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撤回和撤销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9:17:04 273 人看过

一、要约的撤回和撤销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要约撤销是一项使生效的要约归于无效的重要的单方法律行为,要约一旦被撤销,已经生效的要约将归于无效,要约人将不再受要约内容的约束。

不同于要约撤回的是,要约撤销发生于要约生效之后,其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也就是说要约撤销的通知到达受要约人的期间应是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

民法典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因此,要约的撤回只发生在书面形式的要约,而且,撤回通知一般应采取比要约更迅速的通知方式。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二、要约的特点有什么

(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能力人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某种行为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发出欲订立合同的要约,不应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效果。

(二)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三)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发出,此时应具有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明确表示其做出的建议是一向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

2、必须明确承担向多人发送要约的责任,尤其是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必须具有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做出承诺以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有关规定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取消其要约的行为。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在此情形下,被撤回的要约实际上是尚未生效的要约。倘若撤回的通知于要约到达后到达,而按其通知方式依通常情形应先于要约到达或同时到达,其效力如何?我国民法典未作规定。依诚实信用原则,在此情况下,相对人应当向要约人发出迟到的通知,相对人怠于为通知且其情形为要约人可得而知者,其要约撤回的通知视为未迟到。

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后,要约人取消要约从而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要约的撤销不同于要约的撤回(前者发生于生效后。后者发生于生效前)。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二者的区别仅在于时间的不同,在法律效力上是等同的。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生效之前为之,即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而要约的撤销是在要约生效之后承诺作用之前而为之,即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6: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要约撤回的时间点为
    一、要约撤回的时间点为要约撤回的时间点为要约生效之前。即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的通知需要在该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才算是撤回。如果受要约人已经接收到了的,则不可以撤回。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二、要约成立条件有哪些要约成立条件有如下: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三、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是如下:1.效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受要约人的承诺送达,合同即告成立。要约邀请可以
    2023-06-04
    216人看过
  •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相同点以及区别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相同点主要是指在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具有同一性,即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或者折价赔偿。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产生原因、启动是否受到干预以及是否有行使期限三个方面。一、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相同点无效合同与可撤销的合同都会因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而使合同不发生效力,从法律后果上来看具有同一性,即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后,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有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产生原因、认定程序的启动、行使期限四个方面。1.产生的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欺诈等。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损害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此撤销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撤销合同,任何人都无权干预。而人民法院和
    2023-06-05
    268人看过
  • 合同法中要约撤回与撤销的规范分析
    1、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即发生法律效力。2、要约撤销是一项使生效的要约归于无效的重要的单方法律行为,要约一旦被撤销,已经生效的要约将归于无效,要约人将不再受要约内容的约束。要约撤回和撤销的条件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的条件是,在要约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此时应当认为要约尚未生效。撤回要约也可以采取下列方法,即在一个文件中,前面写了要约的内容,后面写一句话:上述内容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四百七十七条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
    2023-07-15
    365人看过
  • 什么是要约的撤销和撤回
    (一)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宣告取消要约。根据要约的形式约束力,任何一项要约都是可以撤回的,只要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便能产生撤回的效力,视为要约人未发出要约。(二)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由于撤销要约时要约已经生效,因此对要约的撤销必须有严格的限定,如果因为撤销要约而给受要约人造成损害,要约人应负赔偿责任。一、要约如何撤回要约是可以撤回的。但需要注意的是撤回要约的时间点:要约需要在到达受要约人前或者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时撤回,撤回的对象仅限于尚未生效的要约。要约的撤销与撤回会出现混淆的情况。二者的区别在于,撤销的对象以及撤销的时间不同于撤回的对象和时间。撤销的对象在于已生效但未得到承诺的要约。因此,撤销的时间点应该在受要约人做出承诺前撤销。二、要约的
    2023-02-24
    148人看过
  • 租赁费和撤销租赁费的不同点
    对于有对办理备案备案所收取的花费,沒有作明文规定,都不用缴费。房屋租赁备案办理备案缴纳花费关键有房屋租赁手续费和租用土地资源收益金二项,由出租方缴纳。以划转方法获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开展租赁,应按照规定给予缴纳土地资源收益金。机械租赁费税率是多少机械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租赁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根据“有形动产租赁”,其税率17%,营改增后,未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其征收率为3%。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第二十九条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第三十三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
    2023-07-02
    239人看过
  • 理解婚姻无效和撤销的不同点
    1、申请的当事人不同。可撤销婚姻必须由具有撤销权的婚姻当事人提出。无效婚姻除了婚姻当事人可以提出婚姻无效的申请外,国家有关部门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依职权或者依据法律的规定,提出某一婚姻关系无效的申请。2、申请的时间不同。可撤销婚姻当事人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必须在法律赋予其行使撤销权的期间内提出,超过该期间,撤销权消灭;无效婚姻在提出婚姻无效的申请时,往往以客观是否存在着法定无效婚姻的情形为准。3、侵害的主体不同。可撤销婚姻多数为违反私人利益的行为。无效婚姻的情形多是违反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婚姻无效与撤销的法律后果有什么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这里“自始无效”是指在依法被婚姻登记机关、人民法院宣告或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关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在未经法律程序宣告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按无效对待。婚姻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产生两个法律后果:1、人身关系方面。当事人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
    2023-07-04
    428人看过
  •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一、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相同点与不同点1、违约金的特点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2、违约金的性质违约金具有双重性质,即同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的性质。一方面,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从这条可以看出,主张违约金时,可以损失额作为要求增加或者减少的法定依据。由此可看出违约金主要体现为补偿性,其以补偿为首要的、基本的功能,但另一方面,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这就说明在迟延履行而又有约定违约金场合,违约金与实际履行可以并存,此时有惩罚性违约金存在的空间,但这属于例外的情况
    2023-06-08
    338人看过
  • 分析合同无效和撤销的主要特点与影响
    合同无效和撤销区别如下:1、两者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原因主要包括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和乘客危险、欺诈和胁迫,不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因是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2、识别程序的启动不同。在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组织、个人无权干预;合同无效时,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的权利;3、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然不是无效的,在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合同无效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不能变更;4、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的,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合同无效的,不受期限限制。合同无效和合同不成立的区别是什么1、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原法律中的相关规定没有严格区分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问题。但经
    2023-07-10
    431人看过
  • 要约撤回与要约撤消有何异同
    相同点都是产生要约效力丧失的法律后果不同在于撤回必须先于或者至少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与人才可生效;撤回则无所谓再就是撤回可以是不可撤销的要约撤回;撤销就不能撤销不可撤销的要约或是受要约人有充分理由相信是不可撤销的要约。一、承诺的撤回是什么,可以撤销吗1、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生效前有权取消承诺。是受要约人(承诺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一定的行为将承诺取消,使其失去效力。根据到达主义,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将其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早于或者同时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但承诺不可以撤销。2、要约的撤销,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3、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4、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
    2023-03-15
    321人看过
  • 要约撤销和撤回的法律后果
    一、要约撤销和撤回的法律后果是要约失效。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撤销要约,以下两种情况是不可以撤销的:(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二、要约的撤回时间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撤回】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意思表示的撤回】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2023-06-04
    119人看过
  • 如何区分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法律之所以允许要约人可以撤消其要约,体现了法律对要约人的意志和利益的尊重。要约人撤回要约,需要通知对方当事人。任何一项要约都可以撤回,只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才能产生撤回的效力。由于撤回必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作出,因此,在要约被撤回时其并未生效。因此,要约的撤回实际上不会损害受要约人的利益。撤回通知按照通常情形可以先期到达或者同时到达对方,但因途中障碍而迟到的,受要约人应当在收到撤回通知时立即将迟到的情况通知对方;未立即通知对方的,视为撤回的通知未迟到。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将其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销只能在要约生效以后,合同成立之前进行。撤消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2023-08-17
    143人看过
  • 怎样进行要约的撤销和撤回
    (一)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宣告取消要约。根据要约的形式约束力,任何一项要约都是可以撤回的,只要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便能产生撤回的效力,视为要约人未发出要约。(二)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由于撤销要约时要约已经生效,因此对要约的撤销必须有严格的限定,如果因为撤销要约而给受要约人造成损害,要约人应负赔偿责任。要约撤回与撤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当事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023-07-23
    357人看过
  • 销约与撤回在法律和合同中的含义
    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两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而后者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要约的撤销与撤回区别是什么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目的都是为了使要约失去法律上的效力,虽然二者都是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来进行,但它们却又存在着区别:(1)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并且生效以后,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2)由于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之后,因此对要约的撤销有着严格的限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2023-07-09
    260人看过
  • 区分合同解除和撤销的不同点是什么?
    解除合同与撤销合同的区别有,一、解除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二、解除合同可以约定解除合同也可法定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要满足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撤销合同的情况有,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是可以撤销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
    2023-07-02
    48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相同点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3
      1、法律制度:属于债的保全措施之一 2、作用:保全债权 3、行使方式: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4、以谁的名义起诉: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 5、行使范围:代位权:《民法典》五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撤销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相同点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29
      一、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相同点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的合同都会因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而使合同不发生效力,从法律后果上来看具有同一性。但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是比交明显的。有的学者认为,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有3个,即: 1、从内容上来看,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据此,法律将是否主张撤销的权利留给撤销权人,由其决定是否撤销合同。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 吊销和撤销驾驶证的不同点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14
      1、两者的对象不同 如果你的驾驶证是合法获得的,那么出了问题,就是吊销。 如果你的驾驶证是非法获得的,被发现了就是撤销一因为你连吊销的资格都没有。 2、重新恢复驾照的时间不同 吊销驾照以后,要获得驾照,需要2年的时间。 撤销驾照以后,要重新获得,则需要3年时间。 3、处罚的情境不同 吊销是你犯事了才吊销,通常都是摊上大事,比如:超速百分五十的;驾驶拼装的机动车;驾驶报废的机动车;因违反交通法而发生
    • 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6
      普通和均属侵犯财产类犯罪,两罪的犯罪对象都是他人的财物,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但两罪又有显著的区别,这表现在:首先,犯罪的前提不同。侵占罪的行为人在侵占他人财物之前,必须已实际持有或控制他人财物。其次,犯罪目的产生的时间不同。侵占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发生在实际持有或控制他人的托管物以及拾得他人的遗忘物和发现他人的埋藏物之后;而行为人的不法占有目的,则发生在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之前。最后
    • 如何理解要约的撤销与撤回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7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区别有: 1、两者表现形式不同。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2、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要约撤回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要约撤销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 3、两者要求的条件不同。要约撤销关于不可撤销的规定,特别是要求受要约人不仅得“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