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6:52:29 461 人看过

一、订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

订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

2.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居间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负有保密的义务。

4.居间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法律和法规应当对居间人的资格作出限制,要求居间人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和从业条件,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作为居间人从事居间交易。

二、订立居间合同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订立居间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主体:居间合同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详细名称或姓名、住所。

2.居间合同的标的;

3.期限;

4.居间事项的种类;

5.酬金的给付。

6.费用的负担;

7.违约责任;

8.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9.其它约定事项。

三、居间合同的税率是多少

居间合同当中的税率印花税是一般是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中介费用由中介人和委托人协商约定,无特别限制。税法规定属于个人所得中的劳务报酬所得,需要缴纳20%的税,同时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4: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购房者在订立二手房合同定金条款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购房者在订立定金条款时,应当注意以下6个问题(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
    2023-05-05
    84人看过
  • 与已婚者同居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与已婚者同居应当注意的问题是同居的二人不能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否则会构成重婚罪。与已婚者同居严重侵害了合法婚姻关系无过错方的权益,是对婚姻关系的稳定、和谐的破坏,也是社会主义道德风所不允许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1、确认出卖人信息。2、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确认房屋用地类型。4、明确公摊
    2024-02-05
    124人看过
  • 合同订立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合同订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合同订立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合同订立需要的条件包括: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法。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法。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
    2023-02-23
    342人看过
  • 订立口头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以及订立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订立口头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订立口头合同应当注意取证方面的问题。口头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证明合同的存在以及合同关系的内容。因为口头合同难以取证,不易认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内容,口头缔约,特别是不能即时清洁,而且标的额较大的合同采取口头缔约时,将存在相对人否认合同成立、否认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但是,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是说没有任何凭证,商店的购物发票、小票等能够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但是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书面形式。所以,订立标的额较大或者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时,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企业订立口头合同时要审慎,一定要注意订立合同的时机和方式。二、口头合同订立的条件是怎样的口头合同订立有如下条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
    2023-05-06
    152人看过
  •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具备哪些资格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一、民法典中探视权合约如何约定有效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合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约定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
    2023-03-08
    338人看过
  • 合同订立应包含哪些主要条款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协议,合同订立的基本要素包含以下几点:首先,必须明确约定双方的姓名或者企业法人的名字以及其注册所在城市;其次,需明确制定合同的内容,例如合同标的物;然后是合同的具体数量或大小;接着是合作商品或服务的品质以及相应的评估标准;下一项是合同具体收费金额以及结算方式;再下来就是合同履行的时间点及具体的执行方案;紧接着是对于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应当如何处理及其对应的责任承担;最后便是针对纠纷问题的处理方式及其仲裁机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4-07-26
    235人看过
  • 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的几大原则,订立合同应具备哪些资格
    一、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的几大原则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的几大原则如下:1.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2.自愿原则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3.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4.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5.善良风俗原则二、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具备哪些资格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具备的资格是: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合同订立时的承诺是怎样的要约合同的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人发出的要约而作出的表示,表示同意与要约人签订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
    2022-06-04
    388人看过
  • 订立保险合同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订立保险合同主体应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经济能力;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以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等。一、保险欺诈有哪些形式1、根据国际权威机构推测,每年约有15%-20%的财产险赔付属于保险欺诈。保险欺诈导致保险公司支付赔款,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而且,保险公司考虑到长期经营中的欺诈风险,会提高一定幅度的价格来弥补损失。那么,诚实守信的投保人购买保险时就必须支付跟过的保险费。因此,保险欺诈不仅损害保险公司利益,最终损害的还是保险消费者的利益。2、先出险再投保。正常情况下,购买保险是为了弥补未来可能发生的某些事故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购买保险的时间必须早于出险时间。但部分投机取巧者在遭受损失后才后悔没有及时投保,于是想在出险后投保,通过谎报出险时间,将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3、隐瞒危险。一般说来,投保人对保险标的
    2023-03-06
    228人看过
  • 订立口头合同的效力怎样应注意哪些问题
    订立口头合同的效力:1、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一方未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3、双方不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4、双方不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5、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6、合同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7、意思是真实的,合同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在签订口头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有:1、当口头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证明合同的存在和关系的内容;2、由于口头合同难以取证,难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口头合同,特别是不能立即清理,目标金额较大的合同采用口头合同,相对人否认合同成立,否认合同目标的法律风险。口头合同风险的体现1、口头协议,出现争议口说无凭;2、虽签订书面合同,但合同条款存在问题,可能产生各种风险,常见的情形包括:(1)交货地点约定模糊,造成履约成本增加,或导致交易失败;(2)交货批次、时间约定不明确
    2023-07-21
    84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应注意的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有房屋基本情况、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用途、修缮责任、违约责任等。出租人、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有:1、租赁房屋基本情况。应明确租赁房屋具体地点、门牌号、楼层、结构及附属设备等。2、租金及支付租金方式。应明确租金数额及支付租金的时间和方式。3、租赁房屋的用途,是经营还是自住。承租人应按约定用途使用房屋,避免使用不当而使承租房屋遭受损失。4、租赁期限,明确房屋租赁起止时间。5、修缮责任。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没有约定,通常由出租方负责。合同中可以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日常维修,由出租人支付费用或从租金中扣除。6、物业费、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7、违约责任。双方可约定一方在违反合同时应承担的违约金数额或支付标准。8、其他如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优先购买权等。一、签订租房合同应注意的问题1、签订租房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包括:出租人对标的房屋是否具有出租权利
    2023-03-28
    440人看过
  • 抵押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抵押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就财产抵押而达成的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设立财产抵押时.抵押人应当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的债务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范围;(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合同的主债权是指给付义务的内容,是给付金钱,还是给付财物,若给付财物的,还要订清财物的名称、性能、特点、规格、型号等详细情况,也可用协议类推的方式规定,即规定:该债权是指某某合同(主合同)第x条的债权。履行期限,要按年月日,订明那一天履行,有的还要订明起止计算时间。担保范围有限定的,最好要特别写清楚。当事人认为其他
    2023-03-03
    273人看过
  • 订立软件开发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软件开发合同的注意事项是: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应当具备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等重要条款;以及订立合同要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订立软件开发合同应注意的问题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四十四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第八百五十一条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之间就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适用技术开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
    2022-07-08
    260人看过
  • 订立保险合同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什么
    一、订立保险合同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订立保险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财产的名称。标的必须是投保人所有或经营管理或者与保险有利害关系的财产2.座落地点。座落地点是指被保险财产所在地点。被保险的财产有固定地点的,应在合同中写明,被保险的财产属于运输工具(如汽车、船舶等)的,应在合同中写明车、船起止地点或停靠地点。3.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支付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一般由投保人根据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或实际利益的全部或一部分提出,但最高不得超过实际的价值或利益。4.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导致保险人承担责任的事故或风险范围,一般指偶然发生或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5.除外责任。二、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什么保险合同的客体是被保险人对其财产或者生命、健康所享有的利益。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
    2023-05-06
    66人看过
  • 借款合同在订立时应当注意哪些内容?
    款合同在订立时应当注意以下内容:一、要明确借款用途。二、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三、应该约定管辖条款。如果不事先约定,那么法院执行的“原告就被告”的诉讼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债权人要到债务人的地头去打官司。是实践中,这绝对是对债权人不利的。四、要明确借款人的具体信息。《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4-08-14
    107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具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的订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5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具备如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
    • 煤炭居间协议的签订主要应注意哪些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8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到专用线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式:质量按厂方采样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数量按厂方过磅为准。 四、煤炭单价:以所发原煤的月度质量加权平均指标数值为结算计价依据,在结算基价基础上根据质量奖扣政策具体计算实际价格。达到质量基准原煤的结算基价为元吨。原煤质量奖扣政策如下: 五、货款(含垫付运费)结算方式结算期限 六、违约
    • 订立合同的原则有哪些,订立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订立合同的原则有哪些合同订立当让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才可以规范合同双方的行为。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订立合同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二)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自愿原则体现
    • 订立条款应当注意哪些要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7
      格式条款的注意事项有: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
    • 签订买卖合同主体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买卖合同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5
      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 ①在订立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造假。 ②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销、被暂扣等情况。 ③可以通过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审查对方实际注册资本和资金,确保其有合同实际履行能力。 ④确认买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