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7:13:22 79 人看过

2011年秋天的一天,一个英俊的年轻人冲进一家律师事务所,对一位女律师说:“我好生气。这个世界上什么是公平的?为什么我打不赢官司?如果你付律师费,那就行不通了?”男子诉完后,女律师平静地对男子说:“先生,您虽然对律师的业务水平有怀疑,但还是来我们律师事务所。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律师事务所的信任。你有什么问题要问吗?男子迅速拿出劳动局的裁决书和撤诉裁决书交给女律师。女律师仔细一看,又问了他几个问题,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这个帅哥就是我市一家制药公司的业务员罗涛。2002年3月18日,他到公司做药品业务推广,但公司没有给他各种保险。更有甚者,2010年7月10日,公司口头通知他,因人事变动,要求他今后不要在公司工作。听到通知后,小罗非常生气。他在公司里努力工作了这么多年。不仅公司没有给自己投保,他还无缘无故“炒鱿鱼”。他得找个地方发表评论。他从一个朋友那里听说劳动案件应该先由劳动局仲裁,于是他去了劳动局。他怕打不好官司,于是在劳动局附近请了律师,希望能帮他讨回应得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在劳动局进行的仲裁中,该公司律师承认小罗是该公司的员工,但辩称,该公司没有口头通知小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相反,小罗从7月10日开始就没有在公司工作,如果小罗再不在公司工作,公司准备辞退他。仲裁员在听取了公司的反驳后,要求小罗出示公司通知小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由于是口头通知,小罗无法提供证据,仲裁委员会只好发出驳回仲裁申请的通知。小罗不服,到法院打官司。庭审中,庭长告诉小罗:因为你现有的证据不能证明公司要求你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又不承认已经通知你了,所以我们希望你重新拿到证据后再提起诉讼,否则,我们也会驳回你的诉讼。小罗听到法官这么说,只好申请撤回起诉。拿到法院的撤诉裁定后,他越想越生气,第一幕就发生了

女律师非常赞同法官的意见,对小罗说:“你要想得到单位的经济补偿,必须按照我们的说法去做。”,罗某觉得女律师的陈述很有道理,于是按照女律师的陈述去做。过了一段时间,小罗拿了两份书面文件,又找到了一名女律师,希望女律师能帮他向单位讨回公道。接受委托后,女律师代表小罗起草了仲裁申请书。仲裁请求书在保留原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基础上,增加了要求公司支付生活费和追加经济补偿金的请求,自2010年7月10日起至仲裁时止。庭审中,小罗首先拿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快递的形式寄给公司。通知的一般内容是:因公司未给我缴纳养老保险,未支付我生活费,还欠我一个月工资,我依法向公司提出自2011年12月10日起解除劳动合同。随后,小罗拿出单位发给他的一封快信,上面写着:由于小罗多日不来上班,公司决定从2011年12月10日起与小罗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庭质证过程中,双方对这两封信的真实性均无异议。但仲裁委员会在出具仲裁裁决书时,只支持小罗的生活费索赔,对小罗的其他索赔不予支持

小罗觉得,经过一年多的诉讼,她一直没有得到法律的有效支持,有点灰心丧气。女律师向小罗解释了相关法律,并鼓励他继续诉讼,否则她之前的工作将半途而废。小罗听了女律师的话,勇敢地到法院起诉。索赔仍然是仲裁的要求,证据仍然是仲裁的证据。一审判决下达后,小罗赶到律师事务所,高兴地对女律师说:“法院已经全力支持我的诉讼请求。感谢您的帮助和支持”,但在接到一审判决后,公司对判决结果并不满意。公司向二审法院提起诉讼,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了公司的上诉。一审判决维持原判

经过两次仲裁、两次一审、一次二审,历时两年多,小罗最终获得赔偿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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