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的质权客体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22:02:07 192 人看过

质权的客体即质押物,根据民法典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动产和以下权利可以成为质权的客体: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民法典中债券是民事权利客体吗

债券是民事权利的客体,是财产权利的一种。民事主体依法取得的债券受法律保护,债券到期后,可以兑换成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百一十三条【财产权利平等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1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权相关文章
  • 《民法典》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是什么?
    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是指权利人依法就知识产权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为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民法典》在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对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现代技术使得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简单易行、成本低廉。这种‘专有的’立法表述对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意义重大,彰显了国家对知识产权的充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强决心。”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丁荣余表示,由于网络的快速发展,使侵权行为地和侵权人所在地均难以确定。大量的网络行为都是跨地域、跨国界的,而互联网上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管辖权未有定论,这都导致知识产权监管、举证、制裁难度很大。肯定其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国家制定该项法规的目的在于刺激公民发明创造的经济型,从而推动科学
    2023-08-06
    67人看过
  • 民法典无体物能否成为物权的客体
    一、民法典无体物能否成为物权的客体物权的客体是不动产和动产,而无体物也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例如电力虽然看不到,没有实体,但也是物权保护的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二、物权的效力1、物权的优先效力,亦称为物权的优先权。其基本含义是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相互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考察先后成立的物权之间及物权与债权之间的关系,物权的这种优先效力都是存在的。2、物上请求权。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上请求权,有时亦称为物权的请求权。物权是对物的直接支配权,权利的实现
    2023-04-13
    262人看过
  • 民法典中权利质权的法律适用
    一、民法典中权利质权的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三条有关质押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的有关规定,权利质权范围如下:(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二、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权利质押要有哪些(一)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
    2023-04-12
    355人看过
  • 民法典什么是质权人和出质人
    一、民法典什么是质权人和出质人民法典质权人是指党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对质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人,出质人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转移自己的财产占有出质给债权人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二、质权人和出质人的区别在民事法律规定当中,质权人与出质人主要有以下区别:1.质权人是占有质物的人,出质人是提供质物的人,二者对质物的权利支配的依据上是不一样的。2.二者的产生来源不一样,出质人是基于对债权的担保而产生的,质权人则是基于债权法定产生的。3.二者的权利义务内容不一样,质权人既对债务人享有请求的权利,也对质
    2023-06-04
    380人看过
  • 民法典中规定物权的客体有哪些,物权取得的分类
    一、民法典中规定物权的客体有哪些民法典规定,物权是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之一,物权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两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二、物权取得的分类1、原始取得原始取得的含义是取得权利时不根据原所有权人的意思或原来客体物上根本就不存在所有权,在特定法律事实发生时只依法律规定即可取得所有权。原始取得的前提是客体物之上不存在所有权;这也就意眯着所有权的取得不需要与任何人相关,而仅依取得人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行为即可。所以一般而言,基于事实行为而取得的物权,即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在原始取得的物权上不存在他人的意志关系,或者说是该物权不因他人的意志关系而受影响。原始取得方式包
    2024-01-24
    351人看过
  •  民法典中的权利质权规定概述
    根据法律规定,除法律明确规定可以设立质权的外,其他所有权利都不能设立权利质权。法律规定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包括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专利权等以及其他法律允许设立质权的权利。因此,如果想设立质权,必须先查看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除法律明确规定可以设立质权的外,其他所有权利都不能设立权利质权。但法律也允许一些特定权利进行质押,包括可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如专利权)以及其他法律允许设立质权的权利。这些权利的质押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且出质人与质权人之间需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民 法 典 如 何 规 定 可 以 设 定 质 权 的 权 利 ?在大陆法系和我国台湾地区,商号权转让需要进行登记,否则无法对抗第三人。商号只能与营业一起或与营业废止时才能转让。而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名称可以转让,因此商号权设置应遵循同时转让的
    2023-09-29
    143人看过
  • 民法典侵权行为客体有哪些
    一、民法典侵权行为客体有哪些侵权行为的客体是民事主体合法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主体的复数性。共同侵权行为区别于单独侵权行为的首要特征是其主体构成上的复数性。复数性,是指共同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而单独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为一人。2.过错的共同性。共同性,是指特殊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主观上存在共同过错,即加害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3.结果的同一性。同一性,是指数个加害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损害后果。换言之,数个加害人的侵
    2023-04-14
    236人看过
  • 民法典动物属于物权客体吗
    一、民法典动物属于物权客体吗物权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两种,而动物是不是物权的客体,目前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而实施中,一般认为动物不是物权的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二、物权的效力1、物权的优先效力,亦称为物权的优先权。其基本含义是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相互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考察先后成立的物权之间及物权与债权之间的关系,物权的这种优先效力都是存在的。2、物上请求权。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上请求权,有时亦称为物权的请求权。物权是对物的直接支配权,权利的
    2023-04-13
    69人看过
  • 民法典中的质权人可否变卖质物
    一、民法典中的质权人可否变卖质物民法典中的质权人可以变卖质物。债权人作为质权人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和出质人协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变更质押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四百三十七条【质权的及时行使】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二、动产质权人的权利有哪些动产质权人的权利有: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2.收取孳息。3.
    2023-06-19
    491人看过
  • 民法典中股权为什么可以有效的质押
    能。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民法典中重复质押是否有效民法典规定,质押如果设立了最高额质权的,在不超设立的最高额情况下,可以重复进行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三十九条【最高额质权】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最高额质权除适用本节有关规定外,参照适用本编第十七章第二节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
    2023-08-02
    327人看过
  • 民法典的最高额质权是什么,质权人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最高额质权是什么民法典规定。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最高额质权除适用动产质权节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九条【最高额质权】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最高额质权除适用本节有关规定外,参照适用本编第十七章第二节的有关规定。二、质权人有哪些权利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1、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2、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请
    2024-02-03
    407人看过
  • 民法典股权质押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股权质押规定是什么《民法典》中股权质押的规定,主要有: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二十八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
    2023-05-06
    91人看过
  • 民法典中婚姻关系主体的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婚姻关系主体的是什么婚姻关系的主体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主要有以下特点:1、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这是婚姻的自然层次上的含义。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本能,是婚姻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也是婚姻固有的自然属性,这种自然属性是婚姻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特征,如果没有上述种种自然因素,人类社会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婚姻。2、以共同生活为目的所谓“共同生活”,是指居住在一起,成为同一个家庭的成员,处在同一个生活消费共同体中。一般情况下,还包括夫妻之间的性生活和夫妻间的互敬互爱。“共同生活”一般为“精神的生活共同(互相亲爱、精神的结合)、性的生活共同(肉的结合)及经济的生活共同(家计共有),”这是对“共同生活”全部内容的概括。3、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夫妻身份的公示性,是婚姻的现象层次上的含义。它要求婚姻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婚姻概念的这一层含义,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二、法律规定
    2023-04-18
    408人看过
  • 民法典的身体权是什么,侵犯身体权的方式
    一、民法典的身体权是什么依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身体权】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二、侵犯身体权的方式1、对尸体的损害。自然人死亡后,民事权利丧事,尸体应依法给于保护。但有些医生及法医在尸体解剖的过程中,为了搞科研积累资料或进行教学,擅自留取死者的组织或器官(如毛发、牙齿、髌骨、耻骨、胸骨等)。为达到一定的样本量,这种组织或器官的留取往往是数百例。这些行为虽然有益于医学及法医学的发展,但由于多数情况下这些行为并未取得死者家属的同意,所以也构成了身体权的侵害。又如,利用死刑犯的器官,给患者进行器官移植。而有些地方却没切实争求犯人家属的意见。无疑这也构成了身体权的侵害。2、对身体组织的非法保留、占有。公民身体权以身体为客体,最重要的就是保持其
    2023-04-19
    5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质权
    词条

    质权是指债权人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 更多>

    #质权
    相关咨询
    • 2022年民法典什么是质权客体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0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权的客体包括: 1.动产,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2.汇票、本票、支票; 3.债券、存款单; 4.仓单、提单; 5.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6.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7.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 民法典中什么叫到达权利质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22
      权利质权包括以下这些: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 民法典质权人抵押质押物,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17
      质权人不可以抵押质押物,在质权存续期间,如果质权人随意使用、出质质押物对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质权人对质押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
    • 民法典具体什么是质权人和出质,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4
      质权人是指在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人,出质人是指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质押给债权人的人,出质人一般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 《民法典》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01
      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是指权利人依法就知识产权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为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民法典》在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对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现代技术使得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简单易行、成本低廉。这种‘专有的’立法表述对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