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16:20:51 358 人看过

(1)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如果人的行为构成紧急危险,必须是违法行为。

(2)所采取的行为应当是避免危险所必需的。

(3)所保全的必须是法律所保护的权利。

(4)不可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是说,所损害的利益应当小于所保全的利益。紧急避险不负法律责任。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得在发生与其特定责任有关的危险时实行紧急避险。

一、紧急避险不适用哪些人群?

根据刑法的规定,为了避免本人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不能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也就是说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不能为了使自己避免这种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是指担任的职务或者从事的业务要求其对一定的危险负有排除的职责,同一定危险作斗争是其职业义务,包括消防队员、医生、护士、船长、海员、民航驾驶员、防汛员、警卫员、警察等的职业义务。

也就是说消防队员不能借口避免自己烧伤而拒不参加救火;医生不能因怕传染,而把拒绝给传染病人治疗说成是紧急避险;负有职责追捕持枪罪犯的公安人员,不能为了自己免受枪击而逃离现场等等。由于他们职务、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有同特种危险作斗争的法律义务,牺牲个人的利益,保护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是其工作职责的要求,不容推卸,在危险出现时,他们不能实行紧急避险行为。如果负有这种特定责任的人,遇到危险时,不挺身而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了避免个人遭受危险,见死不救,临阵脱逃,不履行职业义务,从而牺牲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行为,是一种放弃职守的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紧急避险知识要点

紧急避险的本质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较大或同等法益。分洪是紧急避险的适例。

1、正在发生现实危险

(1)危险的来源:自然力量、动物侵袭、危害行为。

(2)危险的限定:现实危险不包括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所面临的对本人的危险。

(3)危险的现实性:客观存在的危险正在发生。

假想避险:客观上不存在现实危险,但行为人错误地认为存在现实的危险,进而实施避险行为的,是假想避险。对于假想避险,按照事实认识错误的原则处理。

2、出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法益

(1)不得已:对于正在发生危险,没有其他合理的方法排出危险,只能损害另一较小或者同等法益,才能保护面临危险的法益。

(2)损害另一法益:通常是指损害第三者的法益,而不是针对危险来源本身造成损害。

3、避险意图

【特别提示】:为了保护非法利益,不允许进行紧急避险。例如,脱逃犯为了逃避公安人员的追捕而侵入他人住宅,不能认定为紧急避险,而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

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4、司法考试观点认为,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应小于所避免的损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0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紧急避险适用的条件,紧急避险不适用哪些人群
    一、紧急避险适用的条件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侵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2.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危险必须正在发生。3.对象条件。紧急避险的本质特征,就是为了保全一个较大的合法权益,而将其面临的危险转嫁给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因此,紧急避险的对象,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即通过损害无辜者的合法权益保全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4.主观条件。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即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避险意图。5.限制条件。紧急避险只能是出于迫不得已。所谓迫不得已,是指当危害发生之时,除了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之外,不可能用其他方法来保全另一合法权益。6.限度条件
    2023-03-16
    229人看过
  • 紧急避险有限度吗,紧急避险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紧急避险有限度吗紧急避险有限度。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是指行为人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超过了法律所规定的限度,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超过了使受到正在发生危险的合法权益免遭损害所必需的强度;二是在客观结果上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在紧急避险情况下,损害尽可能小的合法权益去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是紧急避险的目的所在。只有牺牲较小的权益保护较大的权益,对社会、国家和人民才是有利的。大家,如果本末倒置,因小失大,避险是为了保护较小的利益,而牺牲了较大的利益,这种紧急避险就超过了必要限度。二、紧急避险要具备哪些条件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采取的。2.必须是对正在发生的危险所采取的。3.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即行为人找不到任何其他方法排除危险,不得已
    2023-06-07
    145人看过
  • 因紧急避险致死事件
    紧急避险造成第三人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按照刑法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是有限度的,是为了保护合法大利益而不得与损害小合法利益的行为。但是人的生命既是同价的又是无价的,任何财产权益都不可能比人的生命更具有价值,如果为了保护财产或自己的性命而实施紧急避险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必然是紧急避险过当行为。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如何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如果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
    2023-07-18
    91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和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解释】本条是关于紧急避险和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刑事责任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紧急避险是指行为人在遇到某种危险的情况下,为了防止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利遭受损害,不得已而采取的侵犯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利,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利的行为。本条分为三款。第一款是关于什么是紧急避险行为及紧急避险行为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本款包含两层意思:1.什么是紧急避险行为。根据本款的规定,采取紧急避险行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避险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危险;(2)“
    2023-06-11
    347人看过
  • 紧急避险阻却事由是什么
    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1.(职责)紧急避险是指行为人因职责规定,正在执行职务时,依法对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如消防员,在执行职务时,对于发生的火灾负有法定义务避险。2.(主动)紧急避险是指对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普通公民“见义勇为”所采取的避险行为。一、其他违法阻却事由(一)法令行为1.法律基于政策理由排除犯罪的行为,如发行彩票。2.职权职务行为,如逮捕犯罪嫌疑人、司法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自由刑、死刑。3.权利义务行为,如公民扭送现行犯。无法律依据行为或虽有一定规定但实体或程序上违反的行为不属于法令行为,可能成立犯罪。(
    2023-02-25
    177人看过
  • 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对象是什么?
    一、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是:1.必须遭受现实的危险。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即危险迫在眉睫,合法权益正处在危险威胁之中,如不实行紧急避险,危险立即会转化为现实危害,使有关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3.必须是不损害某种合法权益就无法避免的危险,紧急避险是别无选择的一种选择。4.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行为人损害某一合法权益,必须是出于避免较大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的正当目的。5.必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为有效避免危险而必须损失的合法权益的方式必须以“必要限度”为前提。二、紧急避险的对象是什么紧急避险的对象,是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具体而言,作为紧急避险前提条件的危险,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避险人假想的、推测的。如果实际上并不存在危险,避险人却误认为危险存在,因而实行了所谓的紧急避险行为,属于假想避险。对于这种情况,应当按照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来解决
    2022-06-21
    328人看过
  • 刑法上的紧急避险有什么规定
    紧急避险指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符合紧急避险条件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紧急避险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因紧急避险引发的交通事故,应当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牺牲较小利益而保全较大利益的行为。二、防卫过当是否会判罪防卫过当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
    2023-03-13
    171人看过
  • 必须具备的紧急避险条件
    紧急避险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2、客观上具有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3、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4、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留置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哪些成立留置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关。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2023-07-04
    460人看过
  •  刑法中的紧急避险条款有哪些?
    紧急避险是指在面临危险时采取的紧急措施,以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如果紧急避险符合条件并造成损害,则不负刑事责任。但如果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则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紧急避险是指在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得不采取的紧急措施。符合紧急避险条件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紧 急 避 险 的 构 成 要 件 及 责 任紧急避险是一种法律概念,指的是在面临某种危险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及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1)面临法定的紧急情况:即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不立即采取行动将导致严重后
    2023-09-10
    428人看过
  • 紧急避险是否受刑事处罚
    在了解了什么是紧急避险之后,我们再来看看刑法是如何对待紧急避险的,紧急避险是否会受到刑事处罚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说紧急避险是一种为法律所许可的行为,并不是犯罪,紧急避险人是不受刑事处罚的。但是,值得注意的事紧急避险必须控制必要的限度内,超过这个限度,可能就会改变紧急避险的性质,从而构成犯罪。对此,《刑法》第二十一条专门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这款规定,紧急避险如果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就要受到刑事处罚了,但是超过限度的紧急避险毕竟还是包含了紧急避险的成分,其在主观目的上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此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一些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法律对其适用紧急避险有一定的限制,根据《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
    2023-03-29
    345人看过
  • 什么是紧急避险车道
    紧急避险车道是道路上为失控车辆所设置的紧急避险通道,一般设置在较易发生事故的路段。紧急避险车道功能一条完善的避险车道应当由避险车道引道、避险车道、服务车道及其他附属设施组成。避险车道应具有两个[1]作用:一是使失控车辆从主线中分流,避免对主线车辆造成干扰;二是使失控车辆平稳停车,不应出现人员伤亡、车辆严重损坏和装载货物严重散落的现象。我国现状目前,国内所修的避险车道大多都能起到使失控车辆从主线分流的作用,但并没有保证驶入避险车道驾驶员的安全,包括刮蹭、货物散落等轻微事故和驾驶员致残或死亡等严重事故都时有发生。据专家介绍,国内的一些避险车道都没有设置引道。引道起着连接主线与避险道的作用,可以给失控车辆驾驶员提供充分的反应时间,足够的空间沿引道安全地驶入避险车道,减少因车辆失控给驾驶员带来的恐慌。根据美国多年的研究,多车道的避险车道的引道的长度不应小于310米。避险车道是一条“救命道”对行驶在
    2023-06-13
    277人看过
  • 哪些条件是进行紧急避险的必要条件?
    紧急避险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2、客观上具有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3、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4、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紧急避险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正当防卫】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二条【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
    2023-07-06
    482人看过
  • 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向谁索赔,紧急避险的种类
    一、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向谁索赔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向引起险情发生的当事人索赔。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2.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3.因紧急避险采取的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二、紧急避险的种类紧急避险的种类包括以下两种:1.法定(职责)紧急避险,是指行为人因职责规定,正在执行职务时,依法对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如消防员,在执行职务时,对于发生的火灾负有法定义务避险。2.自愿(主动)紧急避险,是指对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普通公民“见义勇为“所采取的避险行为。三、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
    2023-05-06
    132人看过
  • 紧急避险法律规定是什么,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一、紧急避险法律规定是什么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二、紧急避险适用的条件有哪些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2、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危险必须正在发生。3、对象条件。紧急避险的本质特征,就是为了保全一个较大的合法权益,而将其面临的危险转嫁给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因此,紧急避险的对象,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即通过损害无辜者的合法权益保全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4、主观条件。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即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避险意图。5
    2023-03-16
    20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紧急避险的定义是什么紧急避险的条件紧急避险的成立需具备什么条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8
      紧急避险的定义 怠避险是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权益以保护较大权益免受危险损害的行为。 紧急避险的条件 紧急避险的成立需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有危险发生;2.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33.必须是针对第三人的较小的合法权益进行避险34.必须出于避险意图35.必须是在迫不得已情况下实施;6.必须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本案中,陈冬生在吉
    • 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紧急避险的成立需满足的条件又是怎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紧急避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是紧急避险。根据该条规定,紧急避险的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1、前提条件,必须是有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遭受正在发生的危险。2、时间条件,必须是在危险迫在眉睫、正在发生,如不避险危险会立即转化为现实的
    • 什么是紧急避险以及紧急避险的条件是什么,紧急避险的条件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30
      所谓紧急避险,是指在危险情况下,为了使社会公共利益、自身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更大的损害,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致他人或本人损害的行为。紧急避险的条件是 ①本人或者他人的生命、身体、自由、财产或者社会公共财产遭受正在发生的“急迫危险”。 ②具有“避险目的”。即避险人主观上是为了避免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身体、自由、财产或公共财产上之急迫危险而采取避险行动。 ③避险行为具有“必要性”。 ④避险行为具有“
    • 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紧急避险的种类及紧急避险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1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侵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刑法》第21条)。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紧急避险适用的条件: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2、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危险必须
    • 2022年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是怎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14
      (1)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 (2)客观上具有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 (3)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 (4)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