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违法案件进行鉴定时,公安机关要提供检材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6 21:00:08 290 人看过

一、行政违法案件进行鉴定时,公安机关要提供检材吗

1、要提供。提供的规定如下:

(1)公安机关应当为鉴定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送交有关检材和比对样本等原始材料,介绍与鉴定有关的情况,并且明确提出要求鉴定解决的问题。

(2)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做好检材的保管和送检工作,并注明检材送检环节的责任人,确保检材在流转环节中的同一性和不被污染。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八条

二、申请证据保全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保全证据的具体内容、范围、所在地点;请求保全的证据能够证明的对象;申请理由,包括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且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具体说明。

2、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申请人主张的民事关系(如被申请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

3、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有效的担保手续。

证据保全措施,不仅可以在起诉时或法院受理诉讼后、开庭审理前采取,而且也可以在起诉前采取。在前一种情况下,法院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也可以在认为必要时,依职权主动采取。在后一种情况下,申请人既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也可以向被保全证据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但此时,无论是法院,还是公证机关,都只能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八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6: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安机关收集行政违法案件证据有什么要求
    一、公安机关收集行政违法案件证据有什么要求1、公安机关收集行政违法案件证据的要求如下:(1)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2)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以及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侵害人陈述、其他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3)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执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二、行政诉讼证据保全的程序1、应明确证据保全申请书的内容。对方当事人的名称、请求保全的事项;应保全的证据,包括证明申请人具有请求权的证据和证明保全的必要性的证据;申请保全证据的理由;依该证据应证明的事实。2、审查。法院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证据进行审查,
    2023-04-20
    94人看过
  • 监狱行政机关如何控告公安机关违法办案?
    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一、刑事案件管辖法律规定根据《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中,除了直接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立案受理的以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由安全机关受理,其余全由公安机关受理。可见,刑事案件绝大部分由公安机关首先立案侦查。包括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一对于控告、检举或者犯罪人自首.都应当接受,不得互相推诿。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要通知控告、检举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再移送主管机关。二、公安机关受理重婚罪条件是什么公安机关对于重婚罪报案,应当与其
    2023-04-12
    270人看过
  • 行政机关可以要求重复提供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五条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行政许可证件有哪些1、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许可证是指有关行政许可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而依法核发的批准书,它以“许可证”的名称出现,如卫生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捕捞许可证等。执照一般是指许可机关颁发的准许申请人从事某种生产经济活动的书面凭证。如驾驶执照、营业执照和行政执照。2、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资格证、资质证是指经过考试、考核等审查程序合格,颁发给申请人的证明其能力、资格的许可证件。证件持有人可以从事某一职业或进行某种活动。3
    2023-06-13
    215人看过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是否要制作检查笔录
    一、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是否要制作检查笔录1、要制作。制件检查笔录的规定如下(1)检查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检查笔录由检查人员、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签名;被检查人不在场或者拒绝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检查笔录中注明。(2)检查时的全程录音录像可以替代书面检查笔录,但应当对视听资料的关键内容和相应时间段等作文字说明。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二、行政处罚案件怎样调查1、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2、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3、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
    2023-06-17
    229人看过
  • 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
    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本文作者:周琳苒严琪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的重要事实涉嫌犯罪的,依法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侦查机关(实践中公安机关是主要的侦查机关)处理,对此,实务界几乎没有争议,但在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时的具体操作方面,实践中做法不一,亟待统一和规范。一、仅裁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该做法看似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了,即回避了这类裁定能否上诉的问题,但错误性也是最突出的。该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法定结案方式只能用判决、调解或者裁定的方式,民诉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并没有把“移送”单独规定为裁定适用的范围和单独的裁定事项。如果仅在裁定书中载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那么严格而言该裁定书就无法作为结案文书终止该案件的审理。长期以来司法实践中的该错误做法被忽视了。同时,只裁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而不表明民事
    2023-03-08
    151人看过
  • 行政案件工伤认定案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行政案件工伤认定案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起诉书及其副本;行政复议决定书或者不予受理的证明文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关系证明、工伤事故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或者职业病鉴定书)等。需要指出的是,在向法院提交起诉书的同时要按被告的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一、工伤待遇争议怎样才能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的规定,工伤待遇争议的当事人要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起诉人是工伤待遇争议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工伤职工如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行使诉讼权利时,可由其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参加诉讼。(2)必须是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裁决后,不服裁决的。因为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一种,法律规定其必须先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提起民事诉讼。当然,如果具备特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
    2023-06-28
    60人看过
  • 行政拘留需要公安机关立案吗
    公安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拘留的,依然首先需要出示逮捕证,否则则程序上不合法。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一、拘留证扩展资料: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
    2023-03-14
    424人看过
  • 行政案件听证公安机关多久举行
    一、行政案件听证公安机关多久举行1、听证应当在公安机关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举行。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行政案件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七条。二、治安处罚听证条件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这类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将会产生相当的影响,因此,通过听证程序作出这一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的正确率,避免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利的侵害。但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仍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2、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对这类行政处罚进行听证的决定权在于受处罚的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受处罚的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后,由受处罚的当事人根据自已的情况决定是否要求
    2023-04-21
    465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应为鉴定人进行鉴定提供哪些材料
    人民检察院应当为鉴定人进行鉴定提供必要条件,及时向鉴定人送交有关检材和对比样本等原始材料;介绍与鉴定有关的情况,并且明确提出要求鉴定解决的问题,但是不得暗示或者强迫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结论。一、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有哪些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程序有:1、人民检察院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司法鉴定机构首先要明确鉴定的目的和要求,审查案件、病情等相关材料,制定鉴定方案;3、检查被鉴定人的身体、神经系统和精神状态,必要时进行心理测试、脑电图、CT扫描等特殊检查;4、根据检查情况,结合案件进行分析说明,作出鉴定结论,撰写鉴定书,交付委托鉴定机关。二、伤员怎么做伤情司法鉴定伤情鉴定,是以原始损伤为鉴定依据的,法医应当在受伤后的重要时间节点内,也就是在入院期间,也可在重症、昏迷期间,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状况,拟订确认伤情等级。通过医疗跟踪、观察检查、
    2023-03-18
    418人看过
  • 司法行政机关收到司法鉴定投诉材料如何进行
    应当即时填写《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登记表》。登记表应当载明投诉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姓名(名称)、投诉事项、投诉请求、投诉理由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目录,投诉的方式和时间等信息。发现投诉人提供的信息不齐全或者无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补充。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审查投诉材料,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并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或者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或者应当由司法鉴定协会给予行业惩戒的投诉,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投诉人寻求救济的途径和办法。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投诉人或者其代理人。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作出受理决定的时间,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的理由告知投诉人。司法鉴定材料(一)鉴定委托书,载明鉴定机构名称,简明案情;(二)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要提供交通
    2023-07-22
    233人看过
  • 哪些行政违法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快速办理
    一、哪些行政违法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快速办理1、对不适用简易程序,但事实清楚,违法嫌疑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简化取证方式和审核审批手续等措施快速办理。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二、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起诉期限是怎样的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经过行政复议再起诉的案件,具体法律、法规如没有规定对复议不服的起诉期限,原告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具体法律、法规规定了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起诉期限,依照具体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
    2023-11-22
    477人看过
  • 对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检察院能否要求补充提供证据材料
    一、对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检察院能否要求补充提供证据材料1、可以。人民检察院对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在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前,认为需要补充提供证据材料的,可以书面要求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提供。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四十条二、审查起诉阶段补充侦查的条件1、补充侦查的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2、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中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3、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
    2023-04-21
    104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案件申诉进行处理
    这段内容讲述了如果对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结果存疑,可以通过提出复议或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在申诉过程中,人民检察院需要要求公安机关阐明不立案的原因。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若对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结果存疑,您可以提出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在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需要求公安机关阐明不立案的原因。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公 安 机 关 不 立 案 如 何 申 诉 ?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七条,对于不属于本单位管辖或者不服从本单位领导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其他公安机关并告知当事人。若当事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三十日内
    2023-09-07
    194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如何进行相应检察机关监督
    行政诉讼检查监督:由于行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在行政相对人不敢或无力提起诉讼的情况下,行政相对人就会被迫放弃诉权或改变自己的诉讼请求,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违法责任就难以追究。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就可以有效地保护行政诉权的行使,全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一、怎样做行政诉讼中的原告我国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诉讼的原告为:行政诉讼原告是行政诉讼的一方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能是具体行政行为所损害的行政相对人一方,不能是行政主体一方。二、行政诉讼中如何查原告主体资格行政诉讼法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1)将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保护的权益,作为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的重要标准,与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也相互契合。法院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评判,除了依据行政诉讼法等行政基本法,更
    2023-06-20
    32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案件后多长时间应当进行鉴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2
      关于案发后多久进行鉴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应该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进展的需要来决定。但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对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鉴定的,应当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需要聘请本公安机关以外的人进行鉴定的,应当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制作鉴定聘请书。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为鉴定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送交有关检材和比对样本等原始
    • 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1
      对机动车强制性的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是为了保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能够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从道路准入的环节就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机动车检验还要保障在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查明肇事车辆,救治伤员,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要求,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一)机动车行驶证。要求机动车所有人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是为了确认
    •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能要求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14
      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2、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3、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4、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对于二次补充侦查
    • 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公安机关可以暂时转为行政案件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3
      如果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说明公安机关认定该案不涉嫌犯罪,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也有例外,如侦查中公安机关因证据不足,暂时还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可以先立治安案件,然后在拘留期内,依法转为刑事案件侦查。被治安拘留的,可以拆抵刑事拘留的期限,拘留一日,折抵一日。法律链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
    • 审理案件公安机关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5
      1、公安违反规定审理案件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要求,被告方对公安道路交通单位采用的行政部门强制执行措施或是做出的行政许可决策不服气的,能够依规申请办理行政裁决或是提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