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过失的司法解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3 15:10:36 123 人看过

重大过失的司法解释是一般人都能预见,作为有相应工作能力的人员却没有预见或预见到但轻信不会发生而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一种主观心态。对于重大过失,当事人一般不得事先约定免除责任;但在损害的发生系由受害人的重大过失所引起而致害人只有一般过失时,则可免除致害人的赔偿责任。

重大过失导致国家赔偿责任人也需要自掏腰包

本报讯(记者谢夷)执错法,办错案,造成当事人损失,不仅赔偿义务机关要赔偿损失,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也要自掏腰包,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这是《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但由于个别行为未被明确列入应予追偿的情形,导致追偿难。

昨日,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情况时,市财政局建议完善相关立法,规定故意及重大过失的具体情形及认定程序,建立和完善追偿的决定、执行、救济程序,使追偿制度落到实处。

司法赔偿比例大

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指行政机关,而司法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指公、检、法。

国家赔偿费用是由财政部门核拨。2002年至2004年,我市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共审核国家赔偿费用申请140件,拨付国家赔偿费用总额358.29万元。

重大过失要追偿

从现状看,行政赔偿费用均是由于违法收取款项,而司法赔偿费用则是因为违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违法收取款项。对这些违法行为,《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列入应予追偿的情形。这就导致了追偿难。

《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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