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安局集资房管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22:01:53 73 人看过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一、集资建房的产权性质是什么

集资建房的产权性质为集体所有房产。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房屋产权性质如下:

1、国有房产,即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具体又分三个细类,直管产、自管产、军产。直管产又分中央级公产、市级公产、区(县)级公产和拨用产;

2、集体所有房产,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3、私有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4、联营企业房产,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集资房是属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集资房一般只能由单位的职工购买,有剩余的由政府统一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集资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一)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二)集资房办理产权证的程序分为两个步骤:办理大产权证(初始登记)和办理小产权证(转移登记)。

1、办理集资房大产权证。在集资房建设完毕以后,应当由建设单位办理大产权证,即完成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建设单位申请办理集资房产权证初始登记时,一般提供如下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6)房屋测绘报告;(7)其他必要材料。2、办理集资房小产权证集资房建设单位已按前项规定确认产权,买卖双方人应当凭集资批文或资产处置通知书、房屋买卖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完税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集资房转移登记。

三、集资建房被拆怎么处理

集资建房分为个人集资建房和单位集资建房。一、个人集资建房拆迁如何赔偿没有统一的法律依据,个人集资建房一般是指以个人为单位,亲戚、朋友和同事等之间自利性质的合作建房,在拆迁之前房子产权有争议,要先理顺产权关系,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确定了产权的,按照房屋产权比例赔偿。若盖房子时候出了钱,房屋却没有办理产权证,拆迁时就要看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和所有权人的出资比例,房屋实际出资人应当获得部分拆迁补偿款或产权置换补偿。二、集资房是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所以单位集资所建房屋,只要职工取得了该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即职工对自己所分到的房屋具有了完全的物权。当单位集资建房遭遇拆迁是可以按照当地的拆迁标准及集资时所占的比例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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