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证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08:01:50 343 人看过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证据有:

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2、物证: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案件中,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已施工完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工地施工的机械设备等。比如在对工程量的争议纠纷中,已完成的形象工程即为物证。

3、视听资料: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案件中,视听资料的主要表现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有关工程方面的往来电话录音、往来电子邮件、对施工现场的录影录像资料等。

4、证人证言: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证人证言主要是知晓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等事实的人员,所作的陈述。比如,工程监理人员对于施工方延误工期事实的陈述。

5、当事人陈述:就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而言,即为发包方、承包方在法庭上对争议案件事实及反驳事实的陈诉。

6、鉴定结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中,主要表现形式有:工程质量鉴定结论、工程款的决算结论等。

7、勘验笔录: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主要表现为应承包方或发包方的申请,法院的审判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工程量、工程形象进度、停工、窝工、施工场地不具备施工条件等事实,进行证据保全而成的证据材料。

一、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按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第(7)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依据《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1)做好施工前的2113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5261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要求停工、窝工损失赔偿。

(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民法典》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4102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行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4)组织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1653检验标准进行验收。

(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

(6)交付使用。发包方对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支付价款后应及时交付使用,发挥建设工程效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合同纠纷相关文章
  • 包死价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提供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方如果是法人,可以在网上查询相关的工商信息,打印出来。(二)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附件、补充合同如备忘录、修正条款及合同;2、如果进行招标方式签订的合同,招标公告、投标书、中标通知书组成的招投标文件。(三)证明建设工程履行情况的证据:1、工程签证文件;2、工程施工计划或方案;3、工程图纸、技术规范;4、工程进度计划及记载工程施工状况的监理日记等项目现场文件;5、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6、邮件等电子证据;7、材料采购、运输、进场、使用方面证据一、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2
    2023-03-21
    386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后续纠纷管辖问题的探讨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后续纠纷的管辖。后续纠纷的关于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后续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的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管辖属于专属管辖,不可以约定管辖法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解释》公布后,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自然应当由案涉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同属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并列案由还包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
    2023-07-02
    446人看过
  • 论工程建设合同纠纷中合同效力的认定
    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一样,在性质上属于以完成特定任务为目的的合同。施工合同纠纷发生时,如何确定合同的效力?请阅读以下内容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共有五种情况:(1)。未取得施工企业资质或资质质量等级以上的。由于建筑产品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特殊产品,为了保证建筑产品的质量,法律法规对建筑市场主体设置了相对严格的准入条件,并对商业开发的承包商甚至业主的资质进行了严格限制。从当前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违反资质或超越资质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未取得施工资质等级的单位和个人,冒用或者冒用具有施工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这种行为的违法性在于行为人以非法手段或者欺诈手段隐瞒自己不具备资质等级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使行为人获得工程建设合同权利。2。在建筑市场上,一些建筑企业为了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通
    2023-05-07
    152人看过
  • 建设工程停工损失纠纷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八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2、《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相关规定:(1)因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承包人已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未及时检查等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缓建,发包人应当赔偿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停(窝)工损失,包括停(窝)工人员人工费、机械设备窝工费和因窝工造成设备租赁费用等停(窝)工损失。(2)发包人不履行告知变更后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完善施工条件等协作义务,致使承包人停(窝)工,以至难以完成工程项目建设的,承包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发
    2023-08-10
    232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合同履行地指哪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性质其为承揽合同,管辖权是施工行为地人民法院。又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所以进一步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履行地为施工行为地。借款合同履行地指什么借款合同如果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约定地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接收款项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2023-07-22
    307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房抵工程款的纠纷属于什么纠纷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根据2015年2月4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新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在此基础上予以明确规定:“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时候都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有关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案件,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管辖。一、
    2023-03-15
    195人看过
  • 劳务分包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吗
    (1)协商和解。协商解决是争议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依法谈判、磋商,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2)请求调解。即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经过中立的第三方的努力,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3)根据争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机构对纠纷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请求解决的纠纷,依法审理、调解、裁决等居中公判的准司法行为。(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又不想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移动工程款不给怎么解决移动工程款不给的解决方法如下: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3
    2023-03-10
    414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举证的技巧与方法探讨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这样举证: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域管辖的程序性规定。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
    2023-07-02
    80人看过
  • 简答如何解决工程建设合同纠纷
    一、和解。是指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二、调解。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纠纷,第三人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互相作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方法。三、仲裁。是当事人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协议。四、诉讼。工程建设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民法典第三编合同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合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向仲裁机构中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
    2023-07-24
    383人看过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无锡市工业设备安装总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时间:2004-06-11当事人:鲁贵卿、朱正法官:文号:(2004)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412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412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法律文书送达地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水清路500号大唐别墅三幢。法定代表人鲁贵卿,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杨颖,该公司职员。委托代理人黎咸杰,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无锡市工业设备安装总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梁青路26号。法定代表人朱正,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邓伟,公司职员。委托代理人金梅基,上海市群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以下简称中建五局)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2003)金民二(商)初字第9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4年4月27日立案受理
    2023-06-10
    176人看过
  • 建设工程纠纷的索赔证据和索赔文件有哪些
    1.对索赔证据的要求(1)事实性。(2)全面性即所提供的证据应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不能零乱和支离破碎。(3)关联性即索赔证据应能互相说明,相互具关联性,不能互相矛盾。(4)及时性索赔证据的取得及提出应当及时。(5)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要求证据必须是书面文件,有关记录、协议、纪要须是双方签述的:工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统计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2.索赔证据的种类(1)本工程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工程变更、来往信函、指令、通知、答复、会议纪要等应视为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由于构成索赔证据的内容广泛,有时会形成相互抵触(或矛盾),或作不同解释的情况,导致合同纠纷。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2023-06-15
    258人看过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纠纷解决
    违反建程设计合同违约责任如下:(一)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者发包人未按照专用合同条款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二)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三)发包人上级或者设计审批部门不审批设计文件或者本合同项目停止施工,发包人应当自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通用合同条款向设计人结算并支付设计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行使请求权的前提是权利已经确定。工程款未结算,说明双方的权利义务还未确定,行使请求权的条件还不具备,诉讼时效还没有起算。工程结算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已明确,债权人对自己的权利是否受到侵犯可以做出明确的判
    2023-07-02
    192人看过
  • 造成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依据是什么?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有:1、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中的违法行为;2、招投标程序中的串标、泄露标底的行为;3、缺乏有效的诚信机制;4、法制缺陷留下造成逃废工程款的漏洞。一、工程完工后发现串标应该怎样处理工程完工后发现串标应该处理方法:1、串联投标是招标投标的专业术语,是指投标人或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骗取中标。串联投标是一种投机行为,其根源是工程建设领域乃至全社会缺乏诚信。由于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诚信,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良和违法行为屡见不鲜;2、开标前,招标人应打开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协助投标人更换投标文件并更改报价,招标人应向投标人披露投标底部,招标人同意在投标过程中降低或提高投标价格,中标后向投标人或招标人补偿。二、建筑工程合同不备案有什么影响备案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不备案的合同仍可以是有效的合同。备案与否在工程款结算方面有很大影响。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在
    2023-04-11
    224人看过
  • 装修是否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如果装修问题产生纠纷的,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23-06-15
    473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合同纠纷是指因签订、履行工程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和纠纷。这些纠纷可能涉及到合同条款、工程进度、质量、费用、违约责任等方面。 解决工程合同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在处理工程合同纠纷时,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公平、公正... 更多>

    #工程合同纠纷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解决途径的问题,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怎么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关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解决途径的问题,1、工程建设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中和解是最佳的方式,工程建设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对工程造价等有争议的地方进行深入的沟通并互相谅解从而达成共识,这样既可以防止损失扩大也可以节省其他解决方式的开支。2、工程建设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中协调是很好的解决方式,工程建设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相关造价管理部门的协调下对工程造价、材料价格等存在争议的地方明确下来,从而在比较和气
    • 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保证金怎么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7
      政府工程按规定必须走招投标流程,需要交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工程造价总额的2%。 工程取得后,只用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一般二选一,并且是由工程款结算里面扣除5%,不用提前缴纳,约定质保期满后全额返还。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24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 承包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怎样解决)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28
      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承包人(施工单位)都可能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一般来讲,发包人索赔额较小,而且处理方便,可以通过冲帐、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等实现对承包人的索赔而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以上是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怎样解决的回答
    • 建筑劳务合同纠纷要哪些证据(建筑工程劳务合同纠纷)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02
      根据《建筑法》和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从业资格的规定,那么建筑工程劳务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的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禁止施工企业向无质资或不具备相应质资的企业分包工程。
    • 怎么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3
      我们都知道只要出现了纠纷涉及到官司性质的,我们都需要找法院,但是不是随便找一个地方都可以,管辖地都是有规定的,那么道路建设工程纠纷管辖规定有哪些?怎么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杨波律师解析。 一、道路建设工程纠纷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