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1、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2、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申请执行人应携有关文件材料到人民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登记手续,案件由立案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3、申请执行,一般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法律文书。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还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4、申请执行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5、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需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缴纳申请执行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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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执行期限执行完成后过期怎么办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2如果判决书已经生效,被执行人在规定的给付期内没有履行给付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在二年期限内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申请执行。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申请执行,则判决书就会丧失法律强制力。也就是变成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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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执行完还有用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03法院的裁判文书存在两个效力,一个是法律效力,一个是执行效力。法律效力是永久的,执行效力也就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款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内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这个判决书的执行效力就已经失效了。超过了这个申请执行期限,判决书还是有效的,权利方这个时候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也必须受理,但是如果对方在执行过程中提出这个判决已经超过两年了,不能申请强制执行了,法院审查后如果确实是超过失效了,那么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