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人出庭的费用保障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3:00:29 347 人看过

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付出了时间、精力、耽误了自身的工作、减少了自身的正常收入,同时还产生额外的差旅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一系列损失,理应获得报酬。而现行鉴定人出庭作证补偿保障制度的欠缺,直接影响到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

(一)鉴定人出庭的费用保障和经济补偿制度

司法实践中,鉴定人出庭很多情况下是无偿的,即使是有补偿费用也极低,甚至还有法官拖欠鉴定人经济补偿费的现象。目前法律对于一天出庭的费用及一次出庭的费用如何收取,一次出庭的时间计算标准,均没有相关规定。对于本地出庭和外地出庭在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

此外,鉴定人出庭时尴尬的法庭位置同样会降低鉴定人出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鉴定人出庭的法庭位置五花入门,有的鉴定人出席质证坐在被告人席位旁边,有的坐在证人席位上,而法官通知鉴定人出庭使用传鉴定人出庭的言语,让鉴定人更觉得自己出庭没有地位。我国出席法庭的鉴定人几乎都是各行业的专家学者,多年知识的积累在法庭中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必然严重挫伤鉴定人出庭的积极性。

(二)鉴定人出庭费用补偿和保障机制

1.补偿的范围。在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鉴定人因出庭作证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误工费、日津贴费、异地出庭的差旅费等经济损失都应当列入补偿范围。另外,对鉴定人因出庭作证使得鉴定人及其近亲属遭受的经济损失,都需要得到相应的补偿。

2.补偿的标准。鉴定人出庭作证费用的补偿标准应包括固定补偿标准和浮动补偿标准两大部分。固定的补偿标准(如日津贴等)可参照《劳动法》制定。浮动补偿标准(如生活补助费等)可参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或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费用支付办法,生活补助费用可按照当地人均消费水平计算。对于异地出庭费用可相对于本地出庭酌情提高补偿标准。特殊情况下,双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议相关费用。

3.补偿费用的承担者。在刑事公诉案件中,对鉴定人的经济补偿金由国家财政支付。在刑事自诉案件中,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经济补偿,可参照民事诉讼案件及刑事诉讼案件中鉴定人出庭质证费用补偿的规定处理。依法设立由法院统一管理的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对鉴定人出庭费用的补偿,并列入国家财政预算。

4.补偿的程序规则。鉴定人有权凭有效的证明请求法院对其本人的出庭费用进行补偿,法院对符合标准的费用应当给予补偿。因各种原因导致鉴定人出庭未得到补偿的,鉴定人有权在出庭作证后十五日内,凭有效证明请求法院予以经济补偿。

5.明确鉴定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司法鉴定人在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地位直接关系到其权利与义务的内容,因此必须明确其在诉讼中的地位。建议在法庭中设置专门的鉴定人席位和通道,将当事人与鉴定人隔离;建立专家证人制度,在对专家证人权利保障制度的设计上应比普通证人的规定更具体、更完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司法鉴定人相关文章
  • 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规定
    一、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一)目前,对于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更偏向由鉴定申请的当事人预先支付,由败诉方负担。1、鉴定人出庭所需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属于诉讼费用范畴,应由原告方预付,法院可以代收,并最终由败诉方承担。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3、第十一条规定:“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4、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
    2023-04-05
    450人看过
  • 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规定
    一、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一)目前,对于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更偏向由鉴定申请的当事人预先支付,由败诉方负担。1、鉴定人出庭所需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属于诉讼费用范畴,应由原告方预付,法院可以代收,并最终由败诉方承担。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3、第十一条规定:“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4、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
    2023-06-04
    293人看过
  • 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由谁出
    (一)目前,对于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更偏向由鉴定申请的当事人预先支付,由败诉方负担。1、鉴定人出庭所需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属于诉讼费用范畴,应由原告方预付,法院可以代收,并最终由败诉方承担。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3、规定:“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4、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
    2023-02-09
    284人看过
  • 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标准
    一、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标准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标准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参照国家的相关公务员出差的费用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二、做司法鉴定流程?做司法鉴定流程大致如下: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是否受理。3.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4.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人完成社
    2023-06-06
    224人看过
  • 完善鉴定人出庭例外的法律制度
    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是法律的规定,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符合法定的条件,鉴定人可以不出庭。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专家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出庭例外应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诉讼双方及法官对鉴定意见均无异议的;(2)经过庭审质证,诉讼双方对鉴定意见均无异议,但鉴定文书存在标点、错别字或语言不规范等方面的瑕疵;(3)鉴定人年迈体弱、患有重病或行动极不方便且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恢复的;(4)鉴定人已经死亡、失踪或者居所不明的;(5)因路途遥远且交通不便无法出庭或无法于审判前到庭的;(6)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7)鉴定意·见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不起直接作用的;(8)人民法院已决定依法进行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委托,或者原初次鉴定的鉴定意见已被新的鉴定意见所替代
    2023-06-06
    163人看过
  • 鉴定人出庭制度的若干思考
    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是法律的明确要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发问。《证据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也明确规定: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然而在司法实践中,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的情况却不尽如人意,进而影响到法庭庭审质证的正常进行。本文拟就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的若干问题做一探讨,以求教于方家。一、鉴定人出庭的现状调研发现,自《证据规定》实施以来,在厦门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的案件有173件(法院法医鉴定的有83件,委托其他鉴定机构鉴定的有90件),其中鉴定人出席参加庭审质证的仅有2件,可以说,绝大部分的鉴定人都不出庭。鉴定人不出庭接受质询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无疑是客观存在的。首先,鉴定结论为法定证据的一种,需要经过当事人质证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鉴定人不出庭,当事人就无法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从而使其所享有的质证权落空,并且影响了法庭庭审质证的正
    2023-06-06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司法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司法鉴定人是指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在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更多>

    #司法鉴定人
    相关咨询
    • 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7
      适用证人出庭作证规则即“谁申请谁预付”,由申请鉴定人出庭的当事人预付。本案被告保险公司是作为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的申请人,因此应当由被告保险公司预先交纳鉴定人的出庭费用。
    • 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谁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5
      1、鉴定费是当事人为举证所产生的,是一种损失;鉴定人出庭费用是诉讼费性质。 2、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6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的规定,鉴定人出庭费用是诉讼费性质。
    • 司法鉴定人的出庭费用该谁出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3
      1、鉴定费是当事人为举证所产生的,是一种损失;鉴定人出庭费用是诉讼费性质。 2、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6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的规定,鉴定人出庭费用是诉讼费性质。
    • 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5
      新《民事诉讼法》关于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九条进一步规定:“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鉴定人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和法庭的询问,是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的一种
    •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费用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2
      鉴定人出庭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鉴定人不是证人,《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未规定鉴定人出庭费用的负担问题,但在行政诉讼中对此却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5条规定:“证人、鉴定人因出庭作证或者接受质询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鉴定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提供鉴定人的一方当事人即是申请鉴定人,因此,可比照《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