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件范围包括:
(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件;
(3)各种借据和欠单;
(4)还款协议(物);
(五)以支付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学费、赔偿(补偿)为内容的协议;
(六)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件。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有哪些
1、所承担的责任不同:
如果是债权人:那就是别人欠了自己东西,可以请求别人偿还,相对于债务人而言,享有的是权利。
如果是债务人:那就是欠了别人东西,别人可以向你请求偿还,相对于债权人而言,负担的是义务。
2、撤销权享有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二条,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
(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三)各种借据、欠单;
(四)还款(物)协议;
(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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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债权文书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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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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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人指定的债务人的被执行的债权文书范围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1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件范围包括: (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件; (3)各种借据和欠单; (4)还款协议(物); (五)以支付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学费、赔偿(补偿)为内容的协议; (六)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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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权力的债权文书范围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1-03-22(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三)各种借据、欠单; (四)还款(物)协议; (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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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债务的债务范围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1-07-24被继承人的债务属于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又称为遗产债务。因此,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未清偿的依法应由其清唱的债务,才为被继承人的债务。被继承人的债务既包括被继承人个人负担的债务,也包括被继承人在共同债务中应负担的债务额。归纳起来,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债务: (1)被继承人依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发生的未履行的给付财物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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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债权债务的处理范围有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081、被继承人债权处理范围是被继承人本身的合法债权。 2、被继承人债务处理范围是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债务;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而负担的偿还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发生的未履行的给付财物的债务。如买卖合同中应当给付但未给付的债务,债务合同中应当向债权人偿还的债务。 3、法律依据: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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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范围都包括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8(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三)各种借据、欠单; (四)还款(物)协议; (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