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保管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6:14:45 419 人看过

保管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会计凭证应及时传递,不得积压。记账凭证在装订成册之前,原始凭证一般是用回形针或大头针固定在记账凭证后面,在这段时间内,凡使用记账凭证的财会人员都有责任保管好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使用完后要及时传递,并且要严防在传递过程中散失。

2.对于性质相同,数量过多或各种随时需要查阅的原始凭证,如收、发料单,工资卡等,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种类、日期、编号,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的名称及编号。

3.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和个人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调阅会计凭证,要填写“会计档案调阅表”,详细填写借阅会计凭证的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调阅批准人等。调阅人员一般不准将会计凭证携带外出。需复制的,要说明所复制的会计凭证名称、张数,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在本单位财会人员监督下进行,并应登记与签字。

4.凭证在装订以后存档以前,要妥善保管,防止受损、弄脏、霉烂以及鼠咬虫蛀等。

5.各种经济合同和涉外文件等凭证,应另编目录,单独装订保存,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

另外,保管会计凭证是企业所有财会人员的共同职责,需要共同协作。

一、在归还借款时,员工借款写的借条怎么处理需要归还吗

不用归还员工的;借款审批单为原始凭证入账单据,是不能归还给员工的。员工在归还备用金给公司后,公司财务可以开具收款收据给借款人,摘要写明为还借款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会计凭证相关文章
  • 会计原始凭证存在哪些问题
    通过近几年对部门财务检查发现,当前有的单位会计原始凭证存在明显“失真”问题。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记录发生的经济业务与实际经济活动事项不符,比如报销购置办公用品开支与实际办公需求不成比例,以报销办公用品等名义套取现金用于其它开支。二是编制虚假自制原始资料配合虚假发票报销,比如编制虚假工程结算自制资料证明与虚假发票一起报销,达到套取现金目的。三是报账的项目内容不合常理,比如批量购买电脑耗材不到政府采购供应单位,而舍近求远到几十公里以外,具体价格比附近专营店还高,所购数量要超出单位的合理用量。四是所报发票数量多、金额大却没有说明或提供相关印证资料,比如报销会议费、宴请发票没有附相关通知、签到簿、来客公函接待审批手续等。五是发票填写内容不齐全,有的数量和单价栏均为空栏,有的摘要内容品名笼统,有的无具体商品名称,有的发票内容为某品一批,没有明细清单。六是报销手续不齐备,有的无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或
    2023-06-12
    189人看过
  • 如何追债,追债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如何追债第一招:防患于未然是最高境界法官认为,进入诉讼程序、用法律武器追债,是企业和个人不得已的选择,能够防患于未然才是规避追债风险的最高境界。“首先是要对商业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实现对对方的执行能力进行调查。”法官说。发生经济联系前,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是最基本的工作。对于企业来说,先调查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在查工商登记资料时,有些工商局不仅提供简单的注册资料,有时还会提供该企业详细的年审及企业变更资料,这些资料是了解企业资信的重要渠道,只有结合这些资料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才能真正了解企业的资信。第二招:面对欠债果断出击“进入市场经济,发生经济纠纷在所难免,但一旦发生,就要果断出击。”法官认为,如果是因为欠债发生纠纷,必须态度坚决地采取法律行动解决,不要因为数额少,对方口头承诺而一拖再拖,中了对方的“缓兵之计”,等对方转移资产,再采取法律行动已是无济于事。很多货款纠纷案件,最终
    2023-06-01
    246人看过
  • 会计工作处理原始凭证审核时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原始支出凭证审核方法由于原始支出凭证是反映和记录经济业务发生的书面证明,也是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财会人员付款和编制记帐凭证的依据,为了维护财经纪律和确保会计核算的质量,财会人员必须严格审核之。那么,应从哪些方面审核呢?(一)审核“要素”在确认原始支出凭证是财政、税务部门允许使用的发票、收据、车船票以及内部自制凭证等反映经济业务发生书面证明有效的基础上,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进行其基本要素构成的完备性检查。即审核凭证的名称;凭证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填制凭证单位名称及经办人的签名并盖章等。(二)审核“抬头”主要审核凭证上的“抬头”是否与本单位名称相符,有无添加、涂改的现象。如果不符,应查清为什么在本单位报销,防止把其他单位或私人购物的发票拿来报销。(三)审核“号码”、“开票日期”、“报销日期”首先审核同一单位出具的凭证,其号码与日期是否矛盾。如
    2023-06-12
    431人看过
  • 个人间借款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1、注意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首先要看对方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偿还能力。2、应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借款时,一定要让借款人当面写清合同或借据,并写明借款人、借款金额、用途、利率和还款时间等内容,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3、对于比较大的款项,应履行担保和抵押手续为了保险起见,对于大额借款最好由借款人找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担保人或担保单位,必要时还可以让借款人以存单、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抵押。4.借款利率应合理合法,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一、借条应具备什么内容借条应具备以下内容:(1)贷款人和借款人的主要身份信息、全名、身份证号码和地址,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检查借款人身份证原件;(2)借款用途,表明借款人借款的目的;(3)贷款期限、发生贷款的时间和还款时间应明确。约定还款日期届满未返还的,贷款人应当在三年内起诉;(4)贷款金额,注明贷款货币
    2023-03-30
    139人看过
  • 逮捕嫌疑犯的过程中会注意哪些问题?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
    2024-01-23
    320人看过
  • 原始凭证的盖章与签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以单位名义出具的条据必须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根据民法原理,单位出具的条据,既盖了公章,个人又签字的,除条据上另有特殊说明外,视为单位行为,个人不论与出具单位关系如何,均推定为经办人。如果上述条据收起诉讼,人个不作为当事人处理,但如果应有单位盖章而未盖章的,只有个人的盖章或签名的,即使已写有单位名称,如果持据方不想找单位或出具条据单位不认账,盖私章或签名的个人将会在诉讼中成立为被告。(二)认真防范无效代签及冒签冒领条据1、代签。属于代签的条据,条据的收款人事后不承认,原因一般为代签方法不规范,代签字办理借、领、收款时,不签自己即代签人的姓名。这样,事后发生纠纷时,被代签人说自己实际没有收到款项也没有签字而不予认账,代签人因没有签写自己姓名,事后一赖了之也奈何他不得,甚至纠纷发生时已记不起是谁代签。因此,对于代签字的,都必须同时由代签人书写被代签人和代签入两个人的姓名,代签人自己签名后应加代
    2023-06-12
    209人看过
  •  房产转移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房地产继承的注意事项包括遗产必须是公民死亡后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状况必须明确,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有遗嘱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应先确认其效力,并确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等事项。房地产继承的注意事项包括:1.遗产必须是公民死亡后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2.遗产状况必须明确;3.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有遗嘱继承人;4.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应先确认其效力,并确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等事项。 房 地 产 继 承 注 意 事 项 : 遗 嘱 继 承 、 法 定 继 承 、 遗 赠 扶 养 协 议房地产继承是房地产领域中重要的一部分,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是遗嘱继承的三种形式。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房地产转移给继承人;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去世后,按照法律规定由其法定继
    2023-09-12
    257人看过
  • 哪些问题是仲裁程序中需要注意的
    一、法律文书的送达1.由本会和仲裁庭发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应按规定的时限送达应被送达的当事人,其中案件受理通知、答辩通知、仲裁庭组成(成立)通知、开庭通知(书面审理通知)是每个案件必备的法律文书。在上述文书中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应为仲裁行为的时间或期间(如缴纳仲裁费、答辩、选定仲裁员等行为的期限),必要时还应告知当事人不守时限(如不缴纳仲裁费、不在答辩期内答辩、不按时到庭等)的法律后果。2.本会或仲裁庭方面变更仲裁程序,应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如当事人一方或几方提出程序方面的变更要求,应给予是否采纳或变更程序的书面通知(如延长、缩短或放弃答辩期、重新选定仲裁员、变更开庭时间、再次开庭),如采纳一方的要求变更程序且变更对另一方或其他当事人有影响的(如变更答辩期、变更开庭时间等),还应书面通知另一方或其他当事人。上述程序的变更,在开庭中可由仲裁庭或其秘书当庭告知当事人并应记录在案。3.法律文书应尽可能
    2023-05-31
    212人看过
  • 执行债权凭证制度过程中不得不注意的问题
    执行案件中,向申请人发放债权凭证是在执行工作改革中产生的一项新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祝铭山副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中,肯定了这项制度,要求各级法院努力探索包括执行债权凭证制度在内的各种加强执行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以进一步优化执行措施,确保有执行能力、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都能依法及时地执行完毕。笔者结合执行工作的实际,谈几点关于在执行债权凭证制度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一、要树立新的执行工作理念。执行债权凭证制度是一项执行新措施、新方法,它的施行与多年来形成的法院应当为债权人实现债权负责到底的观念相冲突。我们建立并施行执行债权凭证制度,就要树立新的执行工作理念,如要树立执行穷尽理念,一旦出现执行穷尽情形,法院就应给债权人发放债权凭证,暂且停止执行。如果不树立这样的新理念,仍遵循旧的观念,沿用旧的做法,在债务人根本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依然抱着为债权人负责到底的态度,坚持无效执行的做法,就
    2023-04-23
    401人看过
  • 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呢
    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的有以下几点:订立合同的行为人是否是合同当事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内容是否与约定的一致;是否有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条款内容。《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4-04-29
    400人看过
  • 填制原始凭证应注意哪些问题
    原始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是记账的原始依据。因此,原始凭证的填制是记账的起点,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始凭证填制得正确与否,与整个核算工作的质量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在填制原始凭证时,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书写清楚、填制及时。具体地说,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填制原始凭证要真实。填制原始凭证上的经济内容和金额,必须真实可靠,要符合有关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不允许歪曲或弄虚作假,也不能乱估计数字。(2)填制原始凭证要内容齐全。各种凭证的内容必须逐项填写齐全,不得遗漏,必须符合手续完备的要求,经办业务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认真审查,并签名盖章。内容不齐备的不能作为经济业务的合法证明,也不能作为有效的会计凭证。凡是填有大写或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
    2023-06-07
    444人看过
  • 农村拆迁过程中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一、农村拆迁过程中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对农村房屋进行拆迁时,被拆迁要注意的事项包括拆迁补偿的项目、了解征收补偿方案、对房屋价格要有准确的认识、不要随意签订补偿协议、有纠纷的可委托律师处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二、农村房屋拆迁如何安置?现行的安置方式大致包括以下几种:1.不在城市规划区的,另外提供宅基地进行安置,既政府另批宅基地,农民拿房屋补偿款自己建房2.列入城市规划区的,一般不会再提供宅基地,而是提供安置房安置,或者按安置人口给予货币补贴后加上
    2023-04-03
    188人看过
  • 会计处理发票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企业收到的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问】接到国外的形式发票如何入账?是否需要到税务部门登记备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号)文件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因此,贵公司取得境外凭证可以列支,但税务机关审查时需要由贵单位提供确认证明。2、善意取得大头小尾发票如何进行处理【问题】在税务检查中发现某企业取得几份发票存在疑问,企业已列入成本,并已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经发函到开票方税务机关调查,现收到回函证实该业务、付款均真实,只是开票方开具了“大头小尾”发票,请问该企业取得的发票内容与该业务、付款金额等均一致的情况下,是否必须到开票方换开发票才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解答】纳税人有真实交易、善意
    2023-12-04
    62人看过
  • 会计凭证填制中的八个问题
    1。典型表现:拿到原始票据,不询问票据所代表的经济业务的上下文就做账。2。按单据类型记账典型表现:所有餐饮门票均计入业务招待费记账时,应根据业务性质而不是按单据类型确定成本归集科目。例如,餐饮券可能是业务招待费或员工福利。3。凭证摘要写得不清楚。典型表现:摘要的要素参差不齐,含糊不清,有时甚至连最基本的时间、人和事都写不出来。危害:摘要写得不清楚,不利于今后的审计,也不利于分析资料的检索。例如,销售部报销参展费用时,汇总表上只写“销售部报销参展费用”。如果销售部对费用有疑问,财务部必须将报销凭证一张一张地翻出来,并与销售部核对。如果小结写得很清楚,只能看小结检查,避免不必要的劳动。另一个例子是:在支付货款时,如果只写“货款”的摘要,就不知道是生产款还是购建固定资产款,手工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就无法判断。4。凭证摘要过于清晰典型表现:没有税务风险意识,摘要书写清晰。5。在同一张凭证上登记不同的同
    2023-05-08
    246人看过
换一批
#会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活动,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会计凭证是登记账簿、进行会计监督的重要依据。正确填制和认真审核会计凭证是财务管理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 任何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在从事任何一项经济活动时,都必须办理会计凭证,也就是由有关人员根... 更多>

    #会计凭证
    相关咨询
    • 车祸赔偿的过程中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10
      1、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的车祸赔偿应当注意的问题包括:保存所花费的各种费用的证据如发票、收据等;要求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等。 2、《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买房要注意哪些问题买房过程需要注意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4
      现在一般都是80-90年龄购买房子的人,购买房子不但需要注重风水,还需要学会看买房子注意事项范围,有时间的话,可以做下来学习下哦!房子是我们大家辛苦花钱买的,买房也是人生当中的一件大事,可不能马虎啊,确定购房目标决定买房,实在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但是,从下定了决心到买着了满意的住房,可不是一件容易的过程。毕竟,对任何人来讲,购买住房,都是一生中的一件大事儿。接下来我们来分析下:买房注意事项之一买房前
    • 离婚中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7
      你好,请问你现在是下决心要离婚吗?如果你自己和对方打不成协议的话这边也是可以委托我们律师介入进行谈判的,无论是说要写离婚协议还是要化解矛盾,我们肯定可以更心平气和的来说明其中的问题。如果你没有办法要诉讼离婚的话,我需要了解一些基本问题。你们是什么时候结婚的?具体是怎么认识的,相亲还是自由恋爱?你们之间是否还有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呢?
    • 在处理调解书执行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2-04
      一、执行期限 1. 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对于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是,如果需要延长执行期限,必须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如果申请延长执行期限,必须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 如果情况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如果申请延长执行期限,必须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 如果超过6个月仍未执行
    • 公司成立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09
      成立公司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要预先申请核准公司的名称; 2、发起人要符合法定人数; 3、要有公司章程; 4、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5、公司的组织机构、住所等要准备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