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治疗期间的交通费用该由谁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7:44:06 282 人看过

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单位只承担治疗期间的公共交通费用,即公交车费用。交通费只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其他人的交通费用不属于赔偿范围。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在审核交通费用凭证的关联性时可根据病历本中记载的就医时间及就医次数进行核对,对与治疗无关的交通费用可予以剔除。

法律规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规定: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费相关文章
  • 产假期间医疗保险费用由谁承担?
    产假期间的保险和在职时一样,个人缴纳一部分,单位缴纳一部分。孕妇产假期间与用人单位依旧是签订劳动合同的状态,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购买社保,用人单位需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个人缴纳部分孕妇可以自己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也可以与单位协商,由单位代扣或垫付,以后归还。产假期间应否支付绩效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也规定“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可见,现行法规的总体思路是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不得降低,
    2023-07-03
    83人看过
  • 发生工伤后自行转院治疗,医疗费该由谁负担
    一、发生工伤后自行转院治疗,医疗费该由谁负担工伤保险基金负担,只要是本地正规医院,并且社保认可的医院,转院治疗,肯定可以报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
    2023-06-11
    232人看过
  • 认定工伤前治疗费用由单位承担吗
    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认定工伤后,对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经办机构结算。继续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按规定要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一、工伤赔偿要请律师吗1、工伤程序是否聘请律师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需工伤职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自己决定是否聘请。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2023-04-03
    218人看过
  •  二次治疗工伤费用由谁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二次手术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责任。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二次手术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责任。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 伤 二 次 手 术 费 用 由 谁 支 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伤需要再次进行手术的,费用应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同时,如果经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议的方式支付。因此,工伤二次手术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协商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需要进行二次手术时,费用
    2023-09-08
    261人看过
  • 医疗费用由谁负责,已经属于工伤医疗的部分由谁承担
    工伤保险没有报销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一、在我国工伤认定完怎么报销医药费报销医药费流程:1、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通过,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10天左右出来,给确定伤残级别;5、填写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6、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二、工伤医药费报销流程和时间工伤需要报销医药费的要按照规定进行,由于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具体到每个地市有具体的政策,大体上包括两种,一种是在该受伤的职工办理出院手续的时候直接在医院办理费用报销结算手续,这就需要患者的工伤保险手续完善,这样医院就可以直接进行办理,另外一种就是日后患者携带完善的资料去当地的社保局进行办理。三、工伤住院费用到医保一般需要多少1、目前正常缴费单位的工伤职工医药费用规定:按费比例段报销:分别为95%、90%、80%和70%,差额部分由单位承担。2
    2023-02-15
    129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后工伤后续治疗费由谁承担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要后续治疗的,费用仍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一、工地受伤怎么赔偿劳动者在工地因工作发生人身损害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过工伤认定后,劳动者就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都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需要停工接受治疗的,停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原福利待遇发放工资。如劳动者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深圳工伤赔偿标准最新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
    2023-02-09
    210人看过
  • 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标准按什么计算,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由谁发放
    一、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标准按什么计算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计算是按照原工资待遇标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由谁发放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是由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发放。并且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支付周期是按月支付。但是需要注意,因工伤导致的停工留薪一般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即使延长也最多只能再延长12个月。并且,在进行了伤残等级评定后停发,享受伤残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2023-06-28
    58人看过
  • 离职后工伤二次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由此可见,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后续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没有缴纳,则由用人单位负担。2、因工伤发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而劳动者因工受伤后的治疗可能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故对于后续治疗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应当予以支付。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对工伤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使工伤职工在离开原单位后工伤病情发生变化需要治疗的能够有一定的医疗保障,是对可能需要的后续医疗费的一个大略补偿,若工伤职工实际支出的后续治疗费用大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可找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如后续治疗费用小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应由工伤职工自行承担。工伤住院医疗费由谁承担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
    2023-05-03
    304人看过
  • 怀孕员工请假期间社保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1、如单位有规定,事假期间社保费用(包括单位承担部分)由员工全部承担,且你签收过,则无问题;如单位无规定,或你未签收过(劳动合同里也无约定),则由单位承担单位应缴纳的那部分,你需承担你个人需缴纳的部分。2、你应该休病假的,单位不仅要给你上社保,还要发你工资的。现在怀孕了在交社保有用吗怀孕要想正常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两点需要注意:1、需要在分娩之前缴满规定的缴费年限,比如6个月、9个月、12个月;2、分娩当月及之后都要在正常参保状态,不然就不能报销了;关于生育保险需要缴纳多久才能享受待遇,各地对这项保险的规定各有不同。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年以上不满3年,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或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3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的职工,可按相关法规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
    2023-07-03
    271人看过
  • 工伤保险新老交替期间出了事应该由谁承担
    工伤保险新老交替期间出了事该谁赔偿?冯某跳槽到新公司上班仅10天,就在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后经认定为工伤。老东家帮其交了工伤保险到2月底,新东家从3月才开始帮他交钱,可工伤却发生在2月份,那么谁该为其工伤承担赔偿?2012年2月13日,冯某从原单位跳槽到一公司,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自2012年2月13日至2015年2月25日止。当时,**公司从3月才开始为冯某缴纳工伤保险,此前冯某的社会保险由其原来的工作单位缴纳。新工作上班仅10天后,冯某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2013年3月,经鉴定冯某的受伤致残程度为7级。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冯某当初所受伤害为工伤,按照规定该公司应对其工伤损失给予赔偿。该公司认为,公司是从2012年3月即冯某受伤之后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之前是其原公司为其缴纳的,因此应当由工伤保险部门依法给予补偿。该公司一纸诉状将冯某告上了法庭。该案经溧水法院开庭审
    2023-05-04
    221人看过
  • 应该由谁承担交通事故诉讼费
    涉外交通事故处理
    一、应该由谁承担交通事故诉讼费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同时,我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
    2023-04-19
    261人看过
  • 服刑期间的医疗费是由谁来承担呢
    服刑期间的医疗费是由国家承担的。原则上不管是不是在服刑期间得的病,只要人在监狱,手术费用由监狱付,具体是油所在的监区付。但是这里要注意2点:1、不是必要的情况下(比如没有生命危险,不会造成残疾等),监狱是不会给于教大(比如费用很高的情况)的手术的。2、属于可治不可治的情况下,病人自己要求治疗的情况下还是有可能要求服刑人员自己付治疗费用。另外根据国家相关法规:1、监狱设有具备行医资格的医疗机构,负责罪犯的医疗保健,监狱按每月每犯8.30元的标准核发医疗费,医院统一使用,保证罪犯有病及时得到诊治。监狱对从事特殊工种的罪犯定期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专档。2、犯人在服刑期间有生病有得到及时诊治的权力。一、服刑期间可以办理医保吗针对未办理医疗保险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办理,法律并没有相关规定限制。但是服刑期间,已经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是不能享受社保待遇。《保险法》规定:参保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无
    2023-03-01
    126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后续治疗费用由谁出?
    交通事故伤者转院费用由伤者自行承担。受害人应根据就近医疗原则选择医院治疗,确有必要转院治疗的,应经初诊医院允许。受害人擅自在就诊医院以外的医疗、药品销售单位接受治疗和购买药品的费用,原则上不予赔偿,但确有正当理由的除外。一、最新人身损害鉴定标准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
    2023-06-20
    348人看过
  • 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承担,不支付工伤医疗费有什么后果
    一、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承担工伤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康复性治疗、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进行治疗、以及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而进行治疗,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除外)所花费的医药、手术以及其他治疗费用,由于这些费用是工伤事故引发的直接后果,也是工伤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所在,自然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其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注:上述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的计算依据是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例如:某建筑公司职工王某,在施工过程中因建筑脚手架滑落而发生左腿腓骨粉碎性骨折,随即被送往该市第二医院就医(该医院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其所接受的诊疗项目为:血压和心电
    2023-03-25
    415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费
    词条

    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更多>

    #交通费
    相关咨询
    • 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承担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由谁承担又该由谁承担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7
      工伤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对于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费用,各地规定不同,一般为谁同意谁支付,也有省市规定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共同承担的。《工伤保险
    • 由谁承担工伤治疗护理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7
      1.经认定构成工伤的,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医疗费用和生活费应当由谁承担,哪个承担?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您看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
    • 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待遇由谁支付, 工伤期间的医疗费应该由谁来承担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8
      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待遇由公司支付,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
    • 交通事故中的医疗费是由谁负担,伤者医疗费应该由谁承担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11
      1、有明确规定,医院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2、如是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3、如是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