来说,对股东资格的认定,可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记载、出资证明、实际出资及工商登记机关的登记等几方面进行把握:

1、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记载。

2、出资证明。

3、实际出资。

4、工商登记机关的注册记载。

根据上述原则,在认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时,隐名出资人一般情况下是不具备股东资格的。

一、股东性质怎么填写

股东按照实际填写。如果股东是个人,性质就填自然人;如果股东是公司或者国有企业等有法人资料的组织,性质就填法人。股东的分类: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2、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二、公司股东代表资格认定

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

(一)签署公司章程并记载为股东;

(二)股东实际出资。

股东身份认定一是通过工商登记查询,二是公司内部有股东名册,另外公司会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上三种途径均可以证明股东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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