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和继承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17 05:52:55 471 人看过

一、房产证过户和继承有什么区别

房产证过户和继承有以下区别:

1.概念不同:继承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2.性质不同:继承主要是通过继承方式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过户只是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必要环节。

房产证过户和继承即为房屋的过户和继承。

二、房产证过户要耗费多久

房产过户要耗费30天的时间。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三、房产证过户的材料

房产过户准备的材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8.其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n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n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n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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