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的通用名称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品的通用名称可被视为可注册成为商标之列,然而仅由商品通用名称构成的标识却无权被赋予注册商标的资格。
究其原因在于,申请注册商标的首要条件便是须具备显著性和易于辨认,且不得与其他已获合法权益的个人或组织产生冲突。
若某一商标仅仅包含了商品的通用名称,则无法满足上述显著性及易辨认的要求,故而无法成功注册为商标。
在商标注册的实际操作过程中,申请人需提交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所申请的商标具备显著性,从而顺利获取商标注册证书。
除此之外,商标注册还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定,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有效保障。
因此,如欲成功注册一枚商标,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者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商标能够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各项要求。
《商标法》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二、销售小商品侵害商标权怎么赔偿
对于销售商标侵权的赔偿问题,其具体的衡量标准如下:首先,如果商标专有权遭受侵害,那么赔偿金额应根据权利人因此而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来确定。
如果实际损失无法准确确认,也可以参考以侵权行为当事人从侵权行为中获取的利润作为替代性标准进行计算。
如果权利人或侵权人的损失或收益都无法可靠估算,可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用的适当倍数来确定赔偿金额。
最后,倘若侵犯商标专有权行为具有恶劣性质且情节极为严重,可以在上述三种方式确定赔偿金额的基础上增加一至五倍的范围内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同时,赔偿数额还应该包括为了制止侵权行为而付出的合理成本。
若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所受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的利益以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则由人民法院依据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作出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赔偿。
《商标法》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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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使用外国的国家名称作为商标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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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地名作为商标使用可以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4《商标法》第10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所以说地名作为商标使用是不可以的,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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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商标名称可以用来注册哪些商标?云南在线咨询 2021-09-22视具体情况而定。商品名称是指用以区别其他商品使用的商品的称呼。商品名称又可分为通用名称和特定名称。 商品的通用名称,指为公众所熟知的商品的一般名称,如:电视机、计算机、桌子、衣服……等等。通用名称只是指同一类商品的名称,不能用来区别同一种类的不同商品。因此商品通用名称不能申请商标注册。 商品的特定名称,是指对特定商品的称呼,如:加饭酒、茅台酒、21金维他等等。商品的特定名称在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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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是哪些意思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4商标核定使用商品通用名称即某类商品的惯用名称,不具有显著性,是不能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的。例如:众所周知的U盘,其最早是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的,但在后续的使用中慢慢被公众认定为计算机存储器的通用名称,即使已经作为商标进行注册,但没办法,也被无效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