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所谓车位买卖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8:32:13 136 人看过

一、有所谓车位买卖合同吗

有,但是分情况。如果是有产权的车位,二手房购房者可以从卖方那里进行车位购买;如果是只有使用权的车位,二手房购房者可以在办理物业交割的时候,进行车位租赁或转交,如果运气好,赶上卖家的车位使用合同到期,你可以直接办理更名。

(一)产权车位:有产权的车位有“车位本儿”,可以跟房屋一起进行买卖交易。

(二)使用权车位:只有使用权的车位没有“车位本儿”,不能买卖,只能进行使用权的变更。车位使用权变更一般是在物业交割时进行,涉及车位租赁合同签署或转交(租赁不超过20年),合同到期后可以办理更名,部分小区可直接续费使用。

二、车位买卖合同可以公证吗

一般来说,汽车车位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与公证无关,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协议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则协议就有效。

而公证是指由公证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要经公证才生效的情形外,一般情况下不经公证不会对协议的本身的法律效力产生影响。

三、车位的买卖合同是产权吗

车位的买卖合同是产权。如果车位属于产权车位,那可以有买卖产权,如果是非产权车位买卖,是租赁车位,《民法典》中租赁期限最多20年,也就是说买到的是车位的使用权,租期到期后使用权就没了。所以,在买车位时需要问清楚是否产权车位,是否签订《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非产权车位到期后不受法律保护,所以自身利益有可能受损,避免事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11: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所谓合同履行是指
    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的,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合同履行什么是抗辩权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二)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
    2023-07-31
    82人看过
  • 车位买卖合同不合法怎么办
    转让车位时,需要确定转让人的身份,看他是否有签订转让合同的意愿,车位产权是否完整。转让车位时,需要确定转让的是车位使用权还是所有权。如果是使用权的,只有20年,如果是所有权的,最长不得超过70年。如何车位买卖合同不合法,将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买家的权益将可能受到影响。一、车位买卖合同生效条件车位买卖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合同就生效了,自买方交付货款,卖方转移车位的所有权之后,买卖合同就履行完毕了。若合同中自某年某月某日生效的条款,那么就是该条款之日起生效。车位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是民事行为,有效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二、车位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1、协商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
    2023-03-01
    264人看过
  • 所谓的贷款人购买保险合法吗
    银行强制贷款人购买保险一般是不合法和无效的。对于被胁迫而订立的保险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该合同在被撤销后就自始无效。一、可撤销合同类型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
    2023-03-20
    62人看过
  • 租车位合同市场上有卖吗
    一、租车位合同市场上有卖吗租车位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可以找律师代为拟定。二、租车位还需要合同吗租车位需要签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三、车位租赁合同应该怎么写车库租赁合同范本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并依法执行。甲方:(
    2023-06-08
    66人看过
  • 车位买卖合同多久拿到手
    车位买卖流程:车位检验→签约→缴税→过户。1、车位核验: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位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般10个工作日。2、签约(包括网签、定金协议及买卖合同三部分)(1)网签:网签价为车位原购买价,需要准备的资料有:车位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已婚的需要配偶的同意出售证明)、银行卡。(2)定金协议(与一般房屋买卖相同,超10万的部分要做资金监管)(3)买卖合同(与一般的房屋买卖合同相同)3、缴税(契税:原值×3%;印花税:原值×1‰)所需资料:身份证、车位本、户口本、结婚证(已婚)、原车位购买发票。4、过户:买卖双方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部分城区需要提前预约过户好)所需资料:(1)卖方:身份证、车位本、户口本、结婚证(已婚)、车位原购买发票。(2)买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还需提供缴税后的完税证明。一、购买车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车位性质分两种:1.产权车位部
    2023-02-23
    58人看过
  • 车位买卖合同关键点提醒
    1、租赁的期限、租赁的起止日期、每月租赁车位的费用以及违约责任等等。2、必须弄清楚这是有产权的车位,还是仅仅只有使用权的车位。拥有产权的车位可以再出售,而仅仅只有使用权的车位必须通过物业公司的介入才能转让,且费用会比有产权的车位低很多。查看车位所有人的相关证件和车位的归属证明,并到物业公司进行证明,确保车位的真实可靠性。3、租车位只能用20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车位、车库最长有效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车位买卖合同个人最新版<p>甲方(车库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p><p>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乙方(车库买受人)_______________</p><p>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
    2023-07-08
    372人看过
  • 车位无产权买卖合同须知
    无产权车位买卖合同注意事项:1、无产权证的地下车库或者车位不受保护,当发展商把广大业主共有的车位私下卖掉,由于这些产业并非属于开发商的,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产权证。2、车库因为没办理产权登记,有可能被开发商二次甚至多次销售。个人车位买卖合同通用版<p>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p><p>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方便乙方在__________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p><p>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
    2023-07-06
    200人看过
  • 车位转让协议和车位买卖合同的区别
    转让协议和买卖合同的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转让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2、适用对象不同。比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般会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如果是直接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的,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3、内容不同。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包括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而房屋转让合同,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一、购房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二)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三)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四)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五)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
    2023-03-08
    320人看过
  • 所谓长期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租赁期限在二十年以内是有效的,如果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签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一、房屋租赁的期限是多久房屋租赁的期限由出租人和承租人自行约定,最长不能超过20年。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二、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期限最长多少不同类型的合同,法律中对订立的最长期限要求不一样。比如租赁合同一般是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
    2023-03-03
    283人看过
  • 车位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一、车位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车位买卖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如下:1.车位买卖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买方与开发商协商处理;2.车位买卖合同纠纷,可以找社区居委会调解处理;3.车位买卖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处理;4.车位买卖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处理。二、车位买卖需要什么手续1.业主在购买车位的过程中,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及款项:购房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房地产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所有产权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2.凡已租赁本小区地库车位的业主,具有该车位的优先购买权。如无购买意向,其他业主有意购买,则根据“地库车位租赁协议”,已租赁该车位的业主,应在15日内让出该车位。3.购买车位的业主需支付车位维修基金,契税等相关费用。4.地下车库车位购买后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只限于卖给同小区的业主;5.车位以“个”为销售单位,而不是以面积销售。有关面积可以询问管理处;6.购房合同所有产
    2023-04-14
    236人看过
  •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怎样撤销
    双方若在合同中约定有根据实际情况更改车位号的权利,但车位号的更改并不能变动双方签订合同所约定的具体车位的更改,只能依据车位号的更改变更双方所签订的协议中的编号,若明显存在隐瞒真实情况,从而使另一方对车位产生重大误解签订协议,属于法律规定可撤销的范围。地下车位买卖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地下车位买卖合同甲方(出卖人)身份证号码乙方(买受人)身份证号码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___小区___楼___号车库(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2、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全款。3、甲方于签订协议之日,将该车库交付乙方使用。4、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对本车库享有所有权。本协议签订之日之前所产生的一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本协议签订之日后所产生的一切事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但
    2023-08-18
    302人看过
  • 只有合同的车位可以买吗
    (一)通常不可以,因为没有产权,不能过户,无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二)没产权的车位只能以转让的形式交易,因为没有产权,是不能买卖的。除了无人防功能的地下车库可能有产权出售之外,小区物业还会在地上划车位出售,这些都是不具有产权的车位,严格来讲,这些车位是不具备出售条件的,物业公司只能以租赁使用权的形式出租。(二)对于车位性质划分,以及权益归属,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已作出明确规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一、哪些车位不能进行买卖(一)小区的公共空地,小区里的空地,有的时候甚至是绿地,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画根线就收钱。有的作价卖给业主,有的按月出租。据悉,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这类车位可以由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委托物业租给业主使用,扣除必要费用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二
    2023-06-27
    219人看过
  • 所谓担保合同的时效
    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一、当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就是说与你贷款用途没有关系。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不能是是租房住的公民。4、要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在你还不起的时候担保人要有还款能力。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没有银行欠款,黑户或者老赖等。二、担保合同包括哪些合同1、债权担保债权担保的内容即担保权与担保义务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的担保权因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性质不同,也表现不同的属性。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故也称为担保物权,两者间的效力相差较大。与此相对应,担
    2023-03-30
    312人看过
  • 所谓定金合同是什么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一、购房者交了定金后可以要求退房吗购房者交了定金后可以要求退房,但是应该符合约定或者法定退房条件。比如出现了双方以外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购房合同,此时可以退房。同时开发商应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二、商品房销售签订的认购书有何效力商品房销售签订的认购
    2023-03-05
    173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所谓三联单买卖合同有什么不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
    • 所谓的安置房能买卖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29
      1、满5年取得产权证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买卖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
    • 所谓口头合同有效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04
      签订合同后的口头约定有效,但是合同写明口头约定无效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
    • 所谓国家是否认同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26
      国家是否认同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要看该房产权证是否齐全,如果没有取得房产证而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 所谓买卖合同中的无权处分是指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4
      无权处分的就是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与相对人订立转让财产的合同。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就他人的权利标的所为的处分行为。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