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公告的信息不真实,采购是否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6 23:32:21 483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采购人公告的信息不真实,有虚假或者欺诈内容的,采购是无效的,并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无效,并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属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责任且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资格:

(一)招标投标信息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二)公告的信息不真实,有虚假或者欺诈内容的。

政府招标采购定标程序

1、审查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结论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应包括评标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即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记录、询标记录、综合评审和比较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等。

2、定标。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原则,在规定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且其投标方案为最优,在综合评审和比较时得分最高的。

3、中标通知。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定标,在确定中标后应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4、签订合同。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采购人委托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则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修改和澄清部分、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补充部分是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采购人采购货物是否可以采用询价方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询价是政府采购的方式之一,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可以采用询价的采购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第四十条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
    2023-04-17
    155人看过
  • 政府采购信息是指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其中,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权限制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023-03-23
    442人看过
  • 集中采购机构是否应当属于采购人
    本法第十五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即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立法目的规定政府采购的需方主体。政府采购的具体购买行为属于商业性交易活动,作为交易活动就有需方与供方之分。按照本法规定,政府采购的需方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各类政府采购机构,为了表述上的方便,应当采取统称形式。在国际上一般统称为采购实体或者采购机构。目前,在我国现行有关政府采购的规章制度中类似的名称有采购机关、采购单位、采购机构和用户等,一直没有统一起来。为此,本法要确定一个统一、简便、准确的概念,最终将政府采购的需方统一界定为采购人。在本法起草期间,对采购人的界定曾有不同意见,主要分歧是集中采购机构是否应当属于采购人。一种意见认为,采购人应当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因为,集中采购机构也是政府设立的一个机构,自身也有采购需求,是政府采购的需方之一。另外,集中采购机构虽然是采购代理机构,但其权利与义务与其
    2023-04-24
    55人看过
  • 政府采购信息是否可以更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有错误的,是可以对采购信息进行更正的,更正的内容包括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八条除涉及国家秘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以外,下列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公告:(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三)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四)招标投标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及其更正事项等;(五)财政部门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及投诉处理决定;(六)财政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七)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告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第十三条采购信息更正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
    2023-06-01
    380人看过
  • 公司采购部章盖的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采购部门盖章的合同,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一、合同纠纷诉讼特点是什么1、诉讼是人民法院基于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而开始的,当事人不提出要求、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诉讼。当事人不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向其他国家机关
    2023-02-20
    233人看过
  •  购买房屋时采用他人名义购房,公证是否有效?
    以他人名义买房存在风险,为了确保权益,务必办理房屋归属的公证,保留出资转账凭证。否则,如果被借名人将房屋出售,买房人可能无法向新产权人主张权利,只能要求被借名人赔偿损失,如果被借名人有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如果被借名人死亡,房屋可能被其他人继承。因此,建议在以他人名义买房时办理公证,保留相关凭证,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了确保权益,如果非得以他人名义买房,请务必办理房屋归属的公证。以他人名义买房的风险很大。作为实际出资人,如果事先没有跟被借名人签订协议并保留当初的出资转账凭证,就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被借名人将房屋出售,则买房人无权向新产权人主张权利,只能要求被借名人赔偿损失;如果被借名人对外有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如果被借名人死亡,房屋还可能因为遗产继承关系,被其他人继承。 买 房 人 如 何 维 护 自 己 的 权 益 ?买房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3-09-08
    65人看过
  • 采购人未公布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标准如何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采购人未依法公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果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应当公开。采用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完成后,应当将采购结果予以公布。第六十四条采购人必须按照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第七十五条采购人未依法公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果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政府采购当事人相互串通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
    2023-06-12
    449人看过
  •  采购清单是否转化为采购合同?
    在采购过程中,双方在签署正式的采购清单之前,采购合同就已经成立。但是要使采购合同真正成立,双方需做出承诺并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和第四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承诺不需要通知,则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因此,在采购过程中,双方需注意承诺的法律效力,确保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未签署正式的采购清单之前,采购合同就已经成立。而当双方做出承诺并生效时,采购合同才算真正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承 诺 生 效 与 合 同 成 立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69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意味着,当一方作
    2023-09-01
    306人看过
  • 采购供货单是否等同采购合同
    采购供货单,如果载明了采购合同的基本内容,例如双方信息、商品名称、数额、金额,并且双方当事人在供货单上签名或者盖章,可以视为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一、未签买卖合同该到那个法院起诉在实践中,出现无法协商处理的纠纷时,双方最终只能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处理了。那么该到哪个法院起诉,就成为了不少人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发生纠纷的可以到被告人的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但是,不存在书面买卖合同的时候,要到哪里起诉呢?一般来说,想要起诉他人的,都可以到被告人的住所地法院起诉。所谓住所地法,
    2023-02-19
    247人看过
  •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发布文号:京财采购[2001]1241号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规范并统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根据《北京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政府采购信息,是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反映政府采购活动状况的资料和数据总称。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是指将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在报刊和网络等有关媒介上公开披露。关联法规:第三条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本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管理监督工作。第四条北京市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告发布的指定媒介为《中国财经报》、《北京日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第五条凡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内容必须一致,要确保真实、准确、可靠。以下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一)国家及北京市人大、政府或财政部门制定颁布的政府
    2023-06-07
    400人看过
  • 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招标公告
    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审讯监控、秘侦包、现场搜查窥镜、夜视仪招标公告地区:四川详细内容:采购公告标题: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审讯监控、秘侦包、现场搜查窥镜、夜视仪招标公告采购项目名称: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审讯监控、秘侦包、现场搜查窥镜、夜视仪招标公告预审公告:无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招标编号:LSZC009-5号公告日期:2009年3月25日17时8分行政区划:凉山州采购包个数:1个采购人:更正公告:无委托招标单位/采购中介机构名称:中介机构编码:包号:1类别:货物采购单位:包的描述:1移动便携式审讯监控系统4台、2便携式秘侦包4台、3.现场搜查窥镜4只、4.夜视仪4只该包技术指标:1移动便携式审讯监控系统视频标准:PAL、50场/秒;系统适宜环境温度:-5~45℃;系统适宜环境湿度:15~80%;系统适宜环境照度:小于2lx;系统噪
    2023-04-24
    374人看过
  • 政府采购法所称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什么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分散采购在政府采购的范畴内,是指采购人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进行的非集中采购。可以由采购单位自己组织,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但分散采购是政府采购两种组织形式之一,可不是随意采购,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施。
    2023-03-26
    435人看过
  • 政府采购卡实现货物类定点采购
    一、案例背景自采购中心成立以来,如何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提高小额、小批量的货物采购工作的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始终是政府采购工作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首要问题。为了有效地解决好这一问题,新区采购中心研究决定用政府采购卡的方式来解决这一矛盾,即在新区政府采购卡管理系统上实现货物的定点采购,从而达到对政府采购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有效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控制财政支出,提高小额、小批量的货物采购的工作效率。我们2001年5月份开始在采购复印机等办公用品上进行定点采购供应商的招标工作,7月份开始试运行,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从反馈的信息来看,预算单位对这一采购方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定点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也表示了满意。二、招标过程这一采购方式能在短时间内得到预算单位的认可和欢迎,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们事先对复印机等办公用品的品牌质量及市场占有率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另外与我们通过公开招标所选择的供应商提
    2023-06-07
    216人看过
  • 采购合同中不平等条款是否有效
    一、采购合同中不平等条款是否有效签订合同时,要遵守公平原则,如果采购合同明显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撤销后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二、怎样认定合同显失公平对于合同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应坚持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的统一。除了须有不公平的交易结果,即合同内容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以外,还必须具备下列要素:客观上,须双方订约地位不平等,一方处于优势地位而对方处于窘境,完全没有同对方讨价还价的余地
    2023-06-17
    47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采购合同中的采购和采购商品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6
      企业采购部门向原材料、燃料、零部件、办公用品等的供应者发出的是采购单,这张采购单对于供应商来说就是他们的订单。那么采购单和采购合同区别有以下两点: 1、采购单是做为向供应商采购的一种信息,形式简单,采购单内不含约束供应商的条款,签订采购合同之后采购单才做为合同的一部分,才具有法律效应。 2、采购合同内包含采购物品数量、型号、总金额、到货期、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仲裁等其它约束供应商的条款,需双方签字
    • 采购人如何进行采购?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
    • 采购招标公告范本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招标网站公司最权威属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国际招标网,其他的网站都不是法定的。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一般为: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系统是如何实现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合同公告之后发现附件不对或者信息不对,需要修改该怎么办? 在用户公告合同之前,系统在醒目位置均有“公告后不可修改删除”的提示,如有需要修改或者删除的情况,请联系中国政府采购网客服工作人员。 上传文件提示格式不对,无法进行上传? 为避免非法格式文件对服务器及公众造成不良影响,目前系统中只允许*.doc,*.docx,*.pdf,*.wps格式的文档,如出现文件正确,但是无法正常上传的情况,请进行如下
    • 采购是什么意思, 采购与导购有什么区别, 采购和导购的区别是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采购指通过交换获取物料和服务的购买行为,为企业经营在合适的时间、地点、价格获取质量、数量合适的资源。采购可分为直接采购和间接采购。导购从字面上讲,即是引导顾客促成购买的过程。消费者进入店内往往存有少疑,阻碍着购买行为的实现,而导购是解除消费者心理的种种疑虑,帮助消费者实现购买。采购和导购的区别: 1、采购是通过采购人员,经由一定的采购程序,进行物料、配件、服务的采集和购买; 2、导购则是通过导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