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间,是不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5:15:24 127 人看过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职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什么

1.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

破产,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等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其法人资格便不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2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终止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可能解除终止的
    可以。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合同终止日期,这并不等于合同就不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如果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或者出现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时,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样可以解除或者终止。一、劳动合同要约定产假吗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可以不单独约定产假的相关内容,产假在我国其他法律是有约定的,用人单位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就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
    2023-03-25
    248人看过
  • 公司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不是还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不是。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7-16
    141人看过
  • 不要随便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
    案例1:董是一家保险公司的推销员。他与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董先生每季度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销售任务,个人收入主要是销售佣金。尽管董建华在保险推广方面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和努力,但第一季度几乎没有签订保险单,远远没有完成公司的销售配额。该公司的销售总监提醒董,如果他在第二季度仍未能完成任务,他将面临被解雇的可能性。为了保住工作,董建华更加努力,甚至动员了所有的亲友。第二季度的销售业绩高于第一季度,但仍远低于公司的定额,因此他担心的是:公司销售总监口头告知他,由于他连续六个月无法完成公司的任务,公司认为他不具备保险销售能力,决定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他在3天内完成离职手续。董先生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要求,希望公司能再给他一次机会。被拒绝后,董提议他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然而,公司销售总监以董不称职为由拒绝了董的经济赔偿请求,并提前提醒了他,因此
    2023-05-07
    374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能不能要求补偿
    如果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协议终止劳动合同有没有补偿金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
    2023-07-28
    315人看过
  • 合同到期不终止,劳动管理陷被动
    某集团公司天津分公司于2005年1月录用刘某为业务员,双方签订了1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2005年12月20日分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与刘某终止劳动合同。经上报集团人事处,2005年2月1日集团公司批复同意按终止劳动合同处理,2006年2月3日天津分公司书面通知刘某终止劳动合同。刘某不服,几天后,将公司告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刘某要求:1、撤销公司对其何等出的终止劳动合同决定。2、双方续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几天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了裁决:1、撤销集团公司天津分公司对刘某做出的终止劳动合同决定。2、双方依法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评析]依据原劳动部《关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96]354号)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佃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该案例提示我们,
    2023-06-09
    408人看过
  • 劳动合同在哺乳期内到期能不能终止
    一、劳动合同在哺乳期内到期能不能终止正在哺乳期的员工其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哺乳期,不能不能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不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二、劳动合同续订书等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续订书算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
    2024-01-27
    219人看过
  • 是不是退休就是终止劳动合同了
    退休人员退休后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50岁没办退休,是不是只能到55了?女性工人,法定年龄是50周岁,并不是女职工,职工包括女干部,职工包括所有人员,你的定义是不准确的,女工超过退休年龄,可以随时办理退休手续,没有到55周岁才能办理退休的规定,但是发放退休养老金的时间,从申报退休开始发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2023-07-29
    283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是怎样
    终止劳动合同
    一、终止劳动合同是怎样(一)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项(劳动合同期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即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以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要求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时,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三)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四)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
    2023-06-04
    245人看过
  • 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会使劳动关系终止?
    是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即用人单位无法存续。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注意事项1、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可以正常终止,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即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2、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愿意续签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不包含2008年1月1日以前的工作年限。(注:2008年中国新劳动法自1月1日起施行)3、劳动合同到期,个人不愿意续签的,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4、劳动合同到期,但员工处于医疗期、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法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该情形消失为止。5、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对涉及职业病岗位应当告知员工进行体检,方可办理终止手续,否则会有不必要的法律责任。6、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那个合同到期前,劳动者提出签订无
    2023-07-04
    279人看过
  •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是解除劳动合同还是终止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属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要么协商一致解除,要么单方解除,强调主观因素,是劳动关系的提前终结。劳动合同的终止,是由于某些客观事实的发生,导致的劳动关系终结,更加强调客观因素,是劳动合同的正常终结。如何区分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实出现,一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2、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合同法36条)、劳动者提前通
    2023-07-23
    42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是否意味着劳动合同已经终止?
    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也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然终止。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
    2023-07-16
    484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
    一、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问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一种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如下种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
    2024-01-14
    116人看过
  • 医疗期不满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一、医疗期不满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因病处于法定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不能终止,而是自然续延(不是续签)至医疗期满为止,只有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才可以因期满而自然终止。在劳动合同续延期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中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中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而单位单方面终止或者在劳动合同续延期间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
    2023-04-29
    373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不是需提前通知
    一、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不是需提前通知劳动合同终止是不是需要提前通知要分情况而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并且单位不用提前通知: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是不是需要提前通知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需要提前通知员工。而且如果是单位提出不续签或者由于单位降低原有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单位还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
    2024-01-31
    308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两种情况: 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 更多>

    #终止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是不是终止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3
      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什么是终止劳动合同,哪些情况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15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 劳动合同不得终止的情形: 一、是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但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二、是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
    •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终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6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 劳动合同中约定不能履行期间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是否有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31
      这个当然是有效的【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第二条规定: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
    • 劳动者患病期间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合法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5
      是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