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还需要坐牢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0:22:16 263 人看过

犯罪中止如果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一、中止犯罪的处罚的损害标准具体是

中止犯罪的处罚的损害标准:对于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中止算故意杀人罪

算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因此,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故意杀人的中止,仍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可能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犯罪中止特征和处罚原则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特征:

1、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

2、或者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3、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4、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5、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

处罚原则: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0: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中止相关文章
  • 犯罪分子坐牢了罚金还要交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主刑后,还并处罚金的,罚金刑是需要执行的,如果犯罪分子不交纳罚金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一、不缴纳的处理是怎么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
    2023-02-28
    142人看过
  • 犯人有脑梗需要坐牢吗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适用保外就医一、监外执行属于刑事犯罪吗监外执行不属于刑事犯罪,属于刑罚执行方式。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二、精神病人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精神病,如果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
    2023-03-07
    167人看过
  • 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坐完牢还需要还钱吗
    非法吸收存款坐牢和还钱并不冲突,该还的钱还是要还的,不能因为坐牢了就抵消了还钱的义务。坐牢是刑事处罚,还钱是民事纠纷,属于两个体系。一般公安机关抓住非法集资罪犯都会把存款还给被害人,如果款项不足,会执行罪犯的个人财产来还款。当罪犯又有罚金又要还债的情况下,先支付还款,后支付罚金。一、网络贷款不还一般会产生的后果1、一般情况下,逾期期间贷利息可能会更高,或者还有违约金。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罚息的基础上,还需要你支付一笔违约金,这些费用加起来,可是一笔不菲的开支。2、信用受损。借了银行的钱,逾期不还,你的个人信用报告就会留上污点,以后再想申请银行卡、申请贷款,就是难上加难。即便是小额贷款公司,没有计入征信,圈子里也有一套共享的“黑名单”体系,一家不还,别家的贷款也会很难审批。3、被各种手段催收。无论是银行还是小贷公司,都有自己的催收体系。初级的会给你发短信、电话轰
    2023-03-07
    413人看过
  • 犯罪中止的需要彻底放弃犯罪吗
    犯罪中止需要彻底放弃犯罪,并且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一、受贿罪犯罪中止如何处罚受贿罪的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如何认定聚众斗殴中止在聚众斗殴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
    2023-03-30
    284人看过
  • 假冒商标犯罪要坐牢吗
    一、假冒商标犯罪要坐牢吗1、对于假冒商标,这种情况有可能会构成犯罪的,这个主要是考虑到自己所带来的后果严重程度,在情节严重的时候会承担法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情况的话,只是会面临一些治安处罚而已。2、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2023-04-20
    86人看过
  • 犯妨害公务罪要坐牢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分子构成妨害公务罪是需要坐牢的。如果犯罪分子以暴力、威胁手段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在自然灾害中依法履行职责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如果是妨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即使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手段,但造成严重后果,仍然处罚。袭警行为将从重处罚。一、涉嫌袭警怎么判袭警罪是不存在的。要么是判故意伤害,或者妨碍公务,或者数罪并罚。主要看对该警察造成的损害有多大。人身伤害越大,刑期越长。妨害公务罪的处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
    2023-06-22
    255人看过
  • 犯强迫交易罪要坐牢吗
    强迫交易罪触及刑法,需要坐牢。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或者强迫他人接受交易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构成强迫交易罪怎么处罚的构成强迫交易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本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指: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多次强迫交易的;社会影响恶劣的;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行为人用轻微的威胁手段进行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
    2023-03-10
    129人看过
  • 一般坐牢诉讼时效中止吗?
    一、一般坐牢诉讼时效中止吗?不会,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1、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碍。其他障碍具体包括:(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2、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存在或发生于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二、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有哪些?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中止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
    2023-04-18
    165人看过
  • 坐牢的欠债人还需要还吗?
    1、欠钱不还,本身属于民事纠纷,不会涉及到刑事追责。2、在债权人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的,而拒不履行的,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罪名为:拒不执行判决罪。3、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判刑坐牢,坐牢追究的是刑事责任,也不会免除民事责任,简单的说坐牢也要还帐。欠债人坐牢了怎么处理欠债人坐牢了,债权人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时可以到被告服刑的监狱开庭或者询问,并对有关证据进行质证,判决生效后,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查询其银行账户和其名下的财产强制执行。起诉还款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第六百
    2023-07-16
    172人看过
  • 诈骗犯是孕妇需要坐牢吗
    一、根据规定诈骗罪孕妇怎么服刑可以在指定居所或住所服刑。具体分两种情况:1、怀孕妇女判处有期徒刑后,可以先暂予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2、如果犯罪情节不是非常严重的情况下一般会判处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2023-04-07
    236人看过
  • 国外坐牢回国还要坐牢吗
    根据法律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一、可以免除刑罚情况有哪些(一)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刑法应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二)聋哑人或盲人犯罪的。(三)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四)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五)预备犯罪的。(六)中止犯罪的。(七)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从犯。(八)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九)犯罪较轻自首的,或虽犯罪较重但在犯罪后自首并有立功表现的。二、法律对追究外国人犯罪的规定有哪些法律对追究外国人犯罪的规定有: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适用我国的刑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其他法律规定等。三、追究外国人犯罪的法
    2023-06-26
    65人看过
  • 在国外犯罪回国还坐牢吗?
    根据法律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国人在国外犯罪回国后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还要看他所犯的罪行及其严重性。如果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其所犯罪行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但若造成的影响恶劣,不排除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还有要中国公民在国外犯罪,被当地判处刑罚且已执行,回国后也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如果在国外已经被执行刑罚后,可以相应免除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第八条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
    2023-03-15
    465人看过
  • 罪犯怀孕是不是不需要坐牢
    怀孕后触犯了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是不需要坐牢的,会缓刑一、欠钱还不上怎么办坐牢如果只是单纯的欠债,则不会坐牢。只有犯了刑事罪,才会有坐牢的风险。欠债属于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案件,所以你不会坐牢。在具体案件中,如果贷款是一种诈骗,符合刑法规定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但在正常情况下,它不涉及刑法,也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更不能说是坐牢的问题。但如果法院判处债务人强制执行后仍然拒不还款的,则会触犯法律,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会判处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二、被逮捕后还能取保候审吗被逮捕后,仍然可以取保候审。逮捕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串供、毁灭证据等采取的一种较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被逮捕的人一般具有较大的现实社会危险性,被逮捕后再取保难道较大。但是,如发现有以下情形的,也可以取保候审:(一)预备犯或者中止犯;(二)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三)过失犯罪的;(四)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
    2023-04-12
    100人看过
  • 担保人坐牢需要还钱吗?
    一、担保人坐牢需要还钱吗?需要。如果担保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能对担保人采取拘留措施。如果担保人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有能力偿还债务、而拒不偿还的,法院有权对担保人采取拘留措施、并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担保人被拘留并不影响担保关系,担保人被拘留后在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依然需要偿还。二、哪些情况担保人能免责承担责任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般担保,即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另一种是连带担保责任,即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1、在担保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不再对未经共同同意转让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2、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担保期间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3、一般担保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向债务人提起
    2023-06-16
    9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中止构成犯罪,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更多>

    #犯罪中止
    相关咨询
    • 请问,犯罪中止了,还会坐牢吗?会坐几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31
      不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是中止犯罪。对中止犯,无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2022年犯罪中止还能不能坐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1
      1、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中止的,一般也应当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但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 犯罪中止是否还需要坐牢,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4
      在法律上所认为的犯罪中止指的是,犯罪的人在犯罪过程中,因为主观因素自己主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或者自己主动地防止继续犯罪,防止发生更恶劣的犯罪结果。
    • 受贿罪犯罪中止咋办,受贿罪的犯罪中止要如何坐牢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5
      一、贪污罪怎么判 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对贪污罪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因此,根据情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贪污
    • 犯罪中止还能坐牢吗? 有没有法律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18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中止的,一般也应当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但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免除处罚。《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