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房地产行业不时有这种业务发生,比如,M房地产公司有一块土地急需进行房产开发,但因资金紧张而与N公司就这一项目进行合作,M房地产公司出地、N公司出资,项目完成后,双方就此项目所获得的净收益按协议分成并退还N公司的出资。我们可称为项目合作业务。
项目合作业务是一种新的、特殊的经济业务,表面看来,N公司是出资方,应该作为一种投资,由于投资时间比较长,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M房地产公司是受资方,理应计入“实收资本”,事实上,双方并非真正的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目前还没有作出统一规范,不过,实务上却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的观点。
一是受资方作为“资本公积”、出资方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处理。赞同这种观点的理由很简单:合作时,既然一方出资、另一方受资,便可理解为投资与接受投资,然而由于出资方的权利受到限制,所以,先通过“资本公积”处理,同时,由于项目完成后,双方需就此项目所获得的收益按协议分成,所以,一年后,应将“资本公积”转增为“实收资本”,因为只有投资者才可以获得净利润的分配。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受资方M房地产公司会计处理:
(1)接受N公司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
一年后,将“资本公积”转增为“实收资本”。
(2)项目完成后,每年双方就此项目所获得的收益按协议分成,
借:利润分配———应付某项目利润
贷:应付利润
(3)项目完成后,按协议退还N公司资金时: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
出资方N公司会计处理:
(1)出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2)项目完成后,每年双方就此项目所获得的收益按协议分成时,
借:应收利润
贷:投资收益
(3)项目完成后,按协议退还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二是受资方作为债务处理、出资方作为债权处理。持这种观点的理由是:如果受资方只反映项目合作对方的出资额、无法反映受资方自身在该项目合作中的出资额,显然不能真实地反映投资者的出资比例,所以,因项目合作而接受的资金只能看作是借入资金,由于合作时间比较长,且为非金融借款,故作为“长期应付款”处理,出资方则可作为“长期债权投资”处理。
受资方M房地产公司会计处理:
(1)接受N公司资金时,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付款———某项目
(2)项目完成后,每年双方就此项目所获得的收益按协议分成时,与第一观点的会计处理相同。
(3)项目完成后,按协议退还N公司资金时,
借:长期应付款———某项目
贷:银行存款
出资方N公司会计处理:与第一观点的会计处理基本相同,只是将“长期股权投资”换成“长期债权投资”而已。
-
房地产企业会计账务处理
351人看过
-
房地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入存货项目的会计处理
285人看过
-
房地产企业房屋回购的会计处理
65人看过
-
房地产企业账务处理
89人看过
-
房地产企业以土地换房屋的会计处理
433人看过
-
项目产业化合作合同
380人看过
会计处理是指企业采用合适的处理方法,对企业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变更。 会计处理方法一般也称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确认方法,会计计量方法,会... 更多>
-
房地产开发项目企业应符合哪些条件?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什么义务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4房地产开发项目企业应符合的条件如下:(1)经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手续;(2)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办理年检手续;(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明晰,经营管理制度健全;(4)资信良好,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企业信用等级符合银行贷款要求;(5)取得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卡),在银行开立基本账
-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有哪些项目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0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费有11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等。 1、营业税⑴税目与税率营业税涉及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两个税目,税率都是5%。⑵特殊规定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
-
小企业债务重组会计处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01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根据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债务重组方式包括:(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偿还债务;(2)以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3)债务转为资本;(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延长债务偿还期、加息、延长债务偿还期、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5)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以下简称混合重组)。
-
-
房地产企业与业主违约金会怎么处理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31、一般按照合同标的额的20%处理,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房地产企业与业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约定违约金金额的,可依据合同约定赔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